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热的鬼天气热得让人四肢无力。知了不厌其烦地叫着,好像是为了证明夏天是它们的天下。而这一切却让人更加心烦意乱,无穷尽的琐事使得自已根本不知道在做什么。失眠是家常便饭,睡得着才是怪事。
痛苦的感觉只能找更加痛苦的手段来消除,也许那样心里会平衡一点。 不知过了多久,也许两天,也许三天,真正理解了度日如年的意思。痛苦的挣扎使人忘记了时间概念。也许“曾经”对于时间不是过去式,而是记忆深处难以忘怀的念想。
也许是天气热的原因,鱼缸里的鱼不停地吐泡好像没泡就断气了一样。他曾经说过:“再也受不了你像美人鱼一样在我眼眸里裸泳了”这是她在最无助的时候,听到最好笑的笑话。
那是马晓风第一次失恋,他得知后亲自到她们女生宿舍。马晓风因为失恋,这几天都失眠,早上起床烧水,再躺下却忘烧水这一回事,水烧干了,就开始冒烟。林啸见状迅速跑进了女生宿舍,抱起马晓风就往外跑。他不知道在女生宿舍就像在男生宿舍一样,里面的人都是穿得很少,甚至不穿。
当马晓风从睡梦中惊醒时,眼前正有一只目不转睛的色狼死盯着她。马晓风气愤地说:“看什么看,信不信我挖了你的眼珠子。”林啸理直气壮地说:“挖吧,挖吧,我再也受不了你像美人鱼一样在我眼眸里裸泳了.”马晓风一听就笑了起来,原来他并不像那次那样笨拙。
林啸的笨拙是表现在表白功夫上的,那场面只能说惨不堪言。在大一新生报到的第一天,马晓风一身长裙,像纯净的天使舞动着裙摆,那不是随风而舞,风是因她也而存在的。这一幕深深地刻入林啸的眼眸里。
原来一见钟情是这种感觉。他扔下自己的行李,跑去马晓风那里想帮她拿行李,然而却让别人捷足先登了,有人下手比他还快。林啸只能像只落魄的流狼狗一样看着别人成双成对。
大一的一切对于新生来说都是新奇的,强烈的荷尔蒙让人们对异性有了冲动的感觉,那感觉可以说是欲火焚身,就像在炎热的夏天让你穿着大棉袄,却在你面前放着冰凉的水。
每个人都成为狂热的追逐者,疯狂地追捕着心中的猎物。林啸也不例外,马晓风走到哪,他就跟到哪,但是强悍的他却有一丢丢的害羞,从不敢越雷池半步,也许强悍的人都有一颗柔弱的心吧。
终于让他逮到机会了,有一次两个人走在楼梯里就只有林啸和马晓风。林啸就像一只逮到机会就会迅速扑上小绵羊的色狼。脸红红的,就像一个黑黝色的苹果滴出血来一样,那场面真恐怖。而且他的表白并不像他本人那样强悍。
好像是什么我喜欢你,请跟我交往之类的,一听就知道是个处男。吓得马晓风以为要世界末日——就像一只狼狗要去拥抱小绵羊一样,那画面感太强烈了。
结果是马晓风委婉地拒绝了:什么你很好,我们可以成为好朋友之类的。但是林啸就像个二楞子,认为做朋友不够,逼得马晓风很决绝地拒绝。
林啸很不解,自己那么帅,为什么会被拒绝呢?但是有时候自以为是并不代表别人会跟你志同道合,现实和想像是有差别的。
没多久林啸就看见马晓风和别人牵手了,这个二楞子还恨她骗人。没多久马晓风就失恋了,然后就看见林啸抱着穿得很少的马晓风奔出女生宿舍的那一幕,没多久林啸和马晓风就在一起了。
原来这就是爱,爱就是看着她笑。林啸为了让马晓风走出旧恋的阴影,想尽一切办法让马晓风开心。
最绝的就是死盯着马晓风,然后她会说:“看什么看,信不信挖了你的眼珠子?”而他会说:“挖吧,挖吧,再也受不了你和我在我眼眸里鸳鸯戏水了。”这一招准能让马晓风喷得林啸满脸的饭粒。林啸则会娇嗔一下,不知情还以为是死变态呢。
她曾经问他:“爱情美在哪里?”他说:“就像蔷薇不开花,我们仍旧叫它蔷薇花一样,它依然是美的。”当时他也不知道这句话是从哪里来的。然而这世界上真有不开花的蔷薇,也许这朵花懂得了什么是爱。
泪水浸湿了手里的照片,一张林啸满脸笑容的相片,然而却怎么也笑不起来。他说:“无论如何,你都要好好的。”她勉强挤出笑容说:“好的,我会的。”
翻开他们共同的相册,最显眼的一张是她手里拿着一朵蔷薇,背面是他写的字:曾一见钟情,曾暗中爱恋,曾疯狂追求,曾坠入爱河里;曾经是爱,爱的曾经却只能诉说着曾经。这一切很美,我庆幸我曾经拥有,它就像不开花的蔷薇花。
她拿起笔接着写道:爱只一个字,而我却只能对你说三次:我爱你,我在爱你,我爱过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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