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我都觉得,能做一份自己喜欢的工作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这也是这几年来我一直坚持在保险公司的原因,因为我很喜欢那种成就感,签单的成就感、客户认可的成就感,尤其是协助客户办完理赔后的成就感。我一直以此为荣,引以为傲。
但今天无意中我却听到: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这仅仅是第三等人;
第二等人是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情。想起孩子,这些年的付出,看着他一天比一天好,确实我深感安慰,一切的辛苦都值得了。
第一等人,是做老天要我们做朋友事情,无“自我”也非个人。每一个人存在都有自己的使命,有自己存在的意义和价值,那我的使命又是什么呢?
如果不知道自己未来要做什么,索性就先做好眼前的事情。因为只要今天能比昨天进步一点点,时间一定会会回报你一个意想不到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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