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平:每日一文:《感知论第六部》(感知对话录、95)
生存者:
我们大致明白过来了,是我们当初不小心选择或建立了一种存在方式——客观与生命,它就限定了我们只在客观与生命方式下存在,我们的所有认识、观念、思想以及行为,就只能是这种方式以内的生成物,我们无法突破这种方式,无论我们作出什么努力,无论我们进行怎样的改变与修正,最终的结果都无济于事,因为我们动的是标而不是本,因为我们改的是象而不是质,所以,直到如今,客观与生命的方式纹丝不动,那我们再怎么动也是白动,因此,接下来的关键,是改方式,变“模具”,这才是我们该做而没有做的,这个行动被我们拖延了几千年,不是吗?
感知者:
不是被拖延,是我们还没有意识到我们的一切存在都在客观与生命的方式之中,这才是最要害处,意识不到,我们怎么改?连客观与生命是一种存在方式我们都毫不知情,这不是完完全全被蒙在了鼓里?我们还在自作聪明,以为人类的文明发展可以改变一切,这不荒唐吗?客观与生命的方式仅仅是我们的一种主观意识模型,我们为什么不可以改变这种意识模型?我们为什么不可以发现与构造另外的意识模型,用之以替换客观与生命的意识模型?如果真有这种替换,我们的世界还是这样的世界?我们人类还是这样的人类?我们的文明还是这样的形态吗?我们可能有这样的替换和能够作这样的替换吗?为什么不能呢?
首先,我们能发现有另外的存在方式吗?具体说来就是另外的存在理念和存在的伦理逻辑,完全不同于客观存在和生命理念的伦理逻辑。我们到哪里去找另外的存在方式?我们有什么方法去发现和找到另外的存在方式?我们曾经有过这样的尝试吗?人类有过数不清的思想革命,哪一次革命具有这样的性质呢?有人会问,人间众多的宗教信仰是吗?宗教的信仰是另一种存在方式吗?宗教理念是在试图建立另外一种存在方式吗?我们一追究就会发现,宗教信仰只不过是在倡导另一种生活规则和生活模式,力图另立一套人间法则来匡正人们的生活,说到底,也仍然就是生活内容的改变,是力求生活秩序的改变,仍然是客观与生命理念与伦理逻辑的运用,只不过重新排序而已,仍然是存在方法的改变而绝非存在方式的改变。迄今为止,我们的有关于存在的认识与思维从未跨越过客观和生命的方式,这个“方式”真正成了人类的“魔咒”,是给我们的存在贴上的“封印”,我们好像无力启封,直至今日,也看不见有启封的迹象。
我们的认识、思想、哲学、科学,包括所有的宗教,都被封闭在客观和生命的存在方式中,概莫能外。唯物主义的客观世界尚有质疑的声音,而生命理念则没有丝毫的疑问,我们所做的是,将生命的理念大大扩展到其他的时间和空间里,让我们继续到其他的地方,比如天堂与地狱里再次死去活来。我们为了弥补死亡这种非逻辑非理性的存在,我们不惜制造出死了以后的种种想象,以此来延续生命伦理逻辑的存在。可笑的是,我们关于死亡的想象全都来自于死之前的感知,让人死了继续感知,继续在感知逻辑中存在,这足见人们的想象力匮乏,我们根本想象不到人不是生命体或感知体以后会以什么方式存在,让人喷饭一笑的是,那个完全纯属想象的方式竟然仍然还在客观世界的形貌与生命伦理的方式以内,与人活着的情形并无二致,人死后的世界仍然是另一个客观世界,人还是受生命所困,只不过赏罚分明、审判公正而已。人为继续生存而幻想的另一方式,仍然是人间的存在方式,足见客观与生命的方式对我们的思维有多强的限制,我们竟无法超越客观与生命半步。
如此,我们肯定会问,除了客观存在与生命理念以外,还有另外的存在和另外的理念吗?我们在这方面从不作非分之想,我们对于存在其他方式的想象力为零。我们为什么想不到存在还有其他的方式?让人惊讶的是,我们根本就没有认为客观存在与生命存在是一种方式,这才是数千年不改客观与生命方式的根本原因,如果客观存在与生命存在没有方式或不是一种方式,我们能改动它们吗?问题的焦点在于,它们是一种方式吗?(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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