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之作法第十四讲 修辞之法
第六课 对偶(1)
对偶,是诗赋词曲常用修辞手法,讲的是上下两句,字数相等,结构相同或相似,对应位置上用字要词性相同,平仄相替相对,等等。
刘勰《文心雕龙·丽辞》曰:“故丽辞之体,凡有四对:言对为易,事对为难,反对为优,正对为劣。”
“长卿《上林》云:‘修容乎礼园,翱翔乎书圃’。此言对之类也。”两句指习礼学文,礼园指习礼的地方,书圃即书林,不用典故,故称言对。
“宋玉《神女赋》云:‘毛嫱障袂,不足程式;西施掩面,比之无色。此事对之类也。”指神女比美女毛嫱、西施更美。用毛嫱与西施相对,即用典故,故称事对。
“仲宣《登楼》云:‘钟仪幽而楚奏,庄舄显而越吟。’此反对之类也。”楚国人钟仪被拘囚,奏楚国音乐;越国人庄舄显贵了,在唱越国的歌,都在思乡。一被拘囚,一成显贵,处境相反,故称反对。
“孟阳(张载)《七哀》云:‘汉祖想枌榆,光武思白水。’此正对之类也。”汉高祖在怀念家乡丰邑枌榆乡,汉光武帝在想念家乡南阳白水县。两人的处境相同,称正对。
刘勰认为,“言对”不用典故,“事对”用典故,以不用典故为易,以用典故为难。反对是相反的,正对是相类的,以相反为优,以相类为劣。
骈赋、律赋,最讲对偶,但不像律诗要求那么严格。就全篇而言,不必句句皆对,有一半以上对得工整即好;词性也不必一一对应,大体相对即可;平仄宽松,略讲或不拘均是。
骚赋、散赋、文赋,对偶与否,较为随意,悉听尊便,偶用为佳,于参差中见整齐。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