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千万的投资,如果说再换一个厂址的话,损失不可估量。
现在是自己的工厂,会不明不白的占据了对方的公司,已经开始了生产。用的都是自己的设备。
刘飞想只有通过法律来维权,虽然有时也想以牙还牙,给他们的颜色看看,但又仔细一想,不可能自己也像他们一样强行夺取。
刘飞联系了一个比较资深的律师。
通过评估鉴定公司首先确认了工厂的损失。
没想到的是,这些村民听说公司要起诉他们,均表示无所谓。
他们也没有什么法律意识,只有一个观念,想起诉就起诉呗。
一审法官判决也比较有意思。
判决书中指出村委没有违约,但是却让村委进行经济赔偿。
这个事情就蹊跷了,既然村委没有违约,为什么要赔偿呢?
可能是法官的理解有他自己的角度。
赔偿金额100多万。
这与公司的实际损失将近400万,还差的很多。
公司的董事长刘飞当然不满意。
这下他请来了律师,继续上诉。
结果中院判决发回重审。
令人想象不到的是,发回重审后,再次审理的判决只赔偿1万多元。
这1万元还仅仅是水费电费。
判决书中指出村委没有违约,后续的合同协议也不合规,也就是说公司要自己承担损失。
这次村委不仅不赔钱,反而公司需要把自己的厂子拆掉,恢复原貌。
这个判决让刘飞和他请的律师都大跌眼镜。
早在开庭前刘飞和律师一起同村委进行了协商。
这次协商是有上级老大组织的。
按理说法律纠纷应该按法律程序来解决,怎么会让地方的领导插手呢?
但是协商还是如期召开,有地方领导坐阵,双方进行协商。
当然结局也是不欢而散。
各方都不退让,表示还是对薄公堂吧。
这个时候公司已经预感到地方势力的介入,为了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再一个让公司想不到的是,再次审理的时候鉴定已经到期。
但是当初对损失的评估就是按当时市场价格进行评估,也不会有太大的变化。
法庭确认为已经过了期限,需要重新评估。
而且一直通知要让公司来申请评估鉴定。
公司这一方肯定不愿意,本身自己就不想重新鉴定,现在法院还要让自己申请鉴定,简直是强迫自己去做。
无奈迫于压力,如果不配合的话,担心后期的审理对自己不利,公司还是按照法院的通知申请重新鉴定评估。
同时呢,对于这一通知也表示不满,律师对这个法官进行了投诉。
而上级对投诉内容也进行了处理,表示可以理解,这个投诉也就不了了之。
但是没想到最终的宣判与第一次的判决书相差这么大。
这不禁让公司和律师都浮想翩翩。
不同的法官怎么能够对同一件事情裁量上相差这么大。
当然公司对这一判决仍然不满意,他们还要继续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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