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包的设计原则
此章共概述了6个原则:前三个原则关注包的内聚性,后三个原则关注包的耦合性。
通过把类组织成包,可以在更高层次的抽象上来理解设计。包之间的依赖关系展现了应用程序的高层组织结构。
包的内聚性原则
- 重用发布等价原则(REP)
重用的粒度就是发布的粒度。
REP:重用性必须基于包的,可重用的包必须包括可重用的类。
一个包中的所有类对于用一类用户来说,都是可重用的。
- 重用发布等价原则(REP)
- 共同重用原则(CRP)
一个包中的所有类应该是共同重用的。如果重用了包中的一个类,那么就要重用包中的所有类。
CRP:将趋向于共同重用的类应该属于同一个包。相互之间没有紧密联系的类不应该在同一个包中。
- 共同重用原则(CRP)
- 共同封闭原则(CCP)
包中的所有类于同一类的变化应该是共同封闭的。一个变化若对一个包产生影响,则将对该包中的所有类产生影响,而对于其他的包不造成任何影响。
这是单一职责原则SRP对于包的重新规定。SRP规定一个类不应该包含多个引起变化的原因,一个包不应该包含多个引起变化的原因。
- 共同封闭原则(CCP)
可维护性的重要性超过可重用性的。如果一个应用的代码必须更改,那更改地都集中在一个包中。
CCP:把可能由于同样的原因而更改的素偶有类共同聚集在同一个地方;这个原则和开放封闭原则(OCP)密切相关。
包的耦合性原则
- 无环依赖原则
在包的依赖关系图中不允许存在环。
- 无环依赖原则
- 每周构建
- 消除依赖还
通过把开发环境划分分成可发布的包。
无论从哪个包开始,都无法沿着依赖关系而绕回到这个包,该结构中没有还,叫有向无环图(DAG)。
解除包之间的依赖环并把依赖关系图恢复为一个DAG,有两个主要的方法:
- 消除依赖还
- 使用依赖倒置原则(Dependency-Inversion Principle, DIP)
- 新创建一个依赖的包,把原来中依赖的类移到这个新包中。
自顶向下设计
关注可重用的元素,开始用CRP来指导包的组合,当环出现,就会使用ADP,从而包的依赖关系图出现抖动及增长。
稳定依赖原则
设计不能是完全固定的。遵循共同封闭原则(CCP)来达到这个目标。
对于任何包,如果期待它是可变的,就不应该让一个难以更改的包依赖于它。
稳定抽象原则
包的抽象程度应该和其稳定程度一致。
该原则把包的稳定性和抽象类联系起来。一个稳定的包应该也是抽象的,它的稳定性就不会使其无法扩展。另一方面:规定,一个不稳定的包应该是具体的,因为它的不稳定性使的其内部的具体代码易于更改。
如果一个包使稳定的,那它应该也要包含一些抽象类。
SAP和SDP结合在一起形成了针对包的DIP原则。并允许一个包使部分抽象、部分稳定的。
第21章 FACTORY模式
依赖倒置原则(DIP)指优先依赖于抽象类,而避免依赖于具体类。
FACTORY模式:只依赖于抽象接口就嗯呢个创建出具体对象的实例。
严格按照DIP来讲,必须要对系统中所有的易变类使用FACTORY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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