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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死亡”的正确姿势(五)-股权不是你分配剩余财产的利剑-20

公司“死亡”的正确姿势(五)-股权不是你分配剩余财产的利剑-20

作者: 老案 | 来源:发表于2021-01-25 10:04 被阅读0次

    有股权并不意味着在清算完结后能在剩余财产中分点东西,关键是看出资

    幸福的公司都是一样的的幸福,不幸的公司各有各的不幸。

    为什么我如此倒霉,公司垮了,股东矛盾,最后被法院强制清算,幸亏债权人被打发走了,没有人再上门讨债,否则,日子都过不好。

    最后剩下了公司的一栋楼价值也6000多万,自己是小股东占20%,下来也能分个1200万,把楼卖了分点钱也是对我十几年打拼的最后安慰。没想到,美梦还没开始,就嘎嘎的又破灭了,咋回事呢?安律师给你聊聊,没出资,有股权,如果没有约定,那照样无法获得剩余财产的分配权。

    第一,合伙做生意,创办公司必须有本钱,本钱就是你注册资金必须实缴到位

    “全民创业,大众创新”似乎让中国人都进入了商业的时代,工商局也不需要资本金到位,就能颁发营业执照。这对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市场经济打了一针强心剂,人人都踏入了商业的时代大门,在商海里捕鱼。殊不知,你下海容易上滩难,由于自己对法律的认知偏差,最后,无获而归的事情笔笔发生,让自己的用昂贵的学费教育了自己。

    公司规定的资本金表现形式为: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是你做生意承诺要出的本钱,股东都是按照注册资本的多少确定股权比例,这符合人们用社会规则的理念认知问题,但是,法律可不是这样认为。法律认为注册资本是你承诺要出的钱,你没出就是认缴资本,如果你出了,那就是实缴资本,他们区别在于分红和分配剩余财产范围的不同,法律规定的是如果资本金不到位,除了补缴到位外,那你就无法得到强制清算后的剩余财产的分配权。

    第二,我是劳务入股,信息入股,当年没有我,那来的这个项目

    股东成立公司总是有个项目的存在,股东能在一起和合作不仅仅是缘分,更重要的是有不同的资源,有钱的出钱,有项目的出项目,有能力的出能力,在大家一片祥气氛中公司就成立了。

    想当年那个项目就是我拿下的,没有我那会有你们出钱股东的事情,想当年就是没钱干这个项目才找了你们股东来的,如果我有线还需要你们吗?现在,公司不做了,又追究我资本金不到位,不能分配剩余财产,这是啥道理。

    其实,这是你自己误读了法律,这不是道理,这是法律,法律就这样规定。你拿项目入股,除了有约定,否则,你拿到项目不能做为资本金入股,当然也就不能在公司解散清算时分配财产了。如果早知道有这样的规定,就早早应该在投资前咨询律师了。

    第三,股权仅仅意味着你有股东权利,出资到位才影响了你的分配

    《强制清算纪要》第十条指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参加人民法院召开的听证会。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虽然不是案件的当事人,但可以对强制清算申请发表自己的意见,包括提出异议。你看法律化是人性化的,你的权利给你保留,这个并影响你对公司强制清算发表意见,也不影响你参与清算的意见,这仅仅是影响的你的剩余产财产的分配权。

    这虽然对你在心理上是个降维打击,但是一定有破解的办法,你不用灰心丧气,把我文章看完,安律师就给办法。如果剩余财产大于你应该实缴资本金的数字,那就补缴资本金,让你的财产分配权落实到位,反之,就放弃分配,这不仅仅是策略,还是你做好解决这问题方法。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做股东你要好好想,拿股权是为了什么?如何保护的股权让它能带来财富才是大学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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