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魂没有性别(I’amc n’a pas de sexe),也不分物种。经常入坑的我,总是捏着这句话痛哭流涕、悔恨当初。
人们总是认为自己的存在是独一无二的,自己的行为是依照自我的意愿行事。但事实上,只要你是现代化社会的一份子,你的存在甚至选择就不属于自己,就像规模生产下的商品标准化一样,社会进程也在标准化,“商品”就是你我他。“社会需要‘人原子(humanatoms)’,这些人原子相互之间完全一样,要让他们在一个大规模集合体中毫无摩擦地平滑地发挥作用。”每个原子都相信他们的运动创造了彼此之间的摩擦,且这摩擦依照他们的意志而产生,如一首快乐的歌儿唱出了这种快乐的心情:
“摩擦 摩擦
我给自己打着节拍
这是我生命中美好的时刻
我要完成我最喜欢的舞蹈
在这美丽的月光下
在这美丽的街道上
我告诉自己这是真的,这不是梦“
摩擦生热是一件乐事,是一种“主动活动”的能力。我总是误以为自己是有这种能力的人或者标榜自己是有这种能力的人。但如同大部分人且仅当作是有能力“标榜”,竭尽一切力气,用尽一切道具——文化、资产、外貌、品味……
这是一个天蓝色(cerulean)又回归的可爱夏天。“不是绿松石(turquoise),也不是青金石(lapis)”。电影《穿普拉达的女王》告诉我们,这个蓝色价值千万。我以为我独具慧眼,大浪淘沙式地选择的颜色,却不是我作出的“主动活动”,不论是在超市、淘宝、高街(High Street)还是邦德街(Bond Street)。说到这里,我若还需要借此标榜些什么,好像提起了话头却接不上什么兴头了。
“…in 2002, Oscar de la Renta did a collection of cerulean gowns.
And then I think it was Yves Saint Laurent… wasn’t it…
who showed cerulean military jackets?
And then cerulean quickly showed up in the collections of eight different designers.
And then it, uh, filtered down through the department stores…
and then trickled on down into some tragic Casual Corner…
where you, no doubt, fished it out of some clearance bin.
However, that blue represents millions of dollars…and countless jobs…
and it's sort of comical how you think that you've made a choice…
that exempts you from the fashion industry…
when, in fact… you're wearing a sweater that was selected for you by the people in this room… from a pile of stuff.”
论“标榜”,鲁迅先生说“中国人向来就没有争到过‘人’的价格,至多不过是奴隶。”老百姓如此,文化人如此。大多数情况下,一些“大时代”,是一种高级一些的群体性文化“标榜”(意淫)活动。
“任凭你爱排场的学者们怎样铺张,修史时候设些什么“汉族发祥时代”“汉族发达时代”“汉族中兴时代”的好题目,好意诚然是可感的,但措辞太绕湾子了。有更其直捷了当的说法在这里——
一,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
二,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
大部分人在标榜时从来不问自己为什么标榜,就如同鸵鸟从来不问危险来自何方(本文不做任何高地,不做任何类型评价,讨论的是普遍状况下的某具体情况,换句话说,是任何人在某时某地可能发生的某时某地某人发生过的行为),这是本能驱使,无须感到羞愧,但应当慢慢学会在其发生时做到充分认识、合理怀疑、审慎规制。更为残酷的原因是,很多时候,标榜以外所剩下的部分,才是考量是否作为“人类”存在的客体,即:是否具备作为人类存在的某些能力,而很多情况下,这部分内容却并不乐观。如何标榜以及标榜什么,不是本文关注的焦点,任何大众谋体都有数之不尽的答案。这里谈的是对这种能力的一点理解:用鲁迅的话说,在奴隶以上人类未满的阶段,所争的“人”的价格。我看来是一种能力。这种能力是什么?(敲黑板,母亲牌“小鸡炖蘑菇”上线)——爱的能力。
“主动活动”在现代社会的含义,一般是指为了达到外在的目标而付出努力。这个词的第二个意思是使用人的内在力量,不管是否达到外部的变化的效果。我认为这里所说的“内在力量”不能以达到外部的变化效果为前提,可以是参照或借鉴的目的之一,但不应该是根本原因,否则更接近为一种“追索”,终究是感到理亏的。
爱应当是一种主动性的活动,而不是一种被动型的情感。它是一种“自足”(standingin),而不是一种“追索”(fallingfor)。斯宾诺莎(Spinoza)把情感分成主动性的和被动性的两种,分成“行动”和“激情”。如果是主动性的情感发挥作用,那么这个人就是自由的,是情感的主人。如果是被动性的情感发挥作用,那他就是被外力驱使的,没有足够地意识到动机的对象,是情感的奴隶。斯宾诺莎最终得出结论认为,美德(品德)和力量就是一回事。妒忌、嫉恨、野心以及任何形式的贪婪都是激情;相反,爱是一种行动,是人类力量的实践。
13世纪道明会神父圣多玛斯·阿奎纳对人类的恶性作出列举:傲慢、妒忌、暴怒、懒惰、贪婪、贪食及色欲。用斯宾诺莎的分类理解,这些都应当属于“激情”,是被动型的情感发挥,是被外力所驱使的产物,是情感的奴隶。大多数人的“痛苦”想必来源于此,想做而不可得;多数人的“快乐”想必也来源于此,做成了,且做得稳准好。不管做不做得了,都算不得人类力量,是一种对“激情”的“快速消费”。竭泽而渔,却终不得满足,是一道做不完的加法题。爱是一道减法题,爱生于自由,自由做的就是减法。爱,永远不会是强制的产物。放下的越多,给予的越多,这才是“人类力量”和“主动行动”的强大之处。爱因做减法而生生不息,激情因做加法而奄奄一息。
最为深刻的道理却总是以及其质朴的方式呈现。“放下”是爱的方法论,是“给予”的前提,这一简单的理论,实践上却真正难以做到。放下我的成见、悔恨、欲望……以及一切加以傍身的事物,剩下的是什么,我还满意吗,或许不,或许已瞎。有的人一生都在做减法,有的人一生都在做加法。有的人做了半生的加法,又做了半生的减法。“加减(甚至乘除)参半”或许也就是平常所说的人生“戏剧性”。
给予,是普遍意义上的爱的特征。对有创造性性格的人来说,“给予”是潜能的最高表达。恰恰是通过“给予”,我才能体验我的力量、我的富足、我的能力。对活力与潜能增强的体验使我充满欢乐。我体验到了精力充沛,勇于奉献,充满活力和愉悦欣喜。“给予”比“得到”更能让我愉悦,不是因为这是一种剥夺,而恰恰是因为在给予的行为中,有我生命力的表达。
爱也是一种能够创造爱的力量。无能就是无力去产生爱。那么,大部分的人都是无能的,没有人可以天赋异禀。犯过大多数人类都犯过的错误真是一个莫大的好消息,更好的消息是还会像大多数人类一样再犯。如果极少数人有能力去创造爱,我相信这是一个长期过程,想必是一段加减参半的人生,在这段长期的过程中,个人性格的发展水平发生了质的变化。按弗洛姆的理解来说,作为给予的爱的能力取决于个人性格发展的水平。它预先就假设了人要取得一种占主导地位的创造性倾向。在这一倾向中,此人必须克服他的依赖性、自恋和支配欲、盘剥他人以及也就是害悭吝的愿望;对他本人的个人力量拥有信心,对凭自己的力量达到目标的勇气信心十足。如果在某种程度上此人缺少这些品质,那么他就会害怕付出自己怕去爱。成熟的人能够创造性地发挥自己的力量;成熟的人只想得到他自己为之付出劳动的果实;成熟的人放弃了全知全能的自恋幻想;成熟的人取得了一种以自己的内在力量为基础的谦恭。而这种内在力量只能由真正创造性的活动所给予。
马克思说: “我们现在假定人就是人,而人对世界的关系是一种人的关系,那么你就只能用爱来交换爱,只能用信任来交换信任,等等。如果你想得到艺术的享受,那你须是一个有艺术修养的人。如果你想感化别人,那你就必须是一个实际上能鼓舞和推动别人前进的人。你对人和对自然界的一切关系,都必须是你的现实的个人生活的、与你的意志的对象相符合的特定表现。如果你在恋爱,但没有引起对方的爱,也就是说,如果你的爱作为爱没有使对方产生相应的爱,如果你作为恋爱者通过你的生命表现没有使你成为被爱的人,那么你的爱就是无力的,就是不幸。”换句话说,尚未构成物质生产所必需的生产要素(若用现代观点来说,马克思在很多领域可以说是跨界“人生导师”)。创造爱的能力在现代社会中十分稀缺,满而不溢,难能可贵。
简单说下我个人对于这种“有力”的人际关系的一些体会。和我有过简单交往的人群中,我感受到具有极强感染力的往往是两类人:对某一领域富有激情(且往往也剖有建树)或者是街头生活的人,我目前能记起的不到5人,且都已过半百。25岁之前,我注意到的是第一类人,25岁之后,我注意到了第二类人。这种人的关系中极强的感染力和性格没有直接关系,用马克思的话说就是“你的现实的个人生活的、与你的意志的对象相符合的特定表现”。
各举一个例子,第一位是我在美国遇到的一位共和党的前竞选经理,70多岁的老爷子,退休后致力于中美文化交流和教育活动且都亲力亲为,他是我认识的少有的严肃且自律的美国人(可能我认识的美国人样本比较少),相处一个月我没有见他笑过,但我在他身边却能感受到“有力”的来自前辈的关心和鼓励,并且十分自在没有拘束,在我有限的知识范围内,他可以说是美国政治和历史的活字典和活地图。就像一本图书馆的百科全书,古典厚重却日久弥新(保持修订啦),从不作任何评判和态度,任何时候都冷静客观地在那里供你所需,不管你问任何傻问题(他能记得你以前问过的问题),但你却可以在他的回馈中感受到自己的变化。和他一起游走在华盛顿纪念碑和国会山之间,就像翻阅美国的历史(正史加野史),只是受限于当时的知识,有很多内容没有理解清楚并有效讨论,每次想起有些遗憾。
另一位,是我在英国的家附近超市的流浪汉,这位爷爷可以说欧洲流浪“仙界”的典型代表(国内通常都走苦情路线而且业界态度多是实用主义),温和而迷离的眼神并且时刻保持着极具感染力的微笑,和超市的工作人员乃至附近居住的居民都十分熟识,经常有人和他攀谈,席地而坐。平日里只在两个地方坐班,不论英国的天气如何暴戾。他慈祥地关注着每一个路过他的人,我认为没有人可以直视他们眼睛超过三秒钟而不对他展露笑容的(我试过),也没有人可以一直肆无忌惮的逃避他的关注(我也试过)。也是因为如此,我每天早晨路过会“被迫”直至“主动”和他问早,他的回应则是眨眼笑着说:“Morning, sweetheart.”有时候,有流浪艺人来他的地盘弹吉他,他就会和他们一起坐着,还是一样的表情配方。有一次晚上,我在他和一位流浪艺人身边坐下,我们相视而笑,没有过多的话,一起仰望着人来人往,其实那时的我是非常落魄的,但坐下的时候,我感觉到了轻松,我做了一次减法,我也学他做一个摄像头,关注着来往的人们,并不是很多人会回应你的笑容和问候,但我觉得那时我们已经开启了上帝视角(手比划一下这么大),感觉自己心系宇宙。
仔细想想,如果用我所理解的三个词语来将以上这种“有力”具体化,那就是宽容、真诚和尊重。特此感谢这么多年来平凡的人们给我的最多感动(灿烂星空谁是真的英雄~~)。
心理学被看作是帮助人类认识自己,了解他人的途径——“唯真知方有真爱”——但其具有一定的认识局限性。爱也是获得知识的途径,但爱超越了思想,超越了语言,是更高层面的路径。爱是对融合体验的大胆投入。思想所能给予的认识,即心理学知识,也是在爱中达到全面认识的一个必要条件。这是由人类最深层的需求激发的:希望认识事物与生命的秘密(弗洛姆认为,也是激发残忍的深层次的原因)。爱正是获得生命秘密的途径。为了能够看到他人的现实,或者是克服幻象,消除对他人的歪曲印象,我必须客观地认识他人。只有客观地认识一个人,才能在终极本质中与他人融合。在融合的过程中,我认识了他人与自己,也可能仍是“一无所知”。因为这不是通过我们的思想所能给予的知识,而是通过融合的体验——对人惟一适合的方式,去了解那些人身上有生命里的东西,这与一个人的文化和思想水平没有直接关系。有句不太恰当的俗语或许可以解释思想和体验的不匹配性:“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
宗教问题在这一点上与科学发展的路径是一致的。在传统的西方神学中,人们努力想从思想上认识上帝,做出关于上帝的描述。它假设人们能够在自己的思想中认识上帝。即便在神秘主义中已经放弃了通过思想认识上帝的努力,而通过“捷径”——通过与上帝融合的体验来认识上帝(在融合中,已经没有关于上帝知识的必要了)。但是,如阿尔贝特·施魏策尔(Albert Schweitzer)所指出的,这是是理性主义最为大胆与彻底的结论。
弗洛姆认为,关心、责任、尊重是爱的三大要素。他们和“认识自己与他人”之间是相辅相成的。没有认识与了解,关心、责任和尊重就无从谈起。认识的层析有很多种;作为爱的一个要素的了解是要洞察到事物的核心,而不是皮毛。要想达到这种了解程度,只能超越自己的关注点,而完全从对方的立场出发。譬如:我知道这个人正在生气,即使他没有公开表露出来;但我还可以知道得比这更深;他很焦躁,也很担心;他感到孤独,感到负疚。这样我就明白他生气只是他内心更深层的表象而已;我把他看作一个焦躁、身处困窘之境的人,一个受苦受难的人,而不是一个大发雷霆的人。
另外,我认为弗洛姆对尊重的定位,是超越关心和责任的,是对两者的升华,即便爱的能力与三大要素是充分不必要关系,尊重体现了爱的能力的高水平标准,其在一定程度上更是对个人性格发展水平的体现,是一个学会做完减法后再做加法的过程。尊重包含着不能利用对方的意思。我希望被爱的人以他自己的方式和为了自己去成长,去表现,而不是服务于我的目的。如果我爱他人,我感到和他是一体,但他仍然是他自己,而不是要他成为我希望的样子,以便于我的利用。只有当我自己取得独立的地位,在没有拐杖的情况下独立站起来,能自己走路,不想去支配和利用别人时,尊重对方才是可能的。尊重是个人成熟的标志。一个成熟性格的个人,同时也是宽容和真诚的个人,首先是一个会做减法的个人,这样的人获得爱和实现爱的能力可能性更高。这个道理我认为在普通人际交往中也是适用的。
最后,面对日益增加的婚姻继承方面的法律咨询(本人的主要业务领域不是家事法,仅供参考)说些题外话,爱和现代婚姻制度(本质上是财产制度)是两回事(毕竟爱的建立不需要法定程序,爱的解除也不需要法律文书和律师),财产因素(财产分配和继承)首先是现代婚姻制度的起源和发展主要因素,也是法律规制的首要目的和手段,请尽量在婚前就具体问题咨询专业的家事法律师(请不要放飞自我*3)。但我认为尊重作为爱的要素之一,是除去财产因素外建立婚姻关系重要的自我考察的“感情因素”(毕竟法律对于建立婚姻制度的规制仅限于优生优育学说的考量):会做减法的人运气不会太差。对于解除婚姻关系,“感情因素”更侧重考察的是关心和责任这两个要素,尤其是在争夺子女抚养权的情况下,而法律上对于“夫妻感情破裂”的考量就和本文的内容没有直接联系了,就说到这里(苏菲·玛索式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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