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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子吟 | 7-1 进入永生

游子吟 | 7-1 进入永生

作者: 声色寒武纪 | 来源:发表于2017-09-10 21:03 被阅读0次

    前面几章从不同的角度探讨了基督教的信仰,说明它是植根于耶稣从死里复活这一历史事实的、与科学、理智不悖的客观真理。其目的乃是希望尚未相信耶稣的同胞能认罪、悔改,认识耶稣是神的儿子,接受耶稣作个人的救主和生命的主宰,从而进入神永恒的国度,成为神家的儿女。大家会想,我有什么罪呢?我为何要认罪悔改呢?我自己就能主宰自己,何必还要去找一个救主呢?为了把事情说清楚,还得追根溯源,从人的罪性谈起。前几章主要是认识神,这一章则要从认识自己开始。

    -1- 罪的普世性

    罪的问题是一个不太受欢迎的题目,不象讲“爱”、讲“恩慈”那样悦人耳目,很容易使人反感、拂袖离去。但罪绝不是牧师或传道人为叫人信教、以保住自己的饭碗而发明的。

    据说一位白人一次到黑人社区发表竞选演说,为了取得黑人选民的认同,他竟脱口而出地说:“别看我的皮肤是白的,可我的心和你们一样是黑的!”这虽是一则笑话,却道出了人的本象。

    -2- 人人都是罪人

    读过《圣经》的人都能感到神责备人的罪恶的严厉。

    〈诗篇〉中写道:

    “耶和华从天上垂看世人,要看有明白的没有,有寻求神的没有。他们都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污秽;并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诗14:2-3)。

    《圣经》最古老的一卷书〈约伯记〉中这样写道:

    “人是什么,竟算为洁净呢?妇人所生的是什么,竟算为义呢?神不信靠他的众圣者,在他眼前天也不洁净;何况那污秽可憎喝罪孽如水的世人呢”(伯14-16)?

    “合神心意的人”、以色列的伟大君王大卫坦陈道:

    “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诗51:5)。

    新约的中也毫不怀疑人的罪性。

    耶稣对法利赛人和文士说:

    “无病的人用不著医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我来本不是召义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路5:31-32)。

    耶稣教训他的门徒时也说:

    “你们虽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东西给儿女,何况你们在天上的父,岂不把好东西给求他的人么”(太7:11)?

    耶稣这种带权柄的教训都是基于一个无可争辩的事实:人人都是罪人。

    使徒保罗的一句名言是:

    “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3:23)。

    法利赛人和文士虽反对耶稣,但他们熟读旧约,深知人的罪孽深重。

    耶稣的爱徒约翰记录了一件很有意义的事。耶稣传道期间,法利赛人和文士不承认耶稣就是旧约中预言的那位弥赛亚(救世主),对耶稣的教训格格不入,处处设法刁难、反对耶稣。

    一次他们将一个行淫时被拿的妇女带到耶稣面前,

    “就对耶稣说:‘夫子,这妇人是正行淫之时被拿的。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们,把这样的妇人用石头打死。你说该把她怎么样呢?’”约翰一针见血地指出:“他们说这话,乃试探耶稣,要得著告他的把柄”(约8:6)。

    的确,这是文士和法利赛人对耶稣设的一个陷阱。因为按摩西的律法,该妇女应被石头打死。但当时的巴勒斯坦是在罗马人的统治之下,罗马当局规定,犹太人没有私自处死人的权力,一切案件须由罗马政府处置。

    法利赛人和文士问耶稣如何处理这个妇人,是要把耶稣置于进退维谷的困境。如果耶稣说用石头把这妇人打死,马上就触犯了罗马政府的法律;若耶稣说不用石头打死她,耶稣就背弃了摩西律法。这群人自以为得计,不住地催逼耶稣回答。他们以为这次耶稣无论如何也逃不出他们的圈套了。

    没想到,耶稣不慌不忙地只说了一句话,事态就急转直下。耶稣说:

    “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约8:7)。

    此话一出,法利赛人和文士导演的这一闹剧就立刻收场了。约翰的记叙十分生动、细腻。

    “他们听见这话,就从老到少一个一个的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稣一人,还有那妇人仍然站在当中”(约8:9)。

    这个脍炙人口的故事除了再次显示了耶稣的圣洁和无与伦比的智慧外,也深刻地揭示了人的本性。

    为什么听了耶稣这句话,法利赛人和文士一个个都走了呢?因为他们知道自己有罪,无法用石头打这个妇人。

    为什么“从老到少”一个个地走了呢?有人说,犹太人有敬老美德,所以让老人先走,年轻人后走。有人说,不然。年长的法利赛人和文士比年轻人更熟悉《圣经》的教训,深谙自己有罪,故急忙先走开了。不管怎样解释,事实是,除了那个妇人站在原地不敢走、在等待耶稣的宣判外,所有的法利赛人和文士全都走掉了。这生动地阐明了世人都犯了罪的真理。

    既然罪的普世性早在新、旧约时代已成为毋需争论的事实,为什么现代许多人对基督教这一教义却相当反感、不承认自己有罪呢?

    从认识的角度说,这与人们对《圣经》有关罪的教训不够了解、以至产生各种误解有关。

    -3-《圣经》中罪的含义

    很多人都会理直气壮地问:“我不偷不抢,没有杀人、放火,从未被判刑、从未坐过监狱,何罪之有?!”

    从世俗的观点看,此话是有一定道理的。没有触犯社会刑律、或触犯了社会刑律但未被他人发现、甚至虽然触犯了刑律而出庭受审,但如果自己的律师辩护有方而推倒起诉,都算无罪。人们这里所讲的乃是刑事犯罪(crime),没有犯此种罪的人就不是罪人。

    《圣经》中讲的罪,按希伯来文和希腊文的含义,是“未中鹄”的,或射箭没有射中红心;也就是说,所谓罪,是指人无法达到像上帝般的完全,是未完成品上具有的瑕疵。

    新约的记录者指出,

    “人若知道行善,却不去行,这就是他的罪了”(雅4:17)。

    在这种意义上,应该做的不去做,是消极地在犯罪,亏欠就是罪。

    《圣经》中还有另一种犯罪的表现,

    “凡犯罪的,就是违背律法,违背律法就是罪”(约壹3:4)。

    这种罪乃是人用言行直接对抗神的诫命,是所谓“积极犯罪”,如,不顾许多确据、故意不信神,和一切恶行和不义。

    使徒保罗尖锐地指出,

    “他们既然故意不认识神,神就任凭他们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装满了各样不义、邪恶、贪婪、恶毒,满心是嫉妒、凶杀、争竞、诡诈、毒恨,又是谗毁的、背后说人的、怨恨神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夸的、捏造恶事的、违背父母的、无知的、背约的、无亲情的、不怜悯人的。他们虽知道神判定,行这样事的人是当死的,然而他们不但自己去行,还喜欢别人去行”(罗1:28-32)。

    平心而论,谁能说自己与这些消极和积极的罪不沾边呢?

    所以,人并不是因为犯了罪行才成为罪人,乃是因为人不完全而必然要犯罪。

    人内在的自私和不完全,在外在的行为上早晚会表现出来,正象《圣经》所说:

    “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雅1:15)。

    旧约中也有关于违背律法的记录,

    "地被其上的居民污秽,因为他们犯了律法,废了律例,背了永约。"(赛24:5)

    永约是以耶稣的血所立下的约,即以新约逾越节为首的新约,

    “但愿赐平安的 神,就是那凭永约之血使群羊的大牧人我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 神”(来13:20)

    因为这是我立约的血,为多人流出来,使罪得赦。(太26:28)

    饭后也照样拿起杯来,说:“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约,是为你们流出来的。(路22:20)

    所以,人们因自身的不完全犯罪,又未能遵行 神用血立下的赦罪的法度,从而成为了罪人。


    人有犯罪的天性并不是说人每时每刻都在犯罪或每个人都犯一切罪。人有时也有善行,如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拾金不昧等等。

    傅来恩(Leslie B. Flynn)在《人是什么?》一书中指出,

    “有些神学家形容人的天性为‘完全败坏’。相信新闻记者和警察能证明这一点。

    …… 它不是说每一个罪人都没有良知,也不是说每个人都有倾向犯任何一种罪,或人不可能有任何善行(例如帮助生病的邻居,捐款给联合国基金会等)。

    有些罪犯还自愿被当作医学上的实验品;而不良帮派的人可能对自己养的小动物温柔无比。

    一位醉汉被人发现倒在爱丁堡(Edinburgh)的人行道上,他手中仍紧紧抓著一个玩具娃娃,那是他买来送给他生病的小女儿的。

    显然,我们每个人里面,都混合著善与恶”1。

    -4- 判断的标准

    很多人认为自己没有罪,除了没有弄清楚《圣经》关于罪的含义、把罪只等同于世俗的刑事犯罪以外,还因为他们对如何判断自己是否有罪不够明晰。

    即便有人表现出的道德水准比另外一些人高一些,但仍没能除掉高傲,不可能不犯罪。若用世俗的标准,虽我们明明知道自己并非无辜,常有闪失,有见不得人的念头、行为,但却仍不时以“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自我安慰。

    耶稣向那些仗著自己是义人,藐视别人的,设一个比喻,说:
    “有两个人上殿里去祷告:一个是法利赛人,一个是税吏。
    法利赛人站著,自言自语的祷告说:'神阿!我感谢你,我不象别人勒索,不义,奸淫,也不象这个税吏。我一个礼拜禁食两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
    那税吏远远的站著,连举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说:'神阿,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
    我告诉你们: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为义了。因为,凡自高的,必降为卑;自卑的,必升为高 ”(路18:9-14)。

    这个法利赛人的外在的道德水准可能比这个税吏高,但在 神的眼中反不看为义。因为此人同样达不到神的要求且又毫无自知之明。

    耶稣如此的斥责“自以为义”的高傲之人,也是因为高傲是犯罪前会有的心理动机。

    明亮之星,早晨之子啊!你何竟从天坠落?你这攻败列国的,何竟被砍倒在地上?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 神众星以上;我要坐在聚会的山上,在北方的极处;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上者同等。” (赛14:12-14)

    我国圣贤孔子也只是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即自己不愿的东西不要强加给别人。这是对的,但是有些消极的。

    而耶稣要我们“爱人如己”,要象爱自己一样主动地去爱别人。这是更高的要求。

    有的人对耶稣有关“要爱你的仇敌”,“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太5:38-44)等话语,非常不理解。

    我们过去所遵从的是“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原则。如果任人欺辱,还要反过来去爱他们,岂不太有失个人的尊严了吗?

    耶稣所说的是要我们去爱人的恶行吗?不是,乃是爱有恶习的人;我们的忍让并非姑息迁就,乃是要用爱心去感动对方弃恶从善,这就是所谓的“以善胜恶”了。

    耶稣教训门徒说:

    “ 只是我告诉你们这听道的人,你们的仇敌要爱他,恨你们的要待他好;咒诅你们的要为他祝福;凌辱你们的要为他祷告。” “你们若单爱那爱你们的人,有什么可酬谢的呢?就是罪人也爱那爱他们的人。你们若善待那善待你们的人,有什么可谢谢的呢?就是罪人也这样行” (路6:27-28,32-33)。

    耶稣不仅这样要求门徒,他自己就是这样做的。

    我们来看看耶稣的爱。耶稣本是无限荣耀的神,为拯救沉沦的世人,不惜降世为人,自己过著贫困的生活,四处传讲天国的道理,要人们悔改、回归,多次行神迹奇事,治病赶鬼,解除人们的痛苦。但犹太人却反目相待,虽找不出他有任何过犯,仍怂恿罗马巡抚使耶稣惨遭钉十字架的酷刑……

    如果我们处在耶稣的地位,恐怕再通达的人也难免要对犹太人的倒行逆施义愤填膺了。

    出乎意料的是,当耶稣在十字架上经受剧烈的痛楚时,面对那一群大声咒咀他的犹太人,他却对父神祷告说:

    “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作的,他们不晓得”(路23:34)。

    神的爱是何等长阔高深!“为义人死是少有的;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5:7-8)。这种爱是世人无法相比的,是人间没有的;它只能来自天上 ,来自神。有耶稣这面镜子,谁敢说自己已经达到了神的“爱人如己”的标准了呢?!

    深藏在人思想隐密处的罪性,不仅他人看不见,甚至会向自己掩饰。但 神是鉴察人心的。〈希伯来书〉的作者深刻地指出:“神的道是活泼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两刃的剑更快,甚至魂与灵,骨节与骨髓,都能刺入、剖开,连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并且被造的没有一样在他面前不显然的。原来万物在那与我们有关系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开的”(来4:12-13)。

    1995年是伦琴发现X射线100周年。《中国科学报》(海外版)1995年12月25日发表了张能静的文章〈X射线的发现者-伦琴〉,其中写道:“1895年12月,伦琴向'德国维尔茨堡物理医学学会'提交了自己的工作报告'关于一种新射线'。几周之内消息传遍了世界--人们为一种射线能看到自己的骨骼、腑脏感到震惊和畏惧。美国在得知这项成果的第四天就用X射线为一个病员找到了子弹在体内的确切位置。也是在美国,新泽西州很快通过一项今天读来令人捧腹的法律:禁止在观剧望远镜中使用X射线,以保护少女的衣装不被看透。”X射线的发现不仅引发了二十世纪初的物理学革命,而且在哲学、认识论等方面也有深远意义。伦琴当之无愧地成为诺贝尔物理学奖的第一位得主。

    引用上面这一段话,主要是说明人们对暴露自己所感到的恐惧。然而,神的鉴察比 X射线更可畏。神可以把我们的魂与灵剖开,把我们的心思、意念都辨明。主耶稣的教训真比两刃的剑更锋利:“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太5:27-28)。当耶稣再来时,每个人一生中的心思、言行都要面对面地对神作出交待。“人所作的事,连一切隐藏的事,无论是善是恶,神都必审问”(传12:14)。

    明白了《圣经》中关于罪的含意后,谁敢说自己一生的行为无可指摘,自己的心思意念洁白无秽呢?谁能说自己无罪呢?“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约壹1:8)。

    每个诚实的人都应该能面对自己是一个罪人的事实。

    -5- 人的罪性从何而来

    人的罪性虽是无争的事实,但对人的罪性的根源却众口不一,长期争论不已。

    进化论者说,人是由动物进化来的,因而人身上必然残存著动物的本性,即为生存而斗争的兽性,并认为这是人的罪性的来源。因为人也是动物,为保证自己生存的权力,必然会保护自己而与他人争斗。按这种观点,人的罪性乃是符合情理、天经地义的。但这种论点是站不住的。

    首先,它立论的基础(人是由动物进化来的)是缺乏根据的。我们在第六章已有较详细的讨论。人不是由动物进化来的,而是神亲手所创造的。

    其次,人的罪性何止是因为生存竞争呢?人在温饱有余之后,仍往往表现出对名、利、权力的贪得无厌;人在自己通达以后,仍常常会对那些于自己的生存毫无威胁的人生出嫉妒、狡诈、残忍。这些都不是用人的动物性能够解释的。

    更多的人认为人的罪性是后天的,与教育有关。我国历来有荀子的“人性恶”与孟子的“人性善”之争。孟子主张“人之初,性本善”,认为人的恶性乃是后天的环境造成的。这种观点被普遍接受,“孟母三迁”的故事也因此被广为流传。不仅我国如此,西方也有类似看法。随著现代科学的兴起和工业化的推进,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十九世纪的西方呈现一派经济繁荣、国泰民安的祥和气氛。很多人,包括不少基督徒,对世界的前途都抱著十分乐观的态度。当时人们普遍认为,只要不断提高生产水准、发展经济,使人人可以生活得更好,只要大力普及教育,使人人能分辨善恶,人类社会就可日臻完善,人的罪性也将随之根除。

    然而,二十世纪先后爆发的两次世界大战使人们目瞪口呆,战争中暴露无遗的人性的凶残、暴虐,把人们的美好憧憬打得粉碎。

    很多人都以为,只要有改革社会的良方,人的罪性就会逐渐消除。但是,现实正好相反。据说有一次《泰晤世报》举办征文比赛,征文题目是《现今世界的最大问题是什么?》不少人投去了洋洋洒洒的大部头文章,但有一个人的文章只有一句话:“编辑先生,当今世界的最大问题是我。”一语道破,入木三分。

    是的,当今世界的最大问题乃是人心不轨。

    所以,我们在正确认识了自己是罪人之后,在上帝面前悔改、依靠着上帝变化,把爱己之心变为爱人之心,小到家庭、朋友之间,大到民族、国家之间,一切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了。

    注释

    1. Leslie B. Flynn著,《人是什么?》钟越娜译 (台北:活泉出版社,1986),页67-68。

    2. 同1,页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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