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来了一个在餐厅工作受工伤的当事人,来访者是一位40多岁的中年妇女,在后厨做杂工时不小心滑倒扭伤了脚。说实话,我一直对普通的劳动者有发自心底的同情,因为我自己的父母也是这样的人,他们大多淳朴善良,靠自己的劳动换取收入生活,所以对于这些当事人,我基本上上咨询都不收取费用,委托时也尽量降低律师收费标准。
这位大姐在没有委托之前向我咨询了很多问题,我很耐心的一一为她解答,末了她提出一个要求,要我百分百保证她的案件能赢,保证能赔**多少钱。我说这个官司肯定能赢,但是这个案件涉及到工伤认定以及伤残鉴定,现在工伤认定中只认定了部分伤情,对伤残鉴定会有一定的影响,我们需要先对工伤认定书进行行政复议。在这两项结果没有出来之前,计算标准不明确,无法进行准确的损失计算。
说实话,作为一个有一定执业年限的律师,对于当事人前面的法律咨询,以及要求预估诉讼的法律风险,我能理解也会给他们做一个初步的分析,因为这是当事人的正常需求。
只是我只想说,律师的时间很宝贵,我们咨询时是要收取一定的费用,当你看着律师面前那个“咨询收费”的牌子,但他免费为你做这一切时,请记得感恩。因为,没有人有义务免费为你做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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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谈到律师费时,她一再以自己是服务员、农村的、外地的、家里穷等原因,不断的压低我原本已经适当减少的律师代理费,其实在告知律师代理费用时,我已经考虑她的这些因素,以前也有一些当事人会以这种方式希望我能适当减少律师费用,我基本上都会适当考虑。我能感觉到他们确实存在这些因素,而且甚至不太愿意以这些因素来让我减免费用,谈到这些时,他们脸上的尴尬、腼腆、羞愧的表情会触动我内心柔软的地方。
但是今天这位当事人,在提到这些时非常的理直气壮:“你看我一个受伤的农村妇女,你还忍心把律师费开的这么高!你知不知道我家里很穷呀,那老板连医药费都不付给我····”一副我弱,我有理的样子。
后来她提出来,因为她腿受伤出门不是很方便,老公需要上班,要我全程陪她各个医院打去重新开具医疗证明,打印就医档案。说实话这个要求我无法满足,而且我也不会为了接一个案件空头许诺,我如实告知:“大姐,以前您没打过官司,对程序不了解,不用担心我可以告诉你详细的开具证明的流程,这是医院的职责医院都会给你出具的,我过去也没有什么用。你腿脚不方便,我可以抽一天时间开车送你过去一次,但是毕竟你在好几家医院就诊过,如果有些医生不在,我可能没有那么多时间一直开车送你。”大姐:“你连这点都做不到,那我还委托给你干嘛?你这个律师怎么这么不负责任的?!”
当她在我办公室坐了近2个小时,最后还对我各种指责时,内心里我已经拒绝了接这个案子。
一个人在用心、用力的生活,但仍然觉得没有过的很好时,他与别人谈论此事,内心是略带愧疚、羞愧、尴尬的。告知别人自己的不如意、失败时,其实是在自我否定,内心里我们很难在别人面前承认自己的失败。
而生活中有些人,仗着自己是社会定义的“弱势群体”,便认为她的不如意都是这个世界造成的,所有人都应当为她的悲惨人生负责,每个人都义务为她免费付出。占人便宜,还理直气壮!
说实话,我不吝啬为人做及时免费的法律咨询,毕竟每个人都会碰到这样那样难题,但是对于这种免费拿你的义务劳动还对你颐指气使的人,我say no !
因为:
你弱,不是我造成的;
你弱,不是你对这个世界横冲直撞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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