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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生活过成遗忘

把生活过成遗忘

作者: 肆囍 | 来源:发表于2017-03-24 00:30 被阅读0次

    把生活过成遗忘

    这不是一个地道的文章题目,甚至我不能给你一个合适的解释,一个把生活过成遗忘的合理说辞。我把文章写完,若是你懂便是懂了。

    离开校园之后,不,确切地讲离开高中之后,我开始拒绝看文字——这和学生时代我喜欢把时间大把大把花在青年文摘上截然不同。说到这里,不得不提一句,我接受很多形式的文体,不过我不喜欢看言情小说,正如我不喜欢看偶像剧。初一时接触了第一本言情小说,我还记得名字,《会有天使替我爱你》,那时候明晓溪特别火,这本书在同学间传得飞快,我希望跟大家合个群,可是看完我并没有再去追明晓溪其他作品的冲动。我把我不喜欢的小说统称是言情小说,虽然这很随意,但也是有道理的,这种做法就好比是集合——它们是我不喜欢的。而我喜欢的书,即便书中风花雪月,花前柳下,肝肠寸断,它也只是叫小说,是一本好的小说。

    写了这个小插曲好像跟遗忘并没有什么关系,这也不是生活。而我想说的是,喜欢和不喜欢,全凭我的主观意识。高中政治告诉我们,意识是物质世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是社会实践的产物,是人脑的机能,是客观存在的反映,意识反作用于物质,(放在试卷里,这句话按点得分,五分到手)。这就是意识的厉害之处了。我想要遗忘,“想”代表我的意识,这样的“想”,和我想考试得一百分中的“想”是一样的。我先拥有这种意识,才有可能得到我的目的——遗忘。

    我们再来讲生活。这个话题,我的心里真是虚。只能是想什么就码什么。你觉得用什么形容生活比较贴切?从河里拖到河道旁的水泥板上,传着衣服磨着搓衣板的声音;烈日的光染白了小卖部门口的水泥地,突然滑落了手上的棒冰;彩色的烟火冲上天空,我看见你的眼睛里闯进一条彩虹。对不起,这只是我的小时候。麻雀的脚上细绳缠了一圈又一圈;小霸王的磁盘被舔了一遍又一遍;夏天的风里裹着湿热还有晚饭。我就写到这了,写到这,我想起《从前慢》:从前的锁也好看,钥匙精美有样子,你锁了,人家就懂了。

    (等等,前后文笔好像不一致,我想我还是比较合适用一些简短的排比句,这比较符合我的主观能动性)

    把生活淘干净,放在电饭锅里,煮得少了就夹生,所以不能急;煮久了会成锅巴,所以不能懒;水加多了就只能喝粥——但也许是“生活”坏的太多——我们把坏的都忘了吧。把坏的都丢了。今天吃了早饭明天还要吃午饭不是吗,我每天都要吃饭,我的每一天都叫生活,我今天喝了粥,明天吃了锅巴,可是我要相信后天我会吃到喷香的米饭。

    曾几何时(虽然我不喜欢这个词),在我的意识里,我生活中的蓝色是魂牵梦萦的海洋,我生活中的黄色是散落在地板上的拼图,我生活中的白色是挤在泡芙里的奶油,我生活中绿色是落地窗后的那片草地,我生活中的红色是新年写着对联的纸,我生活中的紫色是睡前熨好挂在衣架上的纱裙,我生活中的粉色是爱人睡前的一句晚安带来的一夜美梦。如果不是今天认真的想了一下,我已经快要忘记这些颜色了。可我一直都在生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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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几张照片大多是一年前拍的,甚至更久,无论从构图还是色彩上我都很满意。我不是专业的,我喜欢就好。可是两年了,我拍出的景越来越少。去年这个时候,下班回来路上,我把车停在路边,我踩着泥巴,只为了去拍几片油菜花,今年三岔路口的油菜花一样开,可我无情地走过了。因为觉得生活让我失去了很多,总觉得不满意,不甘心,不开心,不知道什么时候起一直都在焦躁和不安,甚至都把那些颜色忘记了,忘记了我想要安安静静的,我从来不喜欢吵,却不自觉的开始越来越大嗓门——我遗失了不该忘记的向往,把该忘记的伤痕越记越深,我做错了。

    我想把生活过成遗忘,在这场自我战斗中,用美好打败丑恶。不把负情绪背在身上,否则我怎么有力气爬过山头去看东海岸升起的那颗鸭蛋黄。

    (我还不能像我姐那样,鼓励自己每天清晨六点起来写作,我只能在灵感出现的时候码字,可能在某个温暖的下午,可能在某个漆黑的半夜。)

    我的字是自由的,但愿我也是自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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