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这本书也是心血来潮,在查理芒格的演讲中偶然知道这本书,再加上被书名勾起了极大的兴趣,于是趁大二暑假空闲较多赶紧捧读此书,第三天读完后立马写下读后感。
读完这本书的最大感触是毛姆果然是讽刺大师,鞭辟入里的讽刺了人性中的阴暗的一面。主人公菲利普与生俱来的跛足让他从小就受到了和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他仿佛生来就低人一等,因为他的跛足让他无时无刻都能感到别人的那种自然而然的优越感。处在长期忍受着被他人漠视嘲讽的环境中的他性格变得敏感,自卑,不能很好的理性的控制自己的感情,被别人伤害更被自己的懦弱伤害。
但我始终觉得他还算一个幸运的人。开始的“枷锁”是他的不幸,然而他在生活中慢慢习惯了这枷锁时,也就能释然于自己的不幸进而卸下心中的“枷锁”了。在不断地忍受和抗争这使他痛苦不堪而又无法摆脱的枷锁时,他也在逐渐地探索生活的意义———对于自己的意义,对于每个人的意义。生在那时的英国,对上帝笃信不移的整个社会信仰和他自己感受到的生活的切肤之痛使他不断质疑身边所习以为常的一切。他逐渐地懂得:生活是没有意义的,就好像克朗肖送给他的波斯地毯一样,上面的图案可以由人自由随意地编织,人生的意义只能靠在生活中的每个人自己创造。这让我想起了开智大会上李雪枫老师说的话:“你自己在乎的叫意义,你能和社会交换的是你的价值,一个人可以离群索居,但它应该创造出价值而不仅仅是标新立异自我满足的意义。” 菲利普第一次挣脱世俗的束缚是他放弃了进入牛津大学的机会而去巴黎立志成为一名一流画家,但他失败了。或者说他获得了一种比承受失败需要更大勇气的成功,他接受了现实。身边有着一群自诩为艺术家的朋友,菲利普也表现出了一种玩世不恭的人生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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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结局是好的,他摆脱了心中的枷锁,过上了与他心中浪迹天涯随处可栖而又截然不同的安居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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