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其实不喜欢拿初恋做文章,但是一年了,总该给自己一个交代。
诚然,人的记忆并非如流水般的绵延不断,当我们回忆时,记忆里的一些深刻的点会触发另一个记忆点,由此循环,昔日的声音、场景甚至是面貌如同穿越般来到我们面前,我们将其串连,或笑,或悲,或平静又或略带遗憾地叙说一遍,完成回忆。
再见初恋
所以,我没有完整地记住了我们的故事,这些记忆没有完好无损地被保留下来,它们而是一片一片的、这一点那一点的存在着。要不是那日不知是真是假的相遇,这几片几点的快被磨完的记忆都不会再次被我忆起。
那是在朋友家住的第二天。我是一个不太喜欢凑那种大爷大妈式热闹的人,可是当朋友邀请我去逛街时,我还是答应了,带好装备,挤进了满是大爷大妈的街,时有精神小伙压马路,叫卖之声此起彼伏。我知道你也住在这个小镇,我其实就是有点变态地想赌上百分之十的概率你会出现。多了些,百分之五吧。我总觉得你会出现,或许在下一个帐篷,或许在下一个路口,或许在转角处,某一个不起眼的橱柜前。
路口其实你应该能猜到,这是一个遗憾的故事,一年前就注定了我们这棵树只能结遗憾的果。不然怎么连文字都这么灰色。
傍晚时分,街上都收摊了,人也散了。几只狗在路中间肆无忌惮的奔跑,不知道谁家的鸡也开始逛起了街。我跟姣说,我出去转转吧,兴许能遇到帅哥呢。然后我踩着拖鞋,头顶一灰帽,插着兜出门了,我也没指望会遇见什么熟人。这个时候的小镇很清净,小孩在家门前写起了作业,炒菜的香味都争先恐后地飘出来。我想找个清净的地方坐坐,但是自己也不知道该去哪,于是在第二个路口我就折身返回了。在我打道回府的路上,有三五个男生在前面路口站着,其中有一个男生坐在电瓶车上的身影甚是熟悉。我越走近,我的心就越紧张。那个轮廓清晰之后,我的心一紧,感觉血液都在身体里喷涌了。我低着头,往前走。
太像了,我安慰自己,真的太像了。我不知道是不是他,可是那种紧张感是他独有的出场音乐。我以为我会落落大方地打个招呼,没想到还是这般稍微狼狈,脸都没有确认。
还是回去吧,别回头了。
我在简书讲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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