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
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条件conditions「摩根·帝巢丨湛江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条件conditions「摩根·帝巢丨湛江资质

作者: 0885e74f533e | 来源:发表于2018-10-26 10:22 被阅读3293次

    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处罚视事故发生级别和安全生产条件降低情况,按下列标准执行: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至60日。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60至90日。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90至120日。

    第十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12个月内第二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视事故级别和安全生产条件降低情况,分别按下列标准进行处罚: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暂扣时限为在上一次暂扣时限的基础上再增加30日。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暂扣时限为在上一次暂扣时限的基础上再增加60日。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或按本条(一)、(二)处罚暂扣时限超过120日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12个月内同一企业连续发生三次生产安全事故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瞒报、谎报、迟报或漏报事故的,在本办法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处罚的基础上,再处延长暂扣期30日至60日的处罚。暂扣时限超过120日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十七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内,拒不整改的,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期间,企业在全国范围内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发生问题或事故的工程项目停工整改,经工程所在地有关建设主管部门核查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第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吊销后,自吊销决定作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十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满前10个工作日,企业需向颁发管理机关提出发还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颁发管理机关接到申请后,应当对被暂扣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的,应当在暂扣期满时发还安全生产许可证;复查不合格的,增加暂扣期限直至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十一条 颁发管理机关应建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动态监管激励制度。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成效显著、连续三年及以上未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在评选各级各类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文明工地、优质工程等时可以优先考虑,并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监督管理时采取有关优惠政策措施。

    第二十二条 颁发管理机关应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延期、暂扣、吊销情况,于做出有关行政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录入全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信息系统,并对录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第二十三条 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中,涉及有关专业建设工程主管部门的,依照有关职责分工实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地区的实施细则。

    了解更多建筑资讯可以复制打开:[url=www.mgdccic.com].[/url]

    版权声明:此文由“摩根帝巢”官方网站端发布 丨除“分享模式”以外的任何转载方式都被视为侵权 丨摩根帝巢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保留最终解释权。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条件conditions「摩根·帝巢丨湛江资质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cykktq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