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期招聘,我们人事部开始加了背调流程,社会招聘的员工这些问题得到了规避。可是应届毕业生,都是学校表现,没有哪个学校会做损害学生就业的事情,所以,当我们招聘时,老师们总是给学生最好的推荐语,缺点也是无关痛痒的草草几字带过。
有一次,公司一个员工请假,内容有些含糊不清,我就多留意了下,特意问了部门经理,经理经过交流,发现该员工有重大隐情。
姑且叫该员工为王五吧:
我把王五叫到办公室,问了情况:他讲到,在一年内偷了两只手机的经历。
大学男生特别喜欢一起打篮球,打篮球时身上是不能带重的物品的,一是防止摔坏,二是防止碰伤队友。王五每次到篮球场不是打篮球只是看球,有一次,他看到篮球篮下面放了好几只手机,陆续被打球离开的人拿走了,最后一只手机一直没人拿,于是他盯着那只手机趁天色变黑顺手牵羊拿走了手机,顺手卖了几百块钱。过了几个月,仍旧是操场上,同样的场景,他又一次得手了,但是这次却被抓到了。
学生也是报了警,因为丢手机时有发生,找到的机会微乎其微。而这个王五就是这么“倒霉”,被抓到了。当时学校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记过。档案里虽没有留案底,但是这件事情还是记入了方案,全国联网查档案的话,还是会出现他偷了两只手机的记录。
当地派出所还是考虑到他是大学生,国家培养一个大学生不容易,为了他的前途,没有进去派出所判刑。而是要半年回当地派出所报道一次,好像要交一下思想汇报,然后把记录给消除了。我对这样的案子判刑不太了解,国家对大学生的偷盗行为包容处理方式,我也不太清楚。所以才出现了这次一个毕业生请假内容是:去学校办事。一查竟然查出了这么一个隐情。
因为他本人认错态度好,在公司表现也不错,我们反馈公司之后,公司让人事和部门总监做一个决定,然后,该员工写一份保证书,我们也不会暴露他的隐私,给了他一个机会。
希望我们的宽容能换回他的良知,不能再做错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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