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雨的时候,看到几个小男孩在淌水。我想到了童年时光,印象最深的是在雨天光脚淌水并且去抓知了。
土路坑坑洼洼的,在雨水的遮掩下,洼地勉强与地面持平。每走一步都担心会不会有破碎的酒瓶碎屑、玻璃渣、针头扎到脚,但还是义无反顾的走下去。
泥巴贴在脚面上,有点软,有点暖,有点痒。
知了喜欢栖居于树多的地方,而坟地附近的树木很稠密,所以也成了我抓知了的首选地。
知了总是喜欢把自己的房门用泥巴伪装成一个小黑点,并虚掩着。打开门,往往可以发现知了的踪迹,但它可能执着不肯出来。好在,它怕水。当房子被淹的时候,它爬出来的速度快极了。
抓的最多的时候,大概是10几只。
抓回来的知了不能隔夜,隔夜它就脱壳了。而脱壳的知了,味道不再鲜美。记得父母会把知了用火烤一烤,那时的我喜欢吃知了肉。如今我发现知了已经变成可以加油、盐,甚至葱姜蒜的一道美食,只不过我不再吃了。
那时候的我没想到有一天脚下的泥土会被水泥封印,也不会想到今天踩在水泥地上的我对于泥土是多么的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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