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十八岁的我在父亲的促使下第一次出远门,我不知道要去哪里,一路上漫无目的地走着,黄昏来临,我需要一个旅店安顿自己,可是路上却没有过往的汽车,好不容易碰到一辆装苹果的卡车,跟凶狠的司机成了朋友,却没走多远卡车又抛了锚,司机却很淡定的做起来广播操,跑起了步,这时遇到了一群骑自行车的强盗,抢走了卡车上的苹果,我上去阻拦,却被狠狠地揍了一顿,鼻子都挂在脸上了,又来了一群拖拉机强盗,又抢走了许多苹果,我的阻拦又被打了回来,可是司机却在一旁看着,笑着,似乎不是自己的苹果被抢,似乎还有点星星乐道,后来他竟然跳上了拖拉机一起走了,然后我发现自己的背包背司机抢走了,那里面是我远行的衣服和钱,于是就剩下了我和面目全非的卡车,这个夜晚,它就是我的旅店了。作者的文词十分幽默,将一次糟糕的出行描写得十分滑稽。从抢劫部分使我想起了前段时间看到的一句话“中国人的劣根性”,无论是在90年代还是现在的新时代,一遇到能抢的绝不留情,能占便宜的一定全部搬回家。我想作者的目的应该不在于表现这一现象。题目是“十八岁出远门”,一是说明这是我的第一次远行,既然是第一次,途中会遇到什么,如何应对,我自然不清楚,这是让我去经历的目的。二是“出远门”表现了远,没有人照顾,什么都要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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