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科学爱智求真,伦理法律求善与公正,宗教似乎杂糅了求真和求善,宣称对真理有垄断的解释权,将伦理升格成关乎来世赏罚的诫命。爱智、信主、重德这三大文化主流均是强调真与善,对美的追求似乎仅是贵族圈打发无聊的调味品。
真,是理性发端。人发觉到感官的不可靠,于是努力寻求感官感受背后的“实相”,从泰勒斯的“水是万物本源”到康德的“物自体不可知”,都是在寻求万物的本质。
亚里士多德之后,分科之学诞生,近现代知识大爆炸后,各学科前沿知识的半衰期越来越短,“真理”“真相”被颠覆的周期也越来越短,人们逐渐认识到,“真理”这个词已经不适合,脱离主观解释的真理真相是不存在的,于是代之以“模型”,所谓真理真相,就是满足逻辑三洽(自洽、他洽、续洽)的好模型好解释。
善,应是生物属性的升华,母亲对子女的护佑是哺乳动物基因的表达,互帮互助是群居动物基因的表达,不如此行为的个体便难以留下后代。人自幼便渴望善与正义,不过善与正义在不同的地理条件与文明文化下有各式差异,甚至可能截然对立。
美,应是感官愉悦的升华。晴朗的天空与生机勃勃的环境代表着安全与食物,对称的五官与匀称的身材代表健康与生育力,稀有的色彩与形状代表独特与创造力等。
按个体性而言,真,是最难以个性化的,就科学而言,它是严格的“同行评议”下的公认,就哲学而言,它是被认为无法触及的。所谓个人的真理,要么是对某些公共知识的接受,要么是出于自我需要的的独断,不会有谁承认某个真理属于你。
善,是较难个性化的,你从小生活在什么文化土壤上,就会耳需目染地认同周围人的善恶观,当你与周围人的善恶观有差异甚至针锋相对时,你便成为这个社群的边缘人,你也难以实践自己独特的善恶观,直到你融入了与你善恶观一致的新团体。
美,是最容易个性化的,一个人对美的理解与鉴赏,显示了ta的口味与趣味,同时显示了ta的个性。多数人认为奇怪的东西而你认为美时,通常不会有人说你是错误的或不道德的,而只会说你是特别的或难以理解的。
当尼采说人要在无意义的世界上自己赋予意义,那人生意义不是真理性质的,不是道德性质的,而是审美性质的。你的个性与偏好决定了你的人生意义与他人的人生意义不可能完全一致,这便是趣味与口味的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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