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上午,市环卫局召开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市环卫局盛宇书记、高翔局长、王润奎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局机关各科(队)长及相关责任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各科室负责人签订了《科室安全生产责任书》,车辆驾驶员签订了《车辆安全管理责任状》。
市环卫局布置安全管理工作并签订责任书会议指出,机关各科室(队)的责任人作为本科室(队)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和防范工作,对本科室的安全管理工作要进行周密、细致的安排部署,认真落实防火、防盗安全保障工作制度,防止火灾、盗窃以及用水用电事故的发生。各科室(队)在节假日前等特殊时期都要对内部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排查;对存在的问题及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和上报,防止出现重大责任事故。
市环卫局布置安全管理工作并签订责任书会议强调,科(队)长负有管理本科(队)车辆及驾驶人的责任;机动车驾驶人员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确保交通安全;驾驶期间发生的交通违章由驾驶人本人承担罚款和扣分处罚,因驾驶人违章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失的由驾驶人本人负责;坚决杜绝无证、酒后驾车;驾驶员要负责车辆停放确保安全,防止被盗和损坏;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禁止公车私用。因请假和其它原因确需调整驾驶人员的,须经分管领导和科(队)长同意并由新的驾驶人员签订车辆安全管理责任状并做好交接记录;科(队)长未经分管领导同意及未签订责任状驾驶车辆发生事故的,科(队)长要承担责任。
市环卫局布置安全管理工作并签订责任书会议要求,每位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遇有紧急和突发性事件要迅速报告有关领导;因瞒报、漏报、缓报而造成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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