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情风,万里卷潮来,无情送潮归。
————《八声甘州.寄参寥子》
因上大学和工作的城市都不同,我们极少见面,但却时常保持着联系。上一次见面还是因为回老家考教师资格证的缘故。
我回家放下行李后便飞奔至她家,我们差不多两年没见面了。
我沿着老街,走过几条马路,绕过几户人家,青石板的尽头,小丘上被几笼竹簇拥着的小楼房便是她家。
我来得及巧,她家正在做饭,我跟在她身后进了厨房,见王婆婆正准备生火,便乐呵道:“王婆婆,我又来蹭饭啦。”这番情景再现,我这句话也是说得相当顺口。
王婆婆觑着眼睛瞧了我一会儿,经她一番提醒这才认出我来。这让我很是惊叹时间消磨一个人感官的能力,因为三个月前我才见过王婆婆。
原来衰老是一件如此潜移默化的事情。
然纵是如此,王婆婆的唠叨多年来仍旧未变。早在我还没回来之前,已经有人开始向我发牢骚了。现下我见她婆孙俩你一言我一句地互怼着,竟丧心病狂地觉得亲切。
吃过饭后她又被王婆婆唠叨着做这做那,我跟在她身后有一搭没一搭地闲扯着,诸如天气、橘子和猫。
闲下来后她忽又掏出一沓信给我,说是上初中那会儿与隔壁班一个男孩之间写的信。我见这一沓全是那男孩的回信,密密麻麻的字迹倒还算是工整。我记得这男孩,是她年少时喜欢的少年的好哥们儿。见信的内容那男孩并不知她是谁。
“你是怎么做到让他不知情的?,信是怎么给他的?”
她笑道:“全靠樱呀,当时就是她帮我送的。”
我脑中迅速掠过樱的身影,这确实像她的手笔,她向来热心肠,更何况是成好友之美这种事,更是乐意为之。
说来我与樱也有许久未见过面了,得知她也在家,于是定了主意要约出来,我們三见见才行,这样天时地利人和,我很是欢喜。
去见樱的那日,整个人都是明朗的。
我在故土,约见故人。
再见到樱时,她比以往更瘦了,她的脸愈发地尖,常人总以为她去削过骨,对此我们都已是司空见惯,她若真削过那也必定是岁月这把无情刀。
就像乱炖之于东北人,火锅之于四川人也是一种情怀。
满座衣冠皆老友,杯中酒,都尽欢!
我们一直热闹到凌晨四点。回到宾馆,打了个盹便又匆忙奔赴考场。
我一向做得表面上的循规蹈矩,想来我有生之年好些“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事,多数有她参与。
我与她强撑着睡意赶去考场,才发现都没有带笔,好在世人善投机取巧,在考场外见到有人卖笔,可算是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
我就那样精神恍惚地答了卷,我们都说着等考完后就补个好觉,却在考完后神清气爽地开了几局王者。
呵,年轻啊,造作啊。
考完之后,又在樱的住处逗留了几日,这才各自又踏上征途。
像是狂欢后的寡淡,我心中又失落了好一阵。
春老才觉短,别后方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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