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县令汪直,为人冷峻有威仪,铁口直断,循案必究,自号“青天”。然用刑严苛,无有情面,民间颇有议论。
某月日,有张生李姝相通,李有孕而张家贫,嫁娶无望。李家一时不忿,告至衙门。汪直依律严判,张生刺配流徙。李姝羞,愤而投缳。
未几,汪凭几假寐,见二鬼径来拘之。汪知是梦魇,呼号喊冤。赤面鬼道,汝铁面无私,为官清正,判官赞许有加,今有封赏,命汝来取;青面鬼道,汝身为父母官,不恤百姓,贪廉望罔人伦,重刑名轻民情,号曰青天实则昏昧,阎王有命,取汝阳寿一纪。
二鬼相争而缚稍弛,汪竟得脱。遂醒,犹忆鬼言,始悟“清”“正”二字,须曲中见直,直中见曲。法不外乎人情,苛求太盛则清而不正。
此后,汪循律办案,广听民意,治下渐丰饶。汪至阳寿七十二而终,亦不知赏在何处,罚在何处。
异闻氏曰,人间冷暖事,若无大善恶,或情急或势迫,一时迸发,情有可原。以火逼之, 多有俱焚,以水流之,日久则息。此亦处世之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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