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拥有的才能和能力,绝不是自己的私有物,那不过是偶然被赐予的。这种才能和能力,如果不为我所有,也很正常。我所扮演的角色,由其他人来承担,也丝毫没有不可思议之处。因此,这种才能和能力,不可以只为自己所用,而应该为世人、为社会所用。
我开始这样思考。为什么说能力、才华不能只归自己所有呢?不限于人类,假设拿走一切生物之所以成为生物的属性——肉体、精神、意识、知觉等,剩下的只有“只能被称为‘存在’的东西”。以这个“存在”为核心,形成了所有的生命,而这个“存在之核”就是一切生命共有的东西,它有时呈现为花的形式,有时扮演人的角色。就是说,“存在之核”以外的东西,即我们平时坚信是属于自己的那些东西,比如肉体和心灵、思考和感情,或是金钱、地位和名誉,乃至能力和才能等,所有这一切都不过是借来之物,都是被赐予的附属品。这么思考的话,“这是我的东西”“那个成功是我的功劳”这类想法,就变得毫无根据,毫无实体依托。意识到这一点后,骄傲自大就会自然消失,谦虚之心就会自然而生。那些我们认定是自己的东西,不过是现世一时寄存在我们这里的东西,其真实的所有者,我们根本不得而知。
正因如此,我们不应将其用于自身,而必须将其用于社会、用于世人。而当这一世的生命终点来临时,我们应该毫不留恋地将这些寄存之物归还给上天。在生活和工作中抱这样的想法,骄傲自大就会在心中消失,内心就会充满感谢和谦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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