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的作品是指人的思想、情感的智力成果。
那广播体操动作,具有人体强身健体的作用,它属于著作权意义上的作品吗?
著作权的类型包括:文字作品,美术作品,视听作品,口述作品,软件著作权及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等。
这么一看广播体操似乎属于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这一类。
实际上,广播体操的动作不能反映创编者的思想与情感,只是属于健身的方法、步骤或程序,这些并不属于文学、艺术与科学领域内的智力成果。
故广播体操动作不属于著作权作品。
然而,《广播体操》手册却是著作权的作品。
女儿涂鸦我是月落大漠,深耕知识产权(简称IP)多年,持续做阅读、写作及知识产权内容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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