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新买了件旗袍。
似乎已经N年没有买过旗袍穿了。生平的第一件旗袍还可追溯到十多年前,很少穿着。总以为穿旗袍要分场合,似乎这是件正式得容不得柴米油盐的矜贵衣服。
很多年前看过一篇文章。作者对老家印象很深的一个场景。一个女人,穿着旗袍,盘着发,坐在路边,摆地摊。卖些脸盆、衣架、袖套之类的小商品。地摊跟旗袍似乎很不相配,且女人狼狈的生活也跟旗袍的闲雅很不相配。女人的丈夫卧病在床,而她也找不到体面的工作,只能以摆地摊为生。可是并没有谁规定,摆地摊不能穿旗袍。女人常年穿着旗袍盘着发,摆地摊,成为一道独特的风景。作者很多年没回去了,跟老家的人聊起那独特的风景,问那地摊还在吗?那女人还穿旗袍,还盘发吗?老家的人说,“在呀,不穿旗袍,不盘发,那就不是她了”。
一个无名无姓面目模糊的女人,我却心疼她那份倔犟。无力阻隔风雨的侵袭,那就自己给自己一道彩虹,也没妨碍了谁。地摊上的旗袍应该像一道雨后的彩虹吧,你自风雨我自晴。
我没有那女人的自如,我自以为旗袍就该出现在花前月下、琴棋书画中,该呵护,该怜惜。
平生第一件旗袍,月牙白底色,国画韵味的一朵出水莲图案。自以为很美,穿上在先生面前臭美。先生上下打量后说,你应该微微鞠躬,然后说句“先生,请”,就很像了。我眨巴眼睛半晌才反应过来,先生说的是酒店门口的迎宾小姐。追打先生的同时痛惜好好一件旗袍就这么被穿坏了。就如同本是千金贵胄的“小姐”一词也被现代人玩坏了。五千年文化多少瑰丽化作了粪土,遗憾。
但先生的讥笑挡不住我穿旗袍的热望。都说每个女人都有一个旗袍梦。
家姑个子不高,身形偏胖,每每看窈窕淑女身着旗袍便羡慕不已。某段时间,因疾患久治不愈,身形消瘦。但病痛不消她的爱美之心,说是趁着如今身材尚可,想买件旗袍过过瘾。于是她也拥有了今生第一件旗袍,只是从没见她穿过。如今这旗袍应该只是挂在衣柜中偶尔欣赏一下。恢复健康,也恢复了身形的她应该不遗憾不能穿那件旗袍吧——与健康相比什么都是浮云。
说起身材,家姐的身材堪比模特。一米六八的个,体重五十一公斤,蜂腰肥臀,大长腿,且皮肤白皙,面容婉约,是个天生的旗袍架子。N年前特地给姐买了件旗袍。姐换上后,全家都来欣赏,都说姐穿着好看。姐也在镜前左照右看,一脸自我陶醉,嘴里却一再说“穿不出去”“没场合穿”。等我告辞准备离去时,姐拿着换下来的旗袍追出门来,动情地说,今天穿过旗袍了,也算过了把瘾,满足了,平时没机会穿,放衣橱里浪费了,还是退了吧。我亲爱的姐姐长着一张古代大家小姐的脸,却没有小姐的命,长年累月在纺织一线做着牛马般的活,她的生活找不到空间容下一件旗袍。我几乎泪湿,拿着旗袍匆匆离开了。
我们都做不到那个面目模糊的女人的洒脱。旗袍也是布料做的,同样有蔽体保暖功能,却承载了我们太多的思想。不是我们驾驭不了一件旗袍,是我们驾驭不了自己。现如今有几人可以自在地穿旗袍,盘发,却常年摆地摊?
新买的旗袍全棉的料,及膝,适合家常穿着,再摆个家常心态,于是厅堂、灶间,出门、入室,随意切换。旗袍,既然追捧为华服象征,就不该只是华厦高堂的小资,也可是百姓人家的烟火气。我穿着家常的旗袍穿街过巷,融一身烟火气。如今摆地摊正时兴,或许某一天我也穿着旗袍摆地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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