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杨晓光挨了打会跪地求饶,谁料这小子别看文文弱弱一副书生模样,却是很顶打。挨打时有经验地抱着头蹲在地上,连哼都没哼一声。
行凶的几个犯人,头一次看见这样经打的主儿,几个人相视一笑,乐了。
“嘿嘿,龙哥,看不出这小子还是个硬骨头!兄弟们是不是要来点儿狠的?”
“阿武,急什么,来日方长,只要这小子呆在这儿一天,我们就有法子收拾他。去,先翻翻他的包里面有啥好吃的,老子这几天胃口不好,想吃点花样儿。”
“好哩!”被唤作阿武的犯人,一把夺过他随身的布包,一阵儿地上下翻腾,从里面顺走几包老酸面两盒口香糖,牙膏香皂之类的,也一并抢走。
两只手环抱着头平躺在屋子一角的,一个腰身精悍的男人,半眯着眼睛瞅着还蹲在地上的杨晓光喊了一句:“喂,那个新来的书生,过来这边。”
杨晓光知道他是在喊自己,直起身子活动了一下腿脚,这才感觉身体上下都疼的厉害。这帮家伙打人太在行了。挨打的人被揍以后,脸上连一条划痕都没留下,外人不会看出什么,其实都是里伤,穿上衣服跟好人一样。只有他自己知道身上哪个部位受了伤害,说不定这会儿早已乌青一片了。
“老二,你好好审审他,我觉得这小子城府贼深哩!”
号子里的老大–龙哥,一边往嘴里扒拉着手下的小弟刚泡好的老酸面,一边嘲着眯着眼睛的男人嚷嚷着。
杨晓光听话地走到老二面前,头微微垂着并没有说话。
“106,叫什么名儿?犯了什么事进来的”老二身子微微太起,睁开眼瞅着面前的杨晓光问道。
“念过几年的书?”还没等他回答,那头儿又问了一句,不过听问话还算规矩,并不像老大龙哥那样,见了谁都趾高气扬,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个人物,实际上就是个常年吃牢饭的老惯犯,一副能把牢房坐穿的架势,像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更像一具陈年腐尸,表和里都已腐烂的肮脏不堪。
“杨晓光,高中毕业,青龙帮帮派,因打架斗殴令他人致残被捕入狱。”
来这里的,仿佛已经不配为人,也失去了做人的机会,就连名字都被隐藏忽略,直接被编入代号。于是杨晓光很荣幸的被编为106号。
他像在学校里背书一样,目光躲闪不敢去看老二的眼睛,而是语气生硬的背诵着自己“光辉”的简历。
“呦,还是个文化人呐!呶呶呶,念了那么书有个屁用,还不是和老子一样来蹲大狱,哈……”不知房间里的哪个犯人,听了他的话嘴贱地嘲讽了几句。
“过来睡我上铺,明天去石场,好好跟着我!”
“全哥,这小子睡上铺,那我睡哪儿”犯人中有人小声抗议着插了一嘴。
“滚一边儿,赶紧收拾你的铺盖卷滚蛋,去爱睡哪睡哪儿。被叫做全哥的,用脚踢着自自己头顶上,已经铺着被褥的上铺喊着,
老二正在听的话被打断,一脸的厌烦,朝着嚷嚷的人直接骂了一句。之后抬起眼睛瞅了晓光几眼,大概是觉得,这个看似文弱的年轻人的身上,有一种自己喜欢的东西,即便他加入了青龙帮,也打架斗殴过,但他不是无可救药,不同于其他犯人,从头到脚的腐烂,再怎么治疗都无法根治痊愈。
他大概看中的,是杨晓光的与众不同,更看重了他的文凭。一个即将跨入大学校门的人,还能坏到哪里去?
后来的出工,杨晓光才知道老二叫田富全,因为赌博斗殴进来的,判了一年零三个月。他就是杨晓光后来嘴里常喊的全哥。
全哥依仗自己能打的本事,做了702的第二把手。因为他平日不以言笑,脸上带着隐隐地杀气,监狱里的人只知道他打架往死里横,是个不怕死的愣头青,所以平时对他有几分畏惧,宁可去巴结老大,甘心做老大的走狗,也不敢摸老二的老虎尾巴。背地里偷说几句还行,面儿上从来不敢超着瞎咧咧,他们老早就见识过他拼起命来有多狠。
每次监狱里安排去采石场出工凿石,晓光都跟在全哥身后,两人的关系一天天加深。正如全哥慧眼识珠,现实中的晓光并非是无恶不赦之人,他的本质不坏,只是年轻气盛,学会了社会上所谓江湖义气和打打杀杀,总以为这样的血气方刚,才叫真正的男人。
因为有全哥罩着,杨晓光在监狱里并没有遭受太多的苦,除了先前那一遭挨打,再无其他。他比其他刚进来的犯人都要幸运,不仅免遭皮肉之苦,在石场里很少干太累的苦差事。因为他有学识,是一帮流氓犯人眼里的佼佼者,大家有来往家信,都来找他写上一封寄走。
杨晓光的字如其人,俊秀洒脱,不拖泥带水字体饱满、隽秀,很辣人眼睛,就连犯人在集体接受再教育的大课堂上,管教都来找他写笔记心得。这样的他第一次觉得,原来这书没有白念,即便在监狱里也有用途,也能让人高看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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