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季的《歌手》落下帷幕,今天以快进的方式看了最后一期。坦白讲,我喜欢听音乐,但不会欣赏,歌王之战里的大多数歌我都觉得不怎么好听,但即使这样,也很感动!现在才理解本季之出洪涛老师出场哽咽时的感情,当用心去做一件事的时候,回想一路的波折和取得的成果,或是欣慰的笑,或是激动的哭。
我不喜欢华晨宇,但最后却能战胜汪峰,为什么,我想才华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就是节目中何炅说的:“执着的去喜欢一件事情,是多么了不起的一种状态!”。他对音乐的热爱以及对音乐那种忘我的状态能拿到这样的名次也当之无愧。即使年轻,即使资历浅。希望我们每个人在自己的生命当中找到自己喜欢的一件事情,并且简单地执着地喜欢一辈子!就够了!
老张嗷唠一嗓子:There are two things to aim at in life: first, to get what you want; and ,after that, to enjoy it , only the wisest of mankind achieve the second。
你一定得认识到自己想往哪个方向发展,然后一定要对准那个方向出发,要马上。你再也浪费不起多一秒的时间了,你浪费不起。一个不成熟的人的标志是他愿意为了某个理由而轰轰烈烈地死去,而一个成熟的人的标志是他愿意为了某个理由而谦恭的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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