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时不诺
狂喜之时,不要轻言承诺,给自己留点余地。
一时高兴,不管不顾地在人前夸下海口,应承了做不到的事,过后免不了要左右为难。
《礼记》有言:“言诺而不与,其怨大于不许。”
嘴上答应别人的要求,实际行动却无法兑现。
不如开始就不要答应,这样反而招人的怨恨。
古人云:“有求而不许,始虽拂人之意,而终不害乎信,故其怨小;诺人而不践,始虽不拂人意,而终害乎信,故其责大。”
别人有求于你,不答应只是拂了别人的情面;
答应好的事情没能办到,损害的是自己的诚信。
古时候有个美人,名叫褒姒。
褒姒一笑顾盼生辉,因而被献给国君周幽王。
周幽王得到这位绝世美人,内心狂喜不已。
他昭告天下,若有谁能博美人一笑,便许他百两黄金。
恰逢奸臣当道,想出“烽火戏诸侯”的主意。
周幽王当即命人燃起烽火,与褒姒在城墙上饮酒歌舞。
各路诸侯看到烽火,还以为起了战事,急忙派兵增援。
褒姒见诸侯带兵匆匆赶来,模样狼狈不堪,果真开怀大笑。
奸臣献计得到了百两黄金,可周幽王却因此失去了诸侯的信任。
人的信任,从来都是有限度的。
一旦期待落空,甚至感觉受到了欺骗,这份信任就会被收回。
所以,拍胸脯前先要考虑清楚,这件事究竟该不该答应。
一个人,越是信口开河,就越难取信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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