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作者: 花露柳风 | 来源:发表于2023-12-06 18:10 被阅读0次

    题解:序,排序也,用于算解卦(在后面文章中介绍)。序号为奇数的,属于阳卦,序号为偶数的,属于阴卦。

    在《序》中,卦与卦之间的语句,犹如今天的串联词,对算解卦没什么作用。

    上篇

    有天地,然后万物生焉。

    注:用八卦天地指代乾坤。乾,序号1;坤序号2。

    盈天地之间者惟万物,故受之以屯,屯者盈也;屯者物之始生也,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蒙者蒙也。

    注:屯,序号3;蒙,序号4。

    物之稚也,物稚不可不养也,故受之以需,需者饮食之道也;饮食必有讼,故受之以讼。

    注:需,序号5;讼,序号6。

    讼必有众起,故受之以师,师者众也;众必有所比,故受之以比,比者比也。

    注:师,序号7;比,序号8。

    比必有所畜,故受之以小畜;物畜然后有礼,故受之以履。

    注:小畜,序号9;履,序号10。

    履而泰,然后安,故受之以泰,泰者通也;物不可以终通,故受之以否。

    注:泰,序号11;否,序号12。

    物不可以终否,故受之以同人;与人同者物必归焉,故受之以大有。

    注:同人,序号13;大有,序号14。

    有大者不可以盈,故受之以谦;有大而能谦必豫,故受之以豫。

    注:谦,序号15;豫,序号16。

    豫必有随,故受之以随;以喜随人者必有事,故受之以蛊,蛊者事也。

    注:随,序号17;蛊,序号18。

    有事而可大,故受之以临,临者大也;物大然后可观,故受之以观。

    注:临,序号19;观,序号20。

    可观而后有所合,故受之以噬嗑,嗑者合也;物不可以苟合而已,故受之以贲,贲者饰也。

    注:噬嗑,序号21;贲,序号22。

    致饰然后亨则尽矣,故受之以剥,剥者剥也;物不可以终尽剥,穷上反下,故受之以复。

    注:剥,序号23;复,序号24。

    复则不妄矣,故受之以无妄;有无妄然后可畜,故受之以大畜。

    注:无妄,序号25;大畜,序号26。

    物畜然后可养,故受之以颐,颐者养也;不养则不可动,故受之以大过。

    注:颐,序号27;大过,序号28。

    物不可以终过,故受之以坎,坎者陷也;陷必有所丽,故受之以离,离者丽也。

    注:坎,序号29;离,序号30。

    下篇

    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夫妇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恒,恒者久也。

    注:从头到“礼义有所错”,言咸卦。咸,序号31;恒,序号32。

    物不可以久居其所,故受之以遯,遯者退也;物不可以终遯,故受之以大壮。

    注:遯,序号33;大壮,序号34。

    物不可以终壮,故受之以晋,晋者进也;晋必有所伤,故受之以明夷,夷者伤也。

    注:晋,序号35;明夷,序号36。

    伤于外者必反其家,故受之以家人;家道穷必乖,故受之以睽,睽者乖也。

    注:家人,序号37;睽,序号38。

    乖必有难,故受之以蹇,蹇者难也;物不可以终难,故受之以解,解者缓也。

    注:蹇,序号39;解,序号40。

    缓必有所失,故受之以损;损而不已必益,故受之以益。

    注:损,序号41;益,序号42。

    益而不已必决,故受之以夬,夬者决也;决必有所遇,故受之以姤,姤者遇也。

    注:夬,序号43;姤,序号第44。

    物相遇而后聚,故受之以萃,萃者聚也;聚而上者,谓之升,故受之以升。

    注:萃,序号45;升,序号46。

    升而不已必困,故受之以困;困乎上者必反下,故受之以井。

    注:困,序号47;井,序号48。

    井道不可不革,故受之以革;革物者莫若鼎,故受之以鼎。

    注:革,序号49;鼎,序号50。

    主器者莫若长子,故受之以震,震者动也;物不可以终动止之,故受之以艮,艮者止也。

    注:震,序号51;艮,序号52。

    物不可以终止,故受之以渐,渐者进也;进必有所归,故受之以归妹。

    注:渐,序号53;归妹,序号54。

    得其所归者必大,故受之以丰,丰者大也;穷大者必失其居,故受之以旅。

    注:丰,序号55;旅,序号56。

    旅而无所容,故受之以巽,巽者入也;入而后说之,故受之以兑,兑者说也。

    注:巽,序号57;兑,序号58。

    说而后散之,故受之以涣,涣者离也;物不可以终离,故受之以节。

    注:涣,序号59;节,序号60。

    节而信之,故受之以中孚;有信者必行之,故受之以小过。

    注:中孚,序号61;小过,序号62。

    有过物者必济,故受之以既济;物不可穷也,故受之以未济,终焉。

    注:既济,序号63;未济,序号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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