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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明月

天上明月

作者: 晓平帆 | 来源:发表于2018-11-12 20:39 被阅读33次

        有人曾对我说,普通人的故事没有戏剧性,听起来乏味,无趣。我想不然,也许是内容过于真实,以至很多人无法面对,特别是像我这样活在梦里的人。

    天上明月

        2017年,举家搬迁。搬完大件后,我和妹妹在房间里收拾遗留下的东西。在这里住了十二年,(准确的说是九年,三年前考上大学,只有寒暑假才回家住)记载着我起早贪黑去读书时的岁月。那时候总是拖着个一片空白的脑袋出门,又拖着个一片空百的脑袋回来,百无聊赖,混天度日,也疲于思考人生。妹妹出生在我高一那年,现在已经到了可以自理年龄,她爱在我房间里面乱窜,找找这个,摸摸那个,有时也喜欢顺两个带回自己的房间。今天收拾的差不多,丢掉一些不能够证明生活痕迹的垃圾,流下了列如高中毕业照一类的纪念物,已是黄昏时分,看了太多关于回忆的物品,想起了太多陈年旧事。有些乏,整理记忆是一件很累的事情。

        妹妹突然递给我一个已经锈迹斑斑的铁盒子,说,“我想吃糖,这种样子的。”我接过。仔细端详起来,没错就是这个。竟然还能找到,真不可思议,多年前我把它藏起来,后来再找不到了。没想到还能看到它。

        无论脑子如何的混乱,关于这段回忆,一旦被挖掘出来,便难以制止。

    1

        毕业的时候,我问东新,为什么把北塔拆掉了。他说,都烧坏了,没人再敢上去了,还留着他干嘛。对,我记了起来,塔在一年前被一场不明的大火烧了,塔没有倒,烧得只剩个空壳子。

        “方溪考到哪里了?”我问东新。

        “还想着她呢,你也够坚持的。”

        “对了,你考得怎么样”东新问

        “川师”

        “你小子真让人吃惊”

        吃惊是自然的,如果你知道了我一年前的成绩。快到高三的那个暑假,我突然买来两本教辅和几套试卷,开始埋头看书,抬头问题。全班吃惊了,这平时上课从不拿书出来的人今天是抽风?我看就是装模作样,最多坚持三天。东新知道我的目的,却不相信我,苦口婆心的劝说,别想了,人家方栖是老学霸,你省点力气单招吧。我一概不理,漠视旁人。

        他们猜得没错,次日我便浑身难受,犹如开水烫皮一般。书上画的那些玩意儿,不是我等顽劣能够领悟的。我在一片嘲讽声中借来作业,抄一遍交给老师批改。再一次重复了日常操作。我晃到办公室,看见方栖在请教老师,我提醒自己要镇定,不能再次失掉颜面。可老师不给我机会,极其大声的警告我,再敢交雷同作业就再抄十遍离骚。

        在我印象里,我跌撞的学习之旅就从那时开始。之后的一次月考,我前进了两百来名,走出我坐了两年留给最差生的特殊考场。老师吃惊,同学哗然,我受到了空前的表扬与尊重,还有东新的冷嘲热讽“加油,还差九百名就追上方栖了。

        我想着放弃,刻刻都想,列如做不出来题,冬天赖床上,还有故事会出新。读书有什么用,我记得我读高中的初衷就不是念大学。放弃了?我总能想起老师在办公室嘲讽我,方栖却装作没看见,只顾认真问题。我揣测,她的内心一定在讥笑我,这个烂泥扶不上墙的东西。长期坐在最后一排的战友竟然对我划清界限,不要以为走出了特殊考场就能登天了,想考上大学,你还是算了吧。长期生活在末排这样暗无天日的颓废环境,我想要挣扎,却时时孤立无援。

        七子是我分到理科班后唯一愿意相信我的人,也是整个社会里为数不多瞎眼看上过我的人。我曾在她向我含蓄表达爱意的时候思考过,这个女孩,居然喜欢我,也难怪,长得又不好看,不喜欢我喜欢谁?难道喜欢校草吗,还算有自知之明。我仍在口头上保持善良,含蓄地告诉她我爱上了一个女孩,我的心再难改变。

        七子成绩不好,也难帮到我,不过有人予以支持,自然有了勇气。我开始漫长的求学之旅。已过冬至,寒气逼人,我怀揣着一颗赤诚之心坚持学习。偶尔出去洗把冷水脸,想清醒头脑,也妄求遇到方栖。她总是穿着纯白色的厚重羽绒服,裹得像一块面包,披头散发,所有的配饰都只用作保暖,在形象上贴合学霸气质,告诉世人,除了学习,心里再无他物。我便积极模仿,脱去彰显帅气的风衣,换上秋衣秋裤,再配上淡色的羽绒服,也不修边幅,不理发型。争取在实力未到之前,气质上不输于学霸。我俩偶尔有过因上厕所得到的见面契机,她把头埋着,埋得很低,眼神里写满了对于数学世界的领悟与思考,余光却将我化成空气的一部分。我得以专心打量她的机会。较于刚来时,她瘦了些,瘦得不明显,我自以为只有我这样在意她的人才能发现。她的脸还是很白,不同于旁人因寒冷而造成的白,她像极了芭比,却比芭比多了些东方味道。我还记得她扎起马尾的时候,走在我前面左右晃动,像是一根缰绳,套着我的眼睛摇摆。如果这时候她回头,我得以望见她水灵的双眼,我想得到她的欲望会被熊熊烈火升至极点。

        当然,在相遇的那几秒里是无法完成这般细腻的思考,更多时候,我趴在桌子上,透过教室窗户望向远处的北塔。北塔已被烧毁,空搂搂的架子散射着月光,点亮了周围乌云的轮廓,整个塔楼像是被蒙上了一层薄雾。这与白天的它大相径庭,大红色的瓦片掉了一部分漆,木梁也烧成了炭黑。我想起它还完好的时候,晚上九点十分,塔尖顶着一轮明月,偶尔飞来几只大雁,好看至极,容易使人产生思念。爱回忆是我的诟病,既带来无限感伤,对现实却于事无补。

    2

        记忆由糖果延伸出来,我想起了那段关于它的岁月。那时刚刚进入高二,过了来时的新鲜,升学压力还未到来,大家都像生活在温水的青蛙,坐在教室的小天地里,谈吃喝,论穿着。唯一感到与外界的联系,便是听说张杰或当红影星发布新作。

        我忙着大多数男生在忙的事情,死皮赖脸的追求心仪女孩。时常想来怀念,那时候对一个人好,得来的总是感激与报答,而非漫无边际的揣测和幻想。我知道方栖爱吃哪种糖,用铁盒子装着,价格比散装的要贵上一倍。我任然愿每天为她买,每天送到她的教室门口,每天看她把糖送进嘴里。她吃糖时爱笑,女孩吃糖甜美,而我吃糖坏牙,我被这笑容迷得神魂颠倒,时常把别人花在学习上的精力用于克制冲动,我常想突然把她紧紧抱在怀里,或是亲吻。

        我突然得知她暗恋许久的男神辍学从艺,心里亦是欣喜,亦是无措。按照基本的人格品质来说,我应该为她感到难过,她再无法将自己存了许久的钱用于给她男神买吉他,也无法在球场上看到男神帅气的上篮。我深知自己并非君子,所以兴奋起来毫无遮掩。最大的劲敌消失,一直沉在心底里想要向她表白的心意活跃起来,思考许久,应如何透露我的想法,是该含蓄还是强硬,给她发短信或是当面诉说。我心慌意乱。

        那段时间她常躲在教室里,难以相见。我有些着急,叫来她班上同学为我送糖。男女之间的关系最为通透,无需多言,同学便心领神会,他乐意帮我忙,也乐意八卦。等我前去找方栖时,已成为了她班上的焦点人物,被众人瞩目。可我当时脸皮不薄,对这一切满不在乎,还有点追求者自带的盲目骄傲。

        我安慰她,你们缘分未及,不用过分想念。她时而沉默,偶尔也对我微笑,说我对她真好。我激动的笑着,满口没什么,我喜欢看你吃糖的样子。她回答说,你别怪我,我常常吃不完这么多,分给了班上同学,你不介意吧。

        我回答她“不介意”。突然意识自己竟成为她班上同学的主要糖分来源。

        周末是难得在一起的时间,我乐意约方栖出去游玩,但苦恼找不到借口,便抬出阿衫。我告诉她周末有聚会,一起去唱歌,阿衫,还有兄弟伙们都会来。她拒绝了,说不太想看见阿衫,也不愿意跟不太熟的人一起玩。又告诉我,下午回家看看书,叮嘱我下午玩得开心。

        教我如何玩得开心?到了高二,分了文理,疏远了原先在文科班上的同学,也久未与阿衫联系,我不愿主动联系他们。退而求次,应了七子许久前便发出的邀请,一起去北塔山烧烤。那时的北塔尚且风华正茂,红墙赤瓦,许多小资家庭开着轿车来此郊游,也常常有同校的学生躲避家长眼线,与对象一起来此缠绵。我郁闷为何方栖不想再见到阿衫,也不肯同我外出,当初的友谊已经明显淡化。七子叫我生火,我爱答不理,她倒极有耐心,独自生火,烤好了送我嘴边。

        两个月后,阿衫因为打年级主任被开除。我与当时常常玩在一起的兄弟伙们聚到了一起,大家怀念起当时疯狂,感慨曾经的友谊。我也毫无防备的得知,在方栖追求她男神的那段时间,阿衫和她也是极其的亲密。我问亲密到了何种程度,他们都露出多用来表现少儿不宜的笑容,我愕然。有人最后补充到,若不是她后来跑去追别个校花,惹了高三的人,被欺负成那个样子,方栖也不会不理他。我有些迷糊,亏得酒桌上的称兄道弟,这些事情,我浑然不知。

        不过想起从前,我觉得自己有些可笑。对于他们俩,自己何时不是处于一个边缘人的角色。

    3

        我的胡乱作风,糟糕成绩,多是高一刚来的时候养成的。分到的文科班上男生不多,大家臭味相投,时常通宵上网,喝酒,唱歌,过着潇洒的高中生活。在我看来唯一有点高中生样子的,便是阿衫。这个人,抛去他干过的混账事,我对他是很感激的。若不是他,我怎会熟识方栖。

        大家第一次一起通宵上网的时候,阿衫带来一个把校服穿得整整齐齐的文静女孩,长得清纯,笑得甜美,我却怯于问对方的姓名。之后在学校,大家一起在小卖部逗留的时候又看见她,我从旁人口里得知她叫方栖。自此念念不忘。

        我和她熟识是在歌厅里,她被阿衫带来,背着厚重的粉色书包,看样子装了很多课本。她一直在喝椰汁,看神情好像没有在听大家唱歌。我那时候抽烟,觉得她可能有些介意,便把烟掐了。包间里依旧烟雾缭绕,我便带她出去,坐到大厅的沙发上透气。她盯着一盆绿萝看很久,突然转过头来,瞪大双眼问我这是什么?这对双眼,明亮了我的世界。

        我自此爱上了这个姑娘。

        我不遗余力的打听她,阿衫说方栖是她的妹妹。我问是否是亲妹妹,他回答我,“当然是我认的,她之前有个交了很久的男朋友,是我兄弟,但是把她伤害了,后来我还教训了他一次。”我赞扬他,你真好。

        他突然凑到我耳边“你喜欢她啊?”

        我没有否认

        “下次一起聚,你要来哈”说完便回头写作业。阿衫有我回忆里很不愿意承认的一件事,在第一次月考,成为全年级前几名,而我第一次陷入特殊考场。

        之后便一起吃饭,我坐在一边,他和方栖坐在对面。他俩很像是情侣,相互喂饭,夹菜。我并无多想,可能兄妹之间很亲近吧。我们也时常一起活动,她站在一边看我和阿衫打球,给我俩加油,阿衫爱出风头,我也不想在方栖面前示弱,偶尔有些锋芒,但方栖总能及时的上来化解我们。周末常同外校人一起唱歌,阿衫介绍方栖是她妹妹,却将左手抱住方栖,方栖礼貌的微笑,对于阿衫的行为也没表示抗拒。

        方栖一直很文静,和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不爱说话,为了迎合我们的调侃,总是微笑,笑得很自然,特别好看。我从别人口中得知她的成绩,有些惊讶,但想起每次去她班上的教室找她,她总刻苦的埋头学习。我的惊讶多半出自于对比,常有跟我们一起玩的女孩,花尽心思打扮穿着,学着MV里的女星风骚走路,成绩却差得一塌糊涂。在我看来任何一点刻意的修饰都是对她素颜的一种破坏。

        时常感觉高中生活艰苦,虽然我已经尽力的推脱掉了学生应做的事情。每天无所事事,上课我坐在凳子上磨皮擦痒,下课想去抽一支烟,但想起已发誓为了方栖戒掉,只得趴在走廊上,妄图在人群中发现方栖的影子。阿衫总能找到乐子,他身边围着许多女生,听他吹牛,同他嬉戏。我倒觉得无所谓,只能说是帅气与待遇相匹配罢了。但我总不能接受她与方栖的暧昧,虽说有了一层相认的兄妹关系,但总得有些界限。可仔细想想,她与每个漂亮女孩都接近这样的暧昧,不排除这个人的作风就是这样,他对于异性没有朋友关系这一说,直接暧昧。我陷入了无端的烦恼。

        烦恼持续了不足一个月。晚自习前去找方栖,看她眼圈有些红肿,我判断她可能哭过,便询问起来。她没有回答我,沉默了些许,借口还有作业未完成,便回教室。我正奇怪这时候阿衫哪里去了,恰巧在走廊上碰见他。没等我转述方栖的情况,他先开口“你以后别去找方栖了,她是个婊子。”

        我愣住。

        他作出很生气的样子继续诉说“这个人真恶心,居然又去找他前男友了“

        “你何必气成这样”

        “明明被他伤害了还要去找他,老子就是看不惯,不管她了,你以后也不要去找她了。”说完,潇洒的转头离开。

        我仍一头雾水,不知如何定夺是非。

        我没有听从阿衫的叮嘱,依旧定期去找方栖,一起吃饭,聊天。她对我的话比往常多了,我隐晦的提到关于阿衫,她反映很平静,说“他这个人喜欢管别人闲事,是那个人主动来找的我,关我什么事。”看来阿衫是误会了,我却有些难过。在方栖心里,阿衫果然要比哥哥的关系更近一些。

        两人终于和好,却再无从前亲密。阿衫新交了一个很漂亮的女朋友。我窃喜,此事的最大受益者竟是自己。我便肆无忌惮的开始追求方栖。我判断她爱喝椰汁,便常常买给她,观察她可能没吃早饭,便飞奔的翻出校门给她带。如果离上课还有些时间,我们会聊上几句。有天聊到了感情,我正欲诉说我已心有所属,她抢先说道,她爱上了班上一个男生,长得特别帅,篮球打得也很好,班上女生都觉得他是男神。

        我后来陪过她去看那个男神打球,她滔滔不绝的讲述着男神如何的优秀,如何的好。说到要攒钱给他买一把来自高原雪山的吉他,想要和他一起环游世界。我那时候便学会的苦笑,笑得且异常自然。

    4

        我抬起头来,发现妹妹已经跑到别处开始乱翻。夜色降临,不远处传来母亲唤儿子回家吃饭的声音。我找到一把破旧的椅子坐下来,并打开它。

        里面是一堆用糖纸折的千纸鹤,干燥剂还在里面。还有一张被揉成一坨的蓝色卡纸。

        我要找的就是这个。

        方栖,生日快乐。今天请允许我向你表露我的心意。我无法形容第一次看见你时我的心情,我从未见过如此明亮的眼睛,仿佛夜空中最耀眼的那颗北极星。一见,便久久无法忘怀。自高中以来,我俩相识已近两年,相信你能感觉到我对你的心意。我喜欢你。你早已是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一日不见,便无比思念。我知道你在感情上面有过创伤,但请你相信我,我定不负你。

                                                                                          关浩

        我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写完,字字斟酌,反复详读,请班上语文拔尖的朋友为我鉴赏。今晚上要发生大事!我把卡纸塞进我送予她的生日礼物里。按照筹谋已久的计划,我叫来她班上时常帮我送糖的同学为我送去,叮嘱,一定要刚刚放学时给她。

        今天中午和方栖还有一些朋友吃晚饭时我偷喝了点酒,怕自己鼓不起勇气。现在礼物送出去了,我趴在课桌上,桌子特别冰凉,我没有在意,脑子里反复思考可能发生的结果。她多半会害羞,见到我时低着头,此时我正好去手她手……然后,就在一起了。我送她回家,她家住在南城路鱼籽巷28号,路上跟她详细地表明我的决心,也可以说点别的,离别时要不要亲吻,算了,怕被她母亲看见,反正以后有的是机会。

        我记得那个晚自习出奇的漫长。我还记得七子问我要不要放学一起回家,我拒绝的很干脆。我记得东新那天很欠,威胁我请他吃明天的早饭,不然将我今晚的行动公之于众,我后悔极了,不该告诉了他关于方栖的事情。

        直到我冲到校门口,在十二月的寒风中等了接近二十分钟,最后等来她的同学。同学递给我一个铁盒子,里面有用糖纸折的千纸鹤,干燥剂还在里面,还有一张完完整整的蓝色卡纸。

        同学作别我,我能依稀记起他当时脸上浮现着一丝笑容,像是得意,更像是轻蔑。他走得很快,想要快速的离开我的视线,可我感觉他没有移动,一直待在原地,冲我蔑笑。风也停了,干枯的数枝不再摇摆,周围没有了声音,路灯的灯光变得模糊起来。保安愣在一旁,没有催促我赶紧离开这里。

        我盖上盒子。我还是想把盒子留下来,里面尚且有些空间,可以把正愁无处安放,七子送我的十三封情书叠在里面,一起存放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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