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生死抉择的问题,两个版本:
第一个版本:一辆火车马上要行驶到分岔路口了,左边的铁轨上绑着五个人,右边的铁轨上绑着一个人,火车原来行驶线路是左边,你如果按一下按钮,火车就会行驶到右边。你如何抉择?
第二个版本:发生了一次车祸,有六个人受伤送到医院,但是,伤势严重,希望渺茫。此时,有一个医生提出:如果把一个人的器官全部摘下来,分别给另外五个人,那另外五个人就都能活下来了。你作为主治医生,你如何抉择?
这两个抉择都有数量上的差别,牺牲一个人,救了五个人,乍听之下,好像没什么好犹豫的,当然救更多的人呀!
但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存权利,谁也无法代替别人做生死的选择。
第一个版本,按下按钮,救了五个人,那就是主动杀了一个人,自己就成为杀人犯。
如果选择不按按钮,那你就是见死不救。主动杀人和见死不救哪个性质严重?肯定是前者。
第二个版本,捐赠器官要经过捐赠者的同意,这是每个人对自己身体的拥有权。作为医生,不能擅自取用他人身上的器官,无论为了什么目的。
细想下来,生命数量上的差别在这里没有什么意义,因为我们要尊重每个人的生存权利。
但是,如果数量达到几何级数的差别呢?
比如,如果杀了一个人,能救一城人,甚至一国人?甚至整个人类?
抛开那些被救的人中会有自己在意的人这个因素,也会有更多的人选择杀了一个人,而救下更多的人。
所以有时候啊,某些准则是会被数量打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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