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之前先发个牢骚
作为一个高中作文能得15分的语言大师,这是我18年来第一次写博客,内心是比较忐忑的,有种无从下手的感觉,技术平庸,口才不好,实在是不好意思出手,不过写的多了可能我也能成为微博界的活跃分子,机会这东西谁又说得清楚呢,那么接下来我就将把自己的这个第一次献给简书了,文采不好,对以下的见解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咱们都有群,烦请私聊我说一声,小生在此谢过了!
论万平时代之immy框架(名字比较淑女范)
作为一个新晋的前端小菜鸟,以前在前任公司的时候,一直用的我们自己公司的框架,当然也用到了比较流行的像backbone,bootstrap等一些热门的框架,也抽象了很多组件,但是我那时候之充当了别人劳动成果的搬运工,实现一些主要的业务逻辑,对底层的一些封装也没怎么去关注,以至于到了新东家只能靠jqury去操纵dom满天飞,哪里有事件直接就去找对应的id or class,而且把功能实现了以后心里还有种自豪感,完全把平时挂嘴边的什么性能啊,可维护性啊,可适应性,可扩展性抛之脑后,直到我们赵勇大神的降临,我才感受到以前的代码是有多。。。此处省略n字。
immy框架已经诞生半月了,今天下午算是真正研究了下(在二哥的协助下),刚开始讨论的时候,心里就感觉到比较高大上,感觉挺繁琐复杂的,直到我今天拜读了一下以后,心里更是感叹,我啥时候也能达到这水准,层级明确,模块清晰,而且引入了requir.js去管理模块之间的依赖关系,每个模块都有自己的id,通过ievent去找出自己要做什么事,再也不用十个事件需要命名不同的class或者id去一一绑定事件,减少了dom操作,实现高度复用,具体详细细节还是得自己实际演练,这只是我对其的浅薄认知,仅限于一些皮毛,烦请各位高手高抬贵口,莫喷。
我的第一次总结
算是一次练手,以后应该会慢慢习惯,不敢写一些技术上的实际展现,文笔不好,下次努力写一些实质性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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