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极其懒散的人。
我当然想把懒散说的更好听些,比如自由、散漫、随性或者别的什么。但不管叫什么其性质绝对不会变,它还是会跟严谨,规整、细致等等站在对立的一面。
我说我自己懒散,首先是因为我确实很懒。
很多年曾经在一本杂志里看到一句话说实干出庸人,读书出傻人,勤劳出穷人。信奉着这一教条我拒绝勤劳,但我还是很穷。他爸读了太多的书,在厂里认真负责的工作就真的被说成傻子。
必须要说的是懒应该是比较私密的,也就是只有在自己的私密空间也就是家里才能把它发挥出来。
比如,衣服可以晚一天再洗,碗筷也可以晚一点再刷。只要时间充足,没有人过问你是几点几分吃饭刷碗的。
再比如,我家的被褥,总是有一床被子随意摊在床上,衣服也总有几件是凌乱的放在那里的。
我曾经也把它们叠整齐,但它们禁不住我随时的趴到床上以便让我的老腰更舒服些,或是取衣服的时候耐不住性子要翻个乱七八糟。后来干脆洗完直接放那儿,想穿那件伸手就能够得着。所以它们看起来很散乱。
我就是喜欢散乱的。
我经常把手上的东西随便放,以至于自己经常忘记放到哪里。不喜欢穿板正的衣服。喜欢有着散乱图案的床单、窗帘等等。
因为散乱,它的单位个体的干净经常被忽略。
而有人却因为勤快、齐整遮住了不为外人知的肮脏。
那碗的立体花纹里、竹筷的细密纹路里、大大小小的调料盒上和那手脚的指甲和趾甲里嵌着的水和尘土还有别的什么的混合物。床上铺着的毛毯上密密麻麻的坏死的表皮细胞……等等这些细微之处的肮脏,属于一个出了名的干净人。
这人会把被褥叠好整齐的摞在一起,甚至会用个别的什么东西盖起来,桌几上也不会有杂物,院门外会勤快到每天一大早都得拿着扫帚唰唰地扫。
我恰恰相反。
她笑我邋遢,我夸她勤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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