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
——蕾秋・乔伊斯
推荐《一个人的朝圣》。这是个人非常喜欢的一本书,在这里为它疯狂打call。大家有兴趣的可以读一读,没兴趣的也可以读一读。
书的主要内容就是哈德罗为了帮助患癌的好友奎妮活下去而步行跨越英格兰岛。非常简单,或者说,单纯。
如果随便找一个人让他写一部小说,相信他会尽可能多的塑造人物,并构建繁复的情节。而蕾秋——该书的作者却避开了这一点,她只有一个主人公“哈德罗”,哈德罗只做了一件事“步行”,步行了627英里。
可以说书的开头是很没有道理的。哈德罗希望奎妮活下去,他坚信只要自己还在走奎妮就不会死,没有任何科学依据。然而这在人性的立场上是合理的。人常常会把两件毫不相干的联系在一起,以达到寄托信念的目的,一般我们称这一举动为朝圣。
“人的大脑里有太多的东西我们不明白,但是你想想,如果有信念,你就一定能把事情做成。”……“我并不是说要……信教什么的。我的意思是,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
因为想要奎妮活下去,哈德罗便看似轻率实则沉重地开始了苦行。
在漫长的旅程中,哈德罗不仅经历着肉体上的煎熬,还有心理上的鞭笞。
他是个温和、隐忍、懦弱的男人,已经有六十岁的高龄,和妻子有很深的隔阂,失去了唯一的儿子,退休在家无所事事。在上路以前,或许他这辈子最贴切的形容词就是“失败”,失败的丈夫,失败的父亲,失败的员工,失败的朋友——至少二十年前是这样。
虽然退休之后哈德罗二十年无所事事,可是他仍然缺少时间,也就是他做为自己的时间。朝圣途中,他不是妻子的丈夫,不是儿子的父亲,不是上司的员工,他有足够的时间和自由,得以站在旁观者的角度来旁观自己的大半生。
而今,在所有悲剧都已经发生之后,在已经不能做出任何改变之后,在人们已经将痛苦消化无视之后,他选择了这样一个愚笨的真诚的方式进行自我救赎。
他发现正是这些普通人的渺小与孤独使他讶异,牵动他内心的温柔。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日子久了,生活便显得平淡无奇。哈罗德无法再否认其实一路上见过的每个陌生人虽然是独特的,却又是一样的,这就是人生的两难。他这样坚定地走着,好像等了一辈子就是为了离开椅子,像现在一样,走在路上。
而哈德罗的旅程不仅仅是一个剖析自我的过程,还是一个入世的过程。
退休后他二十年沉默拘束,而在旅途中,他不可避免地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听他们说他们的想法并分享自己的故事。他过去六十年里都擅长给予,而如今也慢慢学会了接受馈赠。
哈德罗回想自己在旅途中见过的人。他们的故事都让他惊讶和感动,没有一个例外。这个世界已经多了许多他在乎的人。“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过路人,现在人群里一点也不出彩。我也不会麻烦任何人。当我告诉他们自己在做什么,他们也都能明白。他们回顾着自己的过去,也希望我能到达目的地。他们和我一样,都希望奎妮活下来。”
这本书没有一场宏大的精神盛宴,但却是一次沉重的心路旅程。它把人们飘忽不定的灵魂从半空拉下来,拉到地上,用最原始的启蒙使人触碰到“性本善”的源头。生命轻盈不能承受,而沉重的情感往往能指引迷失。
他们都相信他。他们看见了他的帆船鞋,听过了他说的话,却用心说服了理性。选择忽略一切证据,去期待一种比不言自明的现实更大,更疯狂,也更美好的可能性。
我爱蕾秋的这本书,也爱她充满英伦风情的文字,女性特有的细腻笔触让我尽情享受了一番英格兰美景。而我最喜欢她的就是她讲述的哈德罗能选择一个如此朴实的方式——行走。
世事多纷扰,难免让人焦虑浮躁又轻易自满。所幸的是,读书让我安静,行走使我清醒。
上周末,去北京爬了次香山。登顶后兴致勃勃地剥了两个桔子。放眼望去,秋景正是一片平和。
肉体疲累的感觉真好。
流汗的感觉真好。
脚下踩着泥土的感觉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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