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孩子的教育问题上,我对待奖惩物的态度是慎之又慎的。
比如:我不会把“看电视”作为奖惩物。
我见过很多家长,常把“练完琴了就可以看电视”、“读完英语了可以看动画片”这样的话挂在嘴边。
这就出现了一个很大的问题:把“看电视(手机、平板电脑等)”作为奖惩物。
这说明了什么?
这说明了你在告诉孩子,看电视、看手机是个好东西,你得通过努力才能得到它!
同样的,零食、玩具也是与看电视同种类型的奖惩物。这一类的奖惩物用的时间越长,孩子们学习的内驱力越弱,因为从一开始,家长们就在告诉他们:你们是为了看电视、吃零食、买玩具才学习的。
但实际上这不是家长们的初衷,我甚至可以说这是与家长们的初衷相悖的。
可是为什么明明是想让孩子们往这个方向,命令一下,孩子却往反方向去了呢?
问题大概率就出现在一开始的奖惩物上。
我的方法是,把孩子的自由支配时间和爱好当成奖惩物,效果会好一些。
比如我女儿喜欢看书,但是她的字还有待提高,如果哪天我发现她没有认真练字,她将被剥夺当天看书的权利。
这是她所不能接受的,因为一年级的她可以说是嗜书如命,上个厕所都抱本混子,如果不让她看书,这一整天她都会像掉了魂一样。
另外,我也试过减少她自由支配的时间,因为之前在学习这件事情上,我们已经达成了共识:就是先做必须要做的,然后才是自由时间,并且这二者不存在交换关系,只是先后顺序不同。
有那么几次她先玩,使用完了自由支配时间,晚上回来的时候做任务的时间就被大大压缩了,这让她的效率变低,也让她学会了如何安排好自己的时间。
所以,在我这儿,奖惩物从来不会是看电视、玩手机这一类用被动注意吸引孩子的东西。
当然,我们家并不杜绝看电视,更不会杜绝使用手机,我和我爱人的对电子产品的看法是,把它们的教育功能发挥到最大,把娱乐功能弱化到最小。
如果现在你不让孩子接触,她势必会对这个东西感兴趣,你越不让,她越好奇,与其有一天孩子会被父母无法监控到的周围环境影响到无法自拔,那还不如在她小的时候就帮她建立起一个概念:这些东西的功能就是用来学习的,其他的只是用来放松的。
总的来说,一开始的时候,孩子们并不知道父母想让他们出现的行为与那些父母给予的奖惩物之间的关系,是家长们建立了这种关系(即做完这张卷子就可以得到一套闪卡,或看半小时电视,诸如此类的),并且这种联系一旦建立起来,将很难去掉。
所以,父母们在选择给孩子的奖惩物时,一定要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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