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便说几句~
爱上弗雷德巴克曼是因为他的《一个叫欧维的男人决定去死》。小说主人公人设是个性格孤僻,不容正常秩序出现任何偏差的老人。在妻子去世后,他决定去死。然而每次和死神擦肩而过的时候,总有些“破坏捣乱秩序的捣乱份子”让他不得不终止一次次准备好的自杀。后来再邻居的你来我往中,他寻找到了活下来的意义。这本书如同《一个人的朝圣》《霍乱时期的爱情》一样带给我灵魂的震颤,让我相信生活中处处游走着闪光的奇迹,等着我们去不经意的邂逅,不经意地碰撞。只要你不放弃希望,不放弃爱,哪怕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也会迸发出耀眼的神迹。
今天刚刚看完《芝加哥打字机》,这部韩剧是我看过的最精品的一部。从剧本的编写到演员的演技,再到配乐,无疑是一部诚意之作,沉浸其中,许久无法自拔。闭上眼睛,眼前全是主人公前世革命的画面,做旧的背景,幽邃的眼神,太多的忍耐,在生命的最后时刻,许下来世的誓言。《come with me》这首配乐,如仙乐萦绕在耳畔,前奏每每响起的时刻,灵魂好似嗅到了薄荷的清香,清凉通透,自失其中。现世一步一步揭开前世的叙事手法,精致细腻,不温不火,恰到好处。快一分则粗糙,慢一分则拖沓。刘亚仁双世虐恋,眉眼之间尽是长篇的独白,让观众读懂了眼神,却又迷失在前世今生的爱恨情仇,家国大义之中。
突然很想再次完成自己曾经的梦想,写个故事,送给自己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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