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日本留学生江歌被害案,网上这几天撕的昏天黑地,把这300多天的事件简单梳理了一下:
1.江歌和刘鑫是一对好朋友,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纠缠刘鑫,江歌好心的就收留了她。
2.陈世峰很不爽的找刘鑫,顺手杀了江歌。刘鑫躲在屋子里没敢出来,人命关天,什么革命友谊统统忘记。
3.剧情狗血在于,刘鑫一家的处理过于“理性”,急忙撇清关系,急忙划清界限,一码是一码,典型的中国式报恩。
4.刘鑫同学,你没良心还没大脑么,又是做头发,又是换头像,又是发自拍,整的自己美美哒,一家人团聚在一起过年,这让为你而死的江歌一家怎样接受。
5.后来江歌家公布了许多刘鑫的信息,虽然有些涉嫌违法,但人家毕竟为了保护你死了一个女儿,居高临下,你居然还好意思怼回去,这就挑战了道德底线。
事情发展到现在,总的来说:
刘鑫的逻辑:“我也是受害者,我也道歉了,我现在工作和生活都毁了,你还想怎么样?”
江歌家的逻辑:“我宝贝女儿为保护你死在血泊里,你像个没事人似的,我无法接受。”
身边发生来太多了这样的事,一次次戳痛人们道德底线,我们一方面庆幸倒霉的不是自己,一方面又感慨现在活雷锋越来越少,活刘鑫越来越多。
这样不符合社会主旋律的事情见的多了,看的多了,也就渐渐麻木了,就像韩国僵尸电影《釜山行》那样,我被僵尸咬了,那我也可以理所当然的咬别人。
为什么会有这样卑劣的人,为什么这样卑劣的剧本,就像醒不来的噩梦,演不完的舞台剧一样,一遍遍在我们身边滚动播放。
一、我们生活在一个冷漠是时代
恶人抢劫,该不该上;
老人晕倒,能不能扶;
小孩落水,敢不敢救。
经常见到这样负能量的新闻:
“见义勇为致终身残疾,被救人表示和自己无关,最后双方对簿公堂。”
“年轻小伙水中救人溺亡,留下父母悲痛相继离世。”
“见义勇为受伤身患重病,救助款竟被截留。”
我记得2014年春晚,郝建的小品《扶不扶》,讲的就是好心人扶起老人被误会的故事。当然,现实中往往更残酷,因为老人压根不会误会你,他们就是排队等着讹你。
更让人哭笑不得的是,好多“爱国主义者”也坐不住了,纷纷发文谴责,对江歌留学行为表示抗议,祖国大好河山,学府无数,非要去舔日本,死了也活该,一时间所有留日学生都成了卖国贼,统统拉到横店影视城枪毙。
二、巨婴国里的巨婴们
武志红老师的《巨婴国》,老实说我没有看过,但听到不少关于我国巨婴们的观点,其中之一就是:“习惯逃避”。
刘鑫同学在此次事件中,不停的面临选择题:面对渣男该不该报警?面对凶手该不该开门?面对责任该承担还是回避?面对江歌的家人该见还是躲?面对舆论该认错还是坚持?
遗憾的是她非常不善于这个题型,每次都做错,不停的逃避现实、逃避责任,逃避一切,却不知道你今天躲过的,终究会找上门来。
(1)前男友以她的隐私威胁、骚扰时,不立刻报警,而是躲在朋友家里,等着息事宁人。
(2)整个凶案发审过程中,没有采取任何的措施,求救、报警,也许是被吓坏了,但别人替你挡刀,你却无动于衷,很难说过去。
(3)事发后,躲起来不敢面对,天真的以为事情慢慢会被淡忘,自己又可以开始新的生活。
(4)在与江歌母亲的采访中,无论是出于真情还是假意,刘鑫认为自己已经哭过了,也忏悔了,事情总该结束了吧,为什么要没完没了的折磨我,看我惨你们一家就满意了?
三、法条能不能矫正人性
当然不能。
大多数法律是规定“能”或“不能”,而非规定“应不应该”,指望着用法律来重塑道德,还不如普及《三字经》来的可靠谱,何况道德本来就是难以定义的。
有一则新闻:“女孩不给老人让座,被老人拽起来打。”刷爆朋友圈后,舆论铺天盖地的骂老人,什么“不是好人变坏,而是坏人变老”、“我从此再也不给老人让座”之类的极端情绪。
过几天又网报:“老人是红军战士,打日本鬼子负伤多年,站都站不住,竟被蛮横女抢座”媒体又会180°大转弯,这是保卫祖国的英雄,为民族负伤的战士,老了连个座都没有,女孩良心大大的坏了,拖出去死啦死啦地。
又过几天又网报:“女孩本来身患重症,双目几乎失明,被打后住院治疗,至今未醒。”马上又会有一大波键盘侠吐槽:“这样无情的老人,这样冷漠的民族,不保卫也罢。”
扯远了。
在现有法律上,江歌属于见义勇为、舍己救人。对于江歌的死,刘鑫不负法律责任,甚至可以说是事件受害者,先被惊吓,又被曝光隐私,又被舆论喷的千疮百孔。
但从道义上来说,刘鑫的行为令人心寒,难道社会真走到要推出《感恩法》的地步?我们与其说是在骂刘鑫,倒不如说是在骂自己,拼命想要留住人性中最后一丝温度。
刘鑫,江歌事件还在发酵,大道理谁都会讲,真的遇事又有几人能免俗,“天道夷且简,人道险而难”。警惕,你身边的“刘鑫”,更要自省,不要成为“刘鑫”那样的人。
这是一扇永远打不开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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