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你和女友的幸福合照,我内心是平静的,稍有感慨,我曾那么喜欢的你终于遇到幸福了。
我曾那么喜欢你,无数次祈求能和你在人群中偶遇,一次次穿梭于你经常出现的场所,一遍遍的听你喜欢的歌。
我是喜欢你的,这毋庸置疑,哪怕我从未表露过我的心声,不,我向好多人说起你过,就是我那么喜欢的你,唯独没向你说过。
第一次见面就觉得你好帅,那种感觉说不清楚,你确实是我喜欢的长相,现在也是。我一直对眼睛漂亮的人没有抵抗力,那种笑起来眼睛会发光的人简直让人移不开视线。
第二次见面你摸着我的头打招呼,年少的我还未曾考虑这亲昵的举动,眼中只有你。
后来瞒着父母到你所在的县城,可是我不敢联系你呀。
所以假装对你喜欢的场所,有兴趣,拉着朋友一起去,其实对那些地方,我一点感觉也没有。
我不喜欢人很多的地方、很嘈杂的声音、太艳丽的颜色,可是当时的你喜欢,所以我的喜欢并不重要。
就像懒癌症的我,依旧可以跟着你去运动。洁癖的我,仍然可以和你坐在小摊边,聊天说地。
我曾那么喜欢你。嗯,就像脑中有无数种稀奇古怪的画面在打架,最后只有你,胜利的长驻在那里,并且排他。
事实证明,很多时候我们只能专注于一件事,一个人。喜欢你的时候,那件事就是你的事,那个人就是你的人。
看到你发不开心的动态,心里总是演变出无限可能,然后计算所有和你打招呼打每句话,迂回的打听你的事,努力想让你变开心。
喜欢一个人不就是希望他好吗?
我希望你过得很好很好,没有我的时候很好很好。我无数次幻想过和你在一起的场景,无数次计算着这个难题,可惜,好像是无解哦。
一方面,我们不合适,这个从最初我就知道了,况且还有身边朋友无数次的提醒。
另一方面,我觉得你值得更好,是的,爱上你的我是自卑的,我认为自己配不上你。应该有个更漂亮、体贴,还会照顾人,在外面有面子,私底下又可以把你照顾得妥妥当当的,或许还有许许多多的条件,只有那么好的人才能够配得上你。
喜欢一个人是卑微的,应该是吧。希望与你靠近,又害怕靠近。无数次想牵起你的手,又怕止步于你。
我天真的以为,我们还可以做很久的朋友的,如果彼此留着联系方式,但从不联系,算朋友的话,那我们就是朋友吧。
我曾那么喜欢的你,现在很好吧。
哪怕对你没有当初的悸动与迷恋,看到你幸福开心,我也是欣慰的。
毕竟你曾陪我看过很美的风景,走过很长的路,度过美好的时光,这不就够了吗?
祝好!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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