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从《格林童话》上看了一个故事,叫做会唱歌的白骨。这个故事主要讲的是,一位穷老人家有两个儿子。他的大儿子是狡猾聪明,而小儿子是单纯的心灵善良。 在这个国家里一只性格凶残的野猪国王为他发了很多的心思,于是那个农夫就给他的两个儿子每人带了一只木棒,然后弟弟杀死了野猪,但是哥哥很嫉妒,就把弟弟给杀了。把他的尸体埋在地底下,拿着死猪向着宫殿抬。过了许多年,弟弟的尸体变成一具白骨。有一个小帮工发现了他的白骨,但是小帮工专业做号角的,于是他把白骨做成了一个号角,他已经发现那个白骨可以自己吹小调,还可以说话,对那个小帮工:“说:“朋友我哥哥杀了我,夺取了我杀的野猪,还拿公主当为妻子。于是他又吹起了小调,那是一种伤心的小调,他觉得很奇怪把它带给了国王,国王给了王后,完后还没有吹的时候,那个号角吹起了小调……
大概就是这个意思,我感觉那个农夫的大儿子太狡猾了,太可恶了。杀了自己的亲弟弟,第一个亲弟弟很好的,第二个可就难了,而且我感觉那个弟弟太勇敢了,自己杀死了野猪如果弟弟还活着的话,国王肯定会中重大上他的。如果我是国王,反正我会这样做,如果我知道哥哥杀死了他的亲弟弟。那我就会把那个穷农夫的大儿子给判为死刑,谁让他杀人了,自作自受!
这是我的读后感,你们的读后感呢!一起上传到人人通吧!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