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年以前,还是学生时代吧,有看过鲁迅的杂文,觉得他的文章语言简洁,形象,讽刺性很强。他的杂文经常使用夸张、反语、比喻等修辞手法讽刺当时的政府或某些人。
至于他的小说,我到是没有看过的,也有可能是看了忘了,毕竟,看书还是学生时代的事了,时间太过久远了,之前的记忆早已模糊或不复存在了。不过对他的杂文印象深刻,当时很是喜欢,直今还有一些印象,具体的也是说不清楚了。
今日连着看了三遍鲁迅的《狂人日记》,仔细回味,慢慢品晰。我先对小说作了一个简短的总结,然后再谈一下自己阅读后的几点感悟。
小说讲述了,狂人发现周围的人都吃人,担心他们会吃自己。后来,狂人被关了起来,大哥请医生给他看病,他觉得那是刽子手扮的。狂人劝大家不要吃人,将来是容不得吃人的人,活在世上。再后来,他想到了自己的妹子死了,也可能被大伙吃了,自己也有可能无意之中吃了妹妹的肉。
狂人忏悔,呼吁救救没有吃过人的孩子。
接下来,我谈谈自己阅读后的几点感悟,仅个人所思所感,不妥之处,请老师和文友批评指正。
首先,这篇小说是以日记的体裁形式进行创作的。小说创作使用这种文体的很少很少,我觉得使用这种体裁容易限制小说的篇幅和思想宽度。不过,采用这种体裁写小说,可以增加文章的真实性。
其次,小说在创作时选择了使用第一人称。对于写作者来说,使用第一人称进行创作,作者更容易将自己代入到小说的故事中,以主人公的亲身经历,去叙述亲眼看到的、亲耳听到的事情和感受,容易拉近与读者的距离,容易引起读者的共鸣。
如文中的“他们会吃人,就未必不会吃我。”“吃人的是我哥哥!我是吃人的人的兄弟!”
我个人认为,小说使用第一人称进行创作,感觉表达起来会更顺畅,更容易激发读者的共情。但是,第一人称视野受限,通常适合短篇小说,而长篇小说,最好还是选用万能的第三人称,这样不会视角受阻。
再者,小说采用了倒叙的方法。这种方法可以增强文章的生动性,使文章产生悬念,勾起读者的好奇心,而引人入胜。
如小说开头:“劳远道来视,然已早愈,赴某地候补矣.......语颇错杂无伦次,又多荒唐之言;亦不著月日,惟墨色字体不一,知非一时所书。”采用了倒叙的方式,吊起了读者“如何错杂无伦次”“又是如何荒唐之言”的胃口,引得读者心头痒痒,想一窥究竟。
最后,小说中用了很多一语双关的句子。比如:“况且他们一翻脸,便说人是恶人。”“狮子似的凶心,兔子似的怯弱,狐狸的狡猾。”“从来如此,便对么?”“我不同你讲这些道理;总之你不该说,你说便是你错!”
作者用这些句子讽刺的当时的政府,欺压平民百姓。小说表面上是说狂人发现周围的人吃人,其实是说当时的政府吃人,封建社会吃人。
以上几点拙见,均属人个感悟,浅显幼稚,须得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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