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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具有行善的意识吗?——读《人心:善恶天性》

我们具有行善的意识吗?——读《人心:善恶天性》

作者: 9峰言峰语 | 来源:发表于2021-10-07 21:47 被阅读0次

    性善还是性恶,自古中外便有争论,莫衷一是。不管是相信性善,还是相信性恶,都是属于决定论的,人没有自己选择的权利。在决定论下面,人们比较偏向人性本善(以孟子为代表),而人性本恶(以荀子为代表)也不太受欢迎。

    现实的情况是,生活里既有好人如圣徒者,也有坏人如魔鬼者,似乎性善性恶这种决定论又不能完全解释。既然生物决定论意义上的善恶难定,那么环境决定论意义上善恶是否就具有充分的解释力呢?好像也不是,极恶社会环境依然有好人,极善社会环境下也会有坏人。

    如此,人的善恶到底是由什么决定的?或者,换个角度说,人的善恶由自己决定吗?自己有选择善或者恶的选择吗?

    对于上述这些问题,弗洛姆的《人心:善恶天性》给了我们一个不一样的回答。

    弗洛姆从心理治疗的大量临床经验出发,延续弗洛伊德的理论,在众多思想家和个案基础上,阐发了“善恶同体论”,即人既会行善也会作恶,既会创造也会搞破坏,这两方面因素都融合在个体原始的心理动力中。

    至于个人最后是选择行善还是作恶,是选择创造还是搞破坏,则在于个体心理最终趋向发展成熟,还是退化变异。最终的选择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步步选择而来的,是从刚开始个体有着选择善或者恶的权力,到最后个体已然没有选择善或者恶的权力,也就是没得选择的行善或者作恶、创造或者搞破坏。

    当然社会环境也会影响到我们选择善或者恶的意识、能力以及代价。

    所有这些在《人心:善恶天性》中都比较详细的论述,即主要“讨论了恶的性质以及在善恶之间进行选择的性质”(P作者序)。作者“试图说明,热爱生命与独立以及对自恋的克服,形成了一种‘发展综合征’(syndrome of growth),来反对热爱死亡、乱伦依赖关系和恶性自恋形成的‘退化综合征’(syndrome of decay)。”(P作者序)

    恶一般通过暴力行为表现出来,那么对于暴力行为的分析则有助于了解恶。于是作者讨论一般的暴力行为,不仅是为了了解恶的形式,而且更重要的是了解行为的无意识动机,为理解恶提供心理动力基础。“我们只有理解了行为的无意识动机,才可能懂得人的行为本身,懂得行为的根源、过程及其蕴含的能量。”(P11)这一理路来源于弗洛伊德,但又不同于弗洛伊德将心理动力建立在力比多之上。

    接下来作者通过一些具体的事例、典型的人物,来分析一般的暴力行为。进而提出了一般暴力行为的五种类型(相对划分为从正常到不正常,病态逐步加深,但都是为了生的目的服务):

    ——娱乐型暴力行为(playful violence),“是最正常的,不带任何病态性的暴力行为。这种行为的目的在于显示技能,而不是为了破坏,它不是由仇恨或毁灭的动机引起的。”(P11)这种暴力行为多见于游戏中、表演中、艺术创作与表达中。

    ——反应型暴力行为(reactive violence),“是指为了捍卫自身或他人的生命、自由、尊严和财产所采取的行动。它根源于恐惧。”(P12)

    这是一种最常见的暴力形式,也是人们一般比较认可的暴力形式。但是问题在于,“人们产生的恐惧感和产生反应型暴力行为并不是以现实为基础的,而是以被操纵的人的意识为基础的。”(P12)作者以战争为例,以希特勒为例,阐述了我们的恐惧如何来源于主观偏见、缺乏客观性,也就是被一部分人或者文化所蒙蔽、操纵。这也是当前社会冲突、国家间冲突的来源。

    ——报复型暴力行为(revengeful violence),“目的在于避免因威胁而遭受的损伤”(P15);“是由信仰崩溃造成的破坏性行为的根源”(P17);“都是现实地、奇迹般地为生活服务的,或者说至少是生活中遭到的损害和失望的结果”(P19)。

    ——补偿型暴力行为(compensatory violence),“是指用以取代一个软弱无能的人的创造性活动的行为。”(P20)“补偿型暴力行为的根源在于人的无能,它是为补偿这种无能而采取的一种暴力行为。一个不具有创造能力的人只想进行破坏。人只有在创造与破坏中,才能超出仅仅作为一个动物所起的作用的范围。”(P21)

    ——嗜血型(blood thirst)行为,“是那些仍然未能摆脱与自然的联系的嗜血者的行为。这种人嗜好残杀,并把残杀视为超越生活的一种途径,因为他害怕进步,害怕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人。”(P24)

    通过对暴力行为的各种类型进行分析,作者阐发了人为了生存的目的所进行的行为选择,有正常的也有不正常。越是不正常的越是显现出对于生存的颠覆,对于死亡的逼近。它们集中表现出对生的蔑视,对死亡的渴望与麻木,而这就是恶。那么恶主要的表现又是什么呢?

    作者认为恶主要表现为三种反对生的不同但又关联的倾向:恋尸症、自恋和恋母情结。它们是“严重的精神病的核心,即真正罪恶的本质”(P29);“也是最残暴的破坏行为和非人道主义的根源”(P29)。

    接下来作者从相对的概念来阐发上述三个倾向,因为上述三个倾向在一定程度上每个人身上都有,只是轻重的问题,只有严重了才成为问题。所以恋尸症要与爱生性一起来讨论,自恋要与恋他人一起来讨论,恋母情结也要与独立一起来讨论,三种倾向中的后者既是与前者相对应的,又是对前者的克服与超越,简言之,即化解之法。

    (一)恋死与爱生

    恋尸症,即“对死者的爱恋”(P32)。爱生性,即“对生命的爱恋”(P32)。这里的恋尸症不是指一般意义上性反常行为,而是指对生命的仇视和对死亡的爱恋(P32),主要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第一,“对一切无生命的、死的东西特点感兴趣”(P32);

    第二,“视线只停留在过去,却从未展望过将来”(P33);

    第三,“真诚地倾心于强权”(P34);

    第四,“喜欢一切机械的、不能生长的东西,他们渴望把有机物改造成无机物,把一切生命过程、感觉和思维都变成物,并且用一种机械的眼光来看待生命,似乎所有活生生的人都是物。”(P35)

    第五,“喜欢黑暗和夜晚。”(P36)

    如何发展“爱生性”而克服“恋尸症”这种不正常的恶呢?“促使孩子热爱生命的最重要条件是,让他和那些热爱生命的人生活在一起。爱生命就像爱死亡那样具有感染力。”(P50)进一步说,还要创造一定的社会条件才能够让“爱生性”得到充分发展。

    但是当代社会并不是一个理想的社会,归根到底,当代社会是一个工业社会、是一个官僚主义社会,人被当作物来对待,被当作数字来对待……“简言之,理智化、定量化、抽象化、官僚化、物化——正是当代工业社会的特点。当这些特点被运用于人而不是物的时候,它们就成了机械的原则,而不是生命的原则。”(P61)

    所以为了营造一个爱生性的社会,还需要对社会进行改造,将社会改造为“这是一个安全的社会——为一种有意义的生活提供基本的物质条件不会遭到任何威胁;这是一个正义的社会——没有人是别人目的的手段;这是一个自由的社会,每个人都具有这样一种可能性,即他能成为该社会一名活跃的、肩负重任的成员。”(P52)这样才有利于人的爱生性倾向的发展,以克服恋尸症倾向的倒退。

    (二)自恋与恋他

    作者从弗洛伊德的“自恋”概念出发,对其进行批评,“考察自恋的作用,以理解民族主义、民族仇恨以及毁灭和战争的心理动机”(P67)。

    我们需要意识到自恋是一种正常的心理,每个人都会有,只有当自恋过度了才会成为问题。关键的问题在于自恋过度就会造成个体囿于自己,而切断了与他人广泛的联系,从而产生隔绝。这个时候“自恋最危险的结果是歪曲合理的判断”(P83),更危险的在于对他者的批评会做出强烈的情感反应,或者恰好相反,“还存在一种可选择的爆炸性愤怒,即沮丧。这是自恋遭到挫折的结果。”(P85)

    所以作者说,“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自恋是有必要的,是有价值取向的,是良性的,并且不能超过一定的界限。”(P101)

    但是问题在于,总会出现过度的自恋。于是“自恋既是生存所必需的,又是对生存的一种威胁。”(P82)对于这一矛盾,解决之法有二:“一种方法是让最理想的而不是最全面的自恋来为生存服务,换言之,将生物上必要的自恋程度降低到与社会合作一致的程度。另一种方法是,把个人的自恋转变为群体的自恋,即使自恋激情的对象由个人变为氏族、民族、宗教、种族。”(P82)

    由个体自恋转向群体自恋,虽不失为一个好方法,但是也造成了诸多的问题,宗教冲突、民族冲突、国家冲突等在世界各地不断上演,而且还愈演愈烈。那么对于这些问题又该怎么办呢?

    从个体方面来说,“人只有彻底摆脱自恋,既要摆脱个人自恋,又要摆脱群体自恋,才能成为一个完全成熟的人”(P105)。进一步来说,克服自恋具体的方法就是改变自恋的对象,即由自恋自己、群体上升为整个人类,有一种世界公民的意识,爱整个人类。“自恋对象从单一的群体发展到整个人类及其成就的目的是反作用于国家和意识形态的自恋的种种危险。”(P107-108)同时,还需要科学与人道主义来为克服自恋创造条件。

    对于此,作者专门提到,普遍裁军非常重要。这样才能让人免于恐惧与威胁。

    (三)乱伦固着与独立

    乱伦固着由恋母情结而起,程度不一样而已。人从诞生之日起,受两种倾向苦恼:“一种是走向光明,另一种是倒退到母体中去;一种是向往冒险,另一种是祈求安定;一种是为了争取独立而斗争,另一种则安于保护和依靠。”(P115)

    在此“母亲”不仅意指生物学意义上的,而且还是社会意义上或者说是象征意义上的,也就是说“母亲”更是一种象征。“从遗传学的意义上讲,母亲是第一个维护和保证这种安定性理论的化身。但母亲绝不是唯一的化身。当孩子长大,母亲这个角色以后经常被家庭、家族以及同一血统和诞生在同一块土地上的所有人代替或补充。往后,当集体的数目日益扩大的时候,种族、民族、宗教或各种政党变成了‘母亲’,成了保护和爱的保证人。”(P115)

    “总而言之,继续受母亲式的人和类似母亲形象的血统、家庭、家族束缚的倾向,是一切男性和女性与生俱来的。这种倾向经常与相反的倾向——生、进步、生长——冲突。”(P128)所以需要克服过度的恋母情结,乃至乱伦固着,否则会沦为病态,成为恶的始作俑者。这个时候需要一个人成熟起来、独立起来。

    综上,恋尸症、自恋和乱伦固着在轻度表现形式上十分不同,但是在恶性形式中却有着密切关联。“首先,乱伦固着和自恋有密切联系。”(P129)“乱伦固着和自恋的最原始形式,是与恋尸症结合在一起的。渴望回到母体中,回到过去,也就是渴望死亡和毁灭。”(P129)

    讨论完人性恶的三种倾向,于是就人性问题,作者提出了以下结论:

    “人的本性或本质不是像善或恶那样的一种特殊的实体,而是根植于人类生存状况中的一种矛盾。这种矛盾本身需要得到解决,解决的方式基本上只有倒退或进步这两种。”(P147)

    但是“一个既定社会的普遍精神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每个人向进步和倒退这两个方面的发展。然而,即便是这样,个人与社会的倾向模式仍有极大的差异。”(P149)也就是说个人和社会仍然拥有很大的选择余地和空间。

    那个人究竟该如何选择,这里涉及到自由的问题。作者通过“下棋”来说明,“没有一件事情的发生是没有原因的,但并非每一事物都是被决定的。”(P179)只是到了最后,看起来是被决定了的。所以很多事情不能等到最后失去了自由才去做决定,而是要在之前的每一个选择、决定中积累选择善的余地和空间。所以作者说,“为了选择善,我们的确必须有相应的意识。”(P190)这要从人类的角度来说,才会更有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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