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ymlc | 来源:发表于2018-04-10 14:09 被阅读0次

    自从入编程以来学习接触多种语言。从正统学校所授的C语言、C++到之后自学的Java7再到C#。期间学习接触的技术比如Android、Qt等等不知凡几。一路以来不曾想过最终与我日日相伴的居然不是之上任意一种语言却是当初觉得超级简单的JavaScript。而且随着了解发现自己对它愈发的陌生。知道的越多就越发觉自己的无知莫过于此。
    手上犀牛书入手近5年,几乎没有好好翻过。红宝书早就存在硬盘里,却翻一次都没有。感觉现在早已没了当年高中时候的求知欲。
    不过幸运的说,你不知道的JavaScript还是挺适合目前的。篇幅小,有深度。看起来不算费力,又很应景。
    发现一件很好的方法用于加强学习记忆,那就是对自己所学写篇博文。
    所以才有了这个文集。
    仅服务于我。。。。。。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cvzghf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