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定要维持冷静。维持冷静。把一切都记下来是维持冷静唯一的办法。除此之外,想不出还有什么可以做的事情,当然,我用捡来的柴生了一堆火,火焰冒上来的时候往上面撒一些还没完全死掉的木麻黄枝,明火就变成青烟,一缕一缕往天空里蹿。天空蓝得彻底,没有一丝云。南半球的七月是冬季,平均气温二十多度,雨量,零。
所有的河流都干涸了,我经过一条一条铺满黄纱的河床。你认得出那是一条河,因为绿树像条带子沿河生长。但我离开了鱼河峡谷之后就没有再看到河的痕迹;这里是大漠,我的耳朵里、眉毛里、嘴里感觉都是沙的味道。裤子拍拍就有一阵灰尘飞扬。
开了个肉罐头,吃了一片已经干掉的面包,一条快变黑的香蕉,喝了两口水。虽然水箱里还有十公升的饮水,我规定自己,一天不超过一公升。
太阳落在两个沙丘交接的地方,和昨天的落点没有差别,但是我注意到,左边沙丘的棱线好像比昨日陡了一点。风像一只柔软无骨的手,推着这些细沙堆成的山丘,推过来,推过去,山的线条柔美得像飘忽的烟,像蜘蛛吐出的若有若无的游丝。竟然从来不知道,沙漠水那么柔软的东西。可是它美丽的柔软含着深埋的陷阱,万劫不复的陷阱。
把水箱盖子栓紧,剩下的肉罐头用塑料袋扎好,放回冷藏箱。冷藏箱本来还有一袋冰块,早就化成了水。香蕉皮也放进箱里,如果留在车外,半夜里会招来成群的狒狒翻东翻西。我坐在沙地上,穿上第二双袜子。太阳一下去,沙漠就劈面无情地冰冷起来。
收拾东西的时候,一直感觉到后背一只眼睛的注视;我背靠着敞开的车门慢慢回过头去,倒抽了一口凉气——在一株枯掉的木麻黄下,站着一只像野牛一般庞大大大角羚羊,眼睛发着幽光;它的犄角有一公尺多长,像两把刺刀长在头上。
我慢慢回过神来。啊,别慌,只是一只羚羊,食草动物,不是狮子,不是豹。抚着心口,想到白天在沙漠里看到的各种足迹。沙漠平滑细致,把最微细的印痕都能完整地呈现,简直就是个大自然的复印件。我看见蛇身滑过的清晰路线,看见狮子的脚印——四趾张开在前,肉蹄在后;我分辨得出狼的足迹——两趾前,两趾后,肉蹄呈三角形,它特长的脚趾甲还留下尖尖的点。有些巨大的印子,一坨一坨的,显然属于大象。那时还是上午,沙漠泛着美丽的粉红色,老鹰在蓝天里飞翔,看起来平和宁静。但是我清楚地知道,自己这一生还不曾如此接近过真正的危险。
营帐是不能搭了,任何一种食肉动物在夜里出现,我就完了。昨晚睡在车里,腿申不直,到早上腿还麻着。几天前在etosha野生公园露营的时候,看见墙上贴着一张一九九三年的当地报纸。一个欧洲来的年轻人在一条长凳上睡觉,裹在睡袋里。半夜两只狮子跳过围墙,咬断了他的脖子,报纸说,“然后将他从睡袋里拖出来,开始吃他的肩膀,吃他的背,吃他的屁股,最后睡袋里还剩下一条腿……狮子很饿了。”
看得我哈哈大笑,哪有这种新闻报道法,好像记者请狮子吃便饭似的。
我现在笑不出来。
羚羊给了我警觉。我做了会儿体操,设法让筋骨松活一下,后钴进车里前座,锁上门,取出笔记本电脑。我可以写到电池用光的时候。
六点,天全黑了。树下的羚羊还站在那里,一团黑。是树影遮着它,其实天空亮得很,满天星斗,一颗一颗晶亮通人。银河一无遮拦地可以从这一头看到那一头。一轮明晃晃的满月,从我车后照来,看在后视镜里,简直就像那急着想超车的人打开的远光灯,大剌刺地亮得令人心慌火堆还冒着烟,但是不会有人看见了。让我再了解一下自己的处境;没有比冷静更重要的事了,我是说,在面对危机的时候。
在七月九日,就是昨天,从鱼河峡谷往大戈壁的路上,看见一株银色的仙人树。银色的树干在阳光下闪闪发光,仿佛外星球的金属植物,非常怪异。我从车里取出《非洲南部植物图鉴》,找到了这棵树:银树,可活两百年以上。树干柔软, Bushman取之做成盛装毒箭的容器。但是真正吸引了我的倒不是那好像被ET的手指沾过的银色树干;让我突然煞车的是盘缠在树上那巨大的鸟巢。那是非洲织鸟的巢,毛茸茸的一大团,交织环绕在树桠之间;我将车倒回十来公尺,扬起一阵翻滚灰尘。
织鸟是一种社群鸟。这一窝大巢里有二十八个鸟洞,像公寓大楼里住了二十八户人家。果,由无数的细草和碎枝交织编成,显然是大家族的共同工程。大概为了避免蛇的入侵,洞口全朝下。我立在树下仰头往上看,脚底下则铺了一层褐色的鸟龚。是什么东西使织鸟决定群居,而有些鸟,如老鹰,却选择独来独往?
鸟果依附在仙人掌的枝桠之间,看起来好像是仙人掌天生的一部分。
离开鸟巢往车子走去时,车子正缓缓滑动,往前溜走一一我意然忘了手煞车;急跑追上,奋力拉开车门,跳进驾驶座,死命踩住煞车,把车停下来,驾驶位在右手,因为这个曾被南非共和国殖民过的国家,左道行驶。
大概就在惊魂未定、喘息不止的时候,我看见了那条岔路,在银色仙人掌的相反方向。高高低低、蜿蜿蜒蜒的一条小路,似乎消失在一座石砾山的后面。
很难说我后不后悔选择了那条岔路。不错,那条岔路导致了我此刻的险境,但是更让我思索的是,究竟为什么我走上了那条岔路?当然,当时并不知道自己会迷失;任何走上歧途的人开始都不会知道那是歧途吧?而且,谁知道所谓歧途不正好是终南捷径呢?我只是想不透自己的动机。说是冒险犯难吧,我的车原本就在茫茫大漠中,四边沙地石砾,一片亘古荒凉。距离下一个村落有三百多公里,村落的名字叫Solitaire,孤独。我准备在那里加油。土路漫漫,我的车后眼着一团白花花的沙尘。眼前一望无际,黄土连天。大概每隔半小时,远处仿佛卷起一股尘烟,由小而大,滚滚而来。我们交错时,互闪一下车灯,表示幸会另一个人类。我真的没有必要转人那条岔路,那条地图上没有标出的岔路。只因为它在织鸟巢的对面?
或者竟是为了试试我的四轮带动越野车?也许。租来的这辆白色越野车,就像在电影里看到的非洲쓰林越野吉普车一模一样,罗曼蒂克极了。从机场出来一见到它,我就开始心跳,好像黏合狭隘的天地豁然晴空万里。我想象自已的草绿色帆袋行李(帐篷,睡袋,瑞士刀,手电简…)绑在车顶,车子在旷野中颠簸行驶…
我的车确实在旷野中行驶终日,但是土路虽然掀起灰尘仆仆却还算平稳,用不着四轮带动。银色仙人掌对面那条岔路,是的我确实心动了一下。那条路凹凸不平,而且覆着厚厚的软软的黄沙对我的车绝对是一个挑战。在美国留学几年,博士没有读成,从美国朋友那儿却学会开各种各样的车辆。有一年暑假打工,还和比尔起去考了卡车驾照。现在手握着越野车的方向盘,感觉马达在低吼,血热起来……
可是我没有理由去走那条岔路,因为我明明知道,第二天要抵达 Namib大戈壁,那儿有一段六十五公里长的沙路,从孤独村深入大漠,旅游指南上清楚地写着,无四轮带动车者请勿进入。我分
明可以等到那里再驰骋我的越野车。
我确实还回头看了一眼那株因为有了织鸟巢而显得庞大的银色仙人掌,几乎不假思索地,将车挡用力推进四轮带动,驶进了岔路。我想知道这条路往哪里去;显然是条少有人迹的路,但总是条路。它似乎终止于前面的荒山,可是我想知道它是否真正在那儿终止。我只要知道了,就回头,回到正当的大路上。
我是这么走上岔路的。
小路到了山的后头,并没有终止,只是开始转弯。风景没有变,还是铺天地的黄沙和石砾。干枯的草从石缝里钻出,这儿
那儿一株布满尘土的木麻黄,看起来好像已经死了几百年。在转弯处我的车轮却开始打空转,深深陷在软沙里。这一回,四轮也带不动了。
关了引擎,推门之前还不忘眼观四方,看看有没有野兽的踪迹。幸好四野空旷,一目了然。出了车子,蹲下来将前轮的轴承与轮胎扣上,让轴承带动轮胎,再回到车中。我并不太担心;再走不出去,还可以将后轮轴承也扣上,马力绝对够。
我发动车,引擎很吃力地响着;然后缓慢,但是稳稳地,车轮压过沙坑,像坦克车似的往前碾进。沙坑紧接着又是沙坑,好长的一段沙路,我咬紧牙,专心致志地让方向盘控制着同时配合着车轮运转;此刻车子的前进惯性绝不能稍停,一旦停止,也许就陷进去了,在这没有人烟的沙漠里。
我大概前行了约十五分钟。也可能更久一点。但是因为全心用在车轮的操纵上,当车子终于开上一段坚硬的土路使人有机会松一口气的时候,我已经不知道原来的路在哪一个方向。
那是七月九日下午两点半。我熄了火,下了车,想爬上对面一个山头,登高远眺也许可以看到大路。正要拔脚,什么东西勾住了裤脚一一我穿着卡其长裤。低头一看,是一堆白骨,大概曾经是一头牛。头骨还完整,勾着我的是头骨上的弯角。牛毛还附在皮上,横七竖八的肋骨和嚼断的牛蹄像一堆垃圾,拖在较远的地方。这是只被肢解、被消化了的牛。
我不知道这只牛在多久以前还活着,看看我想爬上去的山头,觉得寒意从心底散发。回到车里,用力关上车门,调转方向,回头走,走在看起来像是回头的路上。可是回头的路没有一点认识的感觉,黄沙和石砾,看起来就是黄沙和石砾。碰到岔路时,就挑左边的走,为什么?也许因为,想到明康啊笑我的话一一我讨厌任何形式的右倾。
突然发现前面立着根柱子;天哪,不是柱子,是电线杆,接电话线的那一种。有电话就有文明,随着电线杆走,总有走出沙漠的时候吧?这支电线杆顶端肿起来一大团东西,细看オ发觉竟然是一大蛇织鸟巢。我“啊”了一声,然后太阳就在两个沙丘之间悄然落下。几天来的经验告诉我:太阳一落,就是五点三十分,对对表,果然不错。也就是说,在三十分钟内,天色将整片地暗下来。夜行的动物将出动觅食。
我将车停在织鸟巢下边。近黄昏,鸟已回巢。车驶近时,鸟族受了惊吓,拍翅蜂拥而出。在天空里盘旋了一阵,才又回到它们的公寓里。我有点高兴;至少有鸟,让我觉得沙漠不完全是死的。而且有电话线。
汽油,还剩下三分之一,可以跑一百五十公里。
那是昨天九日的事。今天,十日,我检查了粮食存量。肉罐头还有好几个,面包剩下一条,青菜只有两个番茄,一个芦笋罐头,条香蕉;另外有一包乳略,三盒高温杀菌牛奶。省吃俭用,可以支持一个星期?十公升的水,如果不蒸发掉,可以撑个十天吧。天亮的时候,我推门出去小解。鸟在巢里头叽叽喳喳,听起来令人精神一振。抬头看鸟巢,我却愣住了。
这支电线杆没有电线。老旧的一截黑色电线像死蛇一样垂下。只是一支久经废弃的柱子。 我两腿发软,滑坐到沙里。
现在只有两个选择:第一个,继续去找路,找到油尽而已。可是油尽的时候怎么办?走路。走路有两个结果:水不够喝,渴死,或者,半路上让什么野兽给撕掉。第二个,留着这点汽油,在这里等,等到有人经过。很可能没有人经过。事实上,二十四个小时过去了,我不曾见到一辆车。(为什么没有罗盘呢?租车给我的德国佬为什么没警告我迷路的可能?在我之前没人迷过路吗?为什么没有罗盘呢?)
明康说:“没有我你日子过不下去的,不要那么逞强。”他的意思是,你看,你的所得税是我报的,你的钱是我处理的,你手上的瑞士金表是我买的,你是个不会照顾自己的人。你以为离婚就自由了。你知道吗?猴子不管到哪儿去,都带着丛林的习惯,走不掉的! 我离开电线杆,试探性地将车开走,却总是在十几公里之后又折回来。我怕越迷越远。事实上,在这里也是迷,在那里也是迷,没有两样。但不知为什么,电线杆上的织鸟好像变成了我熟悉的东西,在它们的公寓旁,听它们叽叽喳喳,看它们进进出出,我就觉得还没完全被这个世界遗忘。啊,我多么渴望那电线杆上有电流,电流通奔向远方发出嚥噬的声响! 如果是明康,他就不会迷路,因为他从不走没有把握的路。到个陌生的城市之前,他会把路线图用黄笔先画出来。是的,每一个交流道,每一个红绿灯;地图上没有的路,就不存在。明康是个绝对可靠的男人。
我生火;老天知道,我还不曾一次看见天空里有飞机经过。只有无聊地飞来飞去的老鹰。今天再看了《非洲鸟类图鉴》一一那我以为是老鹰的东西不是老鹰,是禿鹫,专吃死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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