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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天下事

文章天下事

作者: 卓青老师法律咨询 | 来源:发表于2022-07-19 11:46 被阅读0次

          很多年养成的习惯,醒来先看手机,然后是新闻,依次是法律专业的学习。晚上,如果有机会,会在简书上留下生活我痕迹。累计下来,腾讯,博客,空间和简书,有两千多个碎片。

          所以,也就我拥有特殊的客户群体。一半是诗歌爱好者,还有法律爱好者以及简书读者。一位朋友要求加微信,只好加了。原来他是律师。他说关注我很久了。在简书里,我是一个不要求别人转发文章的人。有灵感就写一段,忙的时候一个月也不写一个字。所以,我的文章发表以后都是之后才发现有不错的点击率的,

        律师朋友说,他最近接到案件清一色的故意伤害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我说,自己也有同样的苦恼。我告诉他,不要入戏太深,没看到律师的消耗挺大的,不停地收到律师去世的消息。

        对受害者而言,刑事付刑事的责任,民事责任是民事责任,做为刑事辩护律师,往往太注重完美,想尽量赢得被委托的满意,往往是律师先抑郁了。其实,作为律师,你对你刑事部分负责就可以。至于民事部分,可能有很多不确定因素。受害方觉得可以用羁押左右嫌疑人,以此拿到最大的赔偿,或者是超标准的赔偿。但是,民事案件是有一定的赔偿标准,同时受到嫌疑人经济状况的制约。经济状况,也成为民事赔偿不可逾越的鸿沟。我对同行说,不必入戏太深。结果有两个,如果当事人能得到合理的赔偿,嫌疑人又有足够的赔偿能力,当然皆大欢喜。 事实上,一方面,嫌疑人可以按规定赔偿,另一方面,被害方漫天要价,最终,嫌疑人都会选择放弃赔偿。作为法律工作者,有许多说不出的无奈。这是这个月我接到的第三个同行提出同样的问题。

        个人意见认为:刑事案件起诉时候,最好再和被害人谈谈,确实谈不拢,就完全尊重委托人的意见,作为律师,入戏太深,会害自己,也会害别人。在中国社会,法律还相对公正。

          嫌疑人有时候想不开,律师总不能想不开吧。

        和同行谈的很愉悦,他说我说的很有道理。最后他表示:起诉之前,代表亲属和被害方再谈一次。

        做律师,其实挺不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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