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求知若渴,虚心若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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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故事概述
- 书籍点评
- 书籍摘录
故事概述
讲述了王子和贫儿阴差阳错互换身份之后的种种遭遇,尤其是王子流落街头,亲眼所见,亲身经历自己父王治理下的种种酷刑和不公之后,深切的体会民间疾苦,在终于换回身份登上王位之后始终谨记那段经历,废除了众多酷刑,始终以宽厚,仁爱之心治国,也使人们记住了那些严酷时代里短暂且唯一宽厚的爱德华六世在位时期。
故事很简短,给人感觉很温馨,因为王子和贫儿虽然出生在完全不同的两个家庭,地位相差甚远,但是开始正是因为王子的善良热心帮助饥饿的贫儿才使两人阴差阳错的互换了位置,最后同样是因为贫儿的善良真诚,循循善诱终于帮王子回忆起大玉玺所在地,从而使两人恢复了真实身份。让人欣喜的是贫儿汤姆在富贵与舒适面前没有沉沦,一直都在极力表明自己的真实身份,真诚的帮助王子,王子在掌权之后也没有对贫儿进行打击报复,而是让他穿上与众不同的衣服,在终身担任基督教养院这荣耀管理机构的总管,赐予国王保护的人的荣誉称号,一生备受尊崇。也特别羡慕王子在落难之时遇到迈尔斯.亨顿,尽管他并不相信王子的真实身份,但是一直不顾一切的保护他,时时宽容王子的“任性”,尽其所能的保护他的“幻想”不被打破,却丝毫不求回报,即使知道弟弟休陷害他,占了他的庄园,娶了他的爱人,还把他送进监狱但依然不忍心起诉他。好善良温暖的一个人。
书籍点评
山下英子在"断舍离"中描述过一个观点:物品都有一个属于其独有的合适的位置,物品只有在处于这个黄金点般的位置,才是美的。其实不独物如此,人亦然。人只有处于特定的属于他的位置时,他才是自由的,从容和美的。物品和人的区别在于,物品无力主动追求位置的变化和上升,人则相反,可以通过努力和提高不断获得新的更高层次的位置,从而达到更大的属于个人的自由和美。将人与物的这种对比通过这本小说进行转换会获得一种独特的全新的阅读审美体验。尤其是在大师的文笔描述下,这种美的体验会趋向于向完美的方向发展。
每个人都是精神上的王子,同时也必然都是现实中的贫儿。此一事实出于人类欲望的不可终结性,不可完整的达到性。人在精神上的自由同时又永远受到现实的影响,制约和限制。 一定程度上,人在现实中注定是贫穷的,所以宗教才有其拯救的市场。从古至今,这种现实从未改变过。以前如此,以后亦然。人是羸弱的生灵,从肉体到精神。
马克•吐温的文笔潜藏着伟大的悲悯,此一方面,和雨果相似之处甚多。无论是文笔也好,情怀也罢。不同之处在于,马克有那种美国式特别的幽默,而雨果也有一种法国式的独特浪漫。
书籍摘录
【我的书评】
这里的开头好棒呀,名家出手一下子就揪住了读者的好奇心。
- 贫儿和王子同时出生,既契合了书名,也暗示着接下来的故事将按照两条平行的线索同时进行描写。
- 将贫儿和王子之间的巨差一开场就完完全全地展示在了读者面前,贫儿的出生让家里更加愁云惨淡,王子的出生却得到了举国欢庆,这巨大的落差给读者带来了巨大的心灵震撼,让读者为两位新生婴儿的命运好奇不已,充满了阅读下去的强烈吸引力。
- 这贫富不均的巨大落差一开场就隐藏了一种希冀,希望通过两位孩子的交错体验,让彼此体验到社会的人情冷暖,从而彼此携手创建更加和谐共处的社会。
【原文】
一个秋日,古老的伦敦城里,一个男孩出生在一家姓坎第的穷人家里,这家里并不需要他。同一天,另一个英国孩子出生在一家姓都铎的富人家里,这家里十分需要他。整个英国都需要他。英国如此渴望他,期待他,向上帝祈求得到他,现在他真的来了,人们都快欢喜疯了。仅仅有点相识的人都互相拥抱着、亲吻着、欢呼着。人人都放假了,无论贵贱贫富,全都大吃大喝,跳舞唱歌,十分快活,一连狂欢数日。白天,伦敦真是好看,家家阳台和屋顶部飘着鲜艳的旗帜,大街上行进着辉煌的队列;晚上也一样好看,每个角落都燃着大堆的祝火,狂欢者围着火堆纵情取乐。全英国除了在谈论这个新生的婴儿,威尔士王子爱德华·都铎之外,不谈别的。他裹在绫罗之中,对这一切喧闹毫无所知,也不知道有许多达官贵妇在照料他、看护他——他也不在乎。可是那另一个婴儿,汤姆·坎第,却裹在破布片儿里,除了他要拖累的这一家穷人之外,再也没有人说起他来。
【我的书评】
丰富多彩的想象力让我们度过了多少个乏味无聊的夜晚,赐予了我们多大的幸福。书中或者电影里那些一个个精彩绝伦的故事让我们能够燃烧着自己的想象力,沉浸在自己构建的虚拟世界里,在那里,我们可以在深海里遨游,在云端上飞翔,天地之间的一切都任凭我们主宰,我们成了自己的神。
【原文】
他可以用许多时间来听安德鲁神父讲那些迷人的古老故事和传说,那里面有巨人和仙女,矮子和神怪,还有着了魔法的城堡,华丽的国王和王子。他的脑子里渐渐充满了这些奇妙的事,许多夜晚,当他在黑暗中躺在稀薄而又难闻的草上,又累又饿,鞭痛未消之际,便放开想像力,忘了痛楚,津津有味地给自己描绘着一位备受抚爱的王子在王宫中的惬意生活。一个愿望日夜在他脑海中萦回不去:他想亲眼见到一位真正的王子。他有一次曾把这个愿望讲给垃圾大院里的几个伙伴听,可是他们都无情地讥笑他,挖苦他,以后他宁愿将这个梦想埋在心里。
他常读神父的那些老书,要他解释、阐发。他的梦想和阅读慢慢使他产生一些变化。梦想中的人物是那么美好,他渐渐为自己的破衣烂衫和满身肮脏而难过,希望自己能干干净净,穿得好些。他继续在泥浆中玩耍,仍然喜欢这样,但是在泰晤士河中戏水时,他除了玩之外,还发现了另一种价值,即河水可以把身上洗净。
渐渐地,汤姆的关于王子生活的阅读及梦想在他身上产生了强烈影响,他不知不觉地开始扮起王子来了。他的说话举止变得格外端庄气派,令他的好友十分羡慕,感到好玩。不久汤姆在这些年轻人中的威信日渐增长,到后来他们不得不带着敬畏之情仰视他,视他为超级人物。他看来知道的真多!他能够做出和说出那么奇异的事!而且那么深谋远虑!汤姆的话、汤姆的举止,被孩子们说给他们的长辈听,长辈们也马上讨论起汤姆·坎第来,认为他是个最有天分、最出众的人物。大人们把自己的疑惑向汤姆提出来请教,并且常为汤姆解答时的才智感到惊讶。事实上,凡是认识他的人都视他为英雄,只除了他自家的人,还什么也没看出来。
过了不久,汤姆悄悄成立了一个小朝廷!他是王子,要好的伙伴有的当警卫,有的当宫廷大臣,有的当武官,有的当侍从和宫女,还有的当王室成员。每天,这位假王子都要按照他从传奇书上读来的那些繁缛礼仪接受伙伴的朝拜;每天,这虚幻王国的要事都放在御前会议上讨论;每天,这位假殿下都要向他想像中的陆、海将军和大臣们颁发敕令。 之后,他就穿着那身破烂衣服出发,去讨几个小钱,吃那可怜的面包皮,接受照常的打骂,然后在那一堆脏臭的干草上伸展肢体,继续他梦中那虚构的荣华。
正月里的一天,在如常行乞的途中,他无精打采、步履沉重地走在明兴巷和小东奇普街一带。一个又一个小时,他光着脚,忍着寒冷,不住地向食物店的橱窗瞟去,真想吃里面展示的那些馋人的猪肉饼和其他令人垂涎的新花样——在他看来,那些都是天使才能享用的美味,就是说,从它们的香气判断应该如此,因为他还从不曾有运气得到一块尝尝。天空阴沉,下着寒冷的细雨,是个凄凉的日子。晚上汤姆到家时又湿又累又饿。
他很久没有入睡;但是最后他的思绪飘到了遥远奇妙的地方,他和住在宏大宫殿中、浑身珠光宝气的小王子们在一起,仆人们在他们面前行着额手礼,飞快地去执行他们的命令,他就这样睡着了。于是和往常一样,他梦到自己也是一个小王子。
整个夜晚,皇家的荣耀始终照耀着他;他行走在辉煌的灯光与大臣和贵妇之中,呼吸着芬芳之气,沉醉于美妙的音乐,一群闪闪发光的人一边分开为他让路,一边恭恭敬敬地向他行礼,他则气质高贵地在这儿笑一笑,在那儿点点头,以示答礼。 当他早上醒来,环视四周的凄凉景象,那场梦就又产生了通常的作用——使环境的卑微肮脏强烈了一千倍。随之而来的是痛苦、伤心和泪水。
汤姆饿着肚子起来,又饿着肚子出去游逛,脑子里还忙着在想夜晚梦中那恍惚的辉煌景象。他在城里转来转去,没有注意到自己在往哪儿走,周围发生些什么。人们挤他,有的还骂他,可是这个沉思的孩子毫无反应。
金漆大门的两端各站着一座活的人像,就是说,笔直庄严地站在那儿、一动不动的卫兵,从头到脚钢盔钢甲闪闪发亮。许多乡下和城里来的人站在一段可以表示尊敬的距离之外,等着有机会看到一眼偶尔出现的王族。
的心猛跳着,希望增长着,突然他通过金漆栅栏看到一个奇妙人物,欣喜得差点大叫起来。里面有一个漂亮的男孩,因为常常从事户外活动,皮肤晒得黑红,他的衣服全是好看的绸缎,浑身珠宝生光;腰间悬着镶着宝石的剑和短刀;脚上穿着精致的半统靴,后跟是红色的;头上戴着华丽的深红色的帽子,一颗闪亮的大宝石固定住几根弯弯的羽毛。几个衣着华丽的男人站在他附近——不用说,那是他的仆人。啊!他是王子——一个活的王子,一个真正的王子——这是毫无疑问的。贫儿心中的祈求终于如愿了。
汤姆激动得呼吸急促,眼睛也惊喜地睁大了。在他的头脑里,一切都为这个愿望让路了:尽量靠近王子,好好地、仔细地看一看他。不知不觉之中,他已经把脸贴在栅门上了。紧接着一个士兵粗暴地拉开他,让他像个陀螺似的在那些张着嘴看的乡下佬和伦敦的闲散人中间打转。
经过几个小时不停的追逐和折磨,那群游手好闲的人终于丢开小王子,不再纠缠了。当他还能对那些人发脾气,以皇家身份吓唬他们,并且发布皇家命令,使他们觉得可笑时,他们就拿他取乐;可是当疲倦终于使他懒得开口时,那些捉弄他的人就没了兴趣,到别处寻开心去了。
渐渐有灯光闪烁,又下起雨,刮起风来,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开始了。无家可归的王子、孤苦伶仃的英国王位继承人还在走着,越来越深入那些迷宫似的肮脏小巷,那里穷苦人家像蜂窝似的挤在一起。
单独留在王子私室的汤姆·坎第充分利用了这个机会。他在大镜子前扭来扭去,欣赏自己的华贵,又后退几步,模仿王子那高贵的气度,同时注意着镜子里的效果。然后他抽出那把漂亮的剑,鞠了一躬,吻了吻剑刃,将它横放在胸前。
汤姆被扶起来,走近英王陛下,他深感卑微,颤抖不已。国王双手捧住那吓坏了的脸,关切爱抚地凝视了片刻,似乎想看到一点可喜的迹象说明他恢复了理智,接着又把他有鬈发的头按在自己胸前,轻轻地拍着。
【我的书评】
马克吐温在这里嘲讽了宫廷里那一堆冗长无用的繁文缛节。
【原文】
每件服装都要经过这么一番缓慢而又庄严的程序;最后汤姆厌倦了这种仪式,以至于当他终于看到那件丝质长裤开始顺着那一条长线传来,知道这件事要完了,心头便如释重负。
【我的书评】
我觉得从表面上来看,这篇故事的目的是为了让王子和贫儿互相交换身份,彼此体验对方的生活,从而达到彼此的理解,最终产生一个和谐共处的大团圆结局。但是从更深的层次来看,我认为这是马克吐温希望通过对历史上史事的轻微修改,让那些残暴的国王理解到子民的幸酸,从而以仁慈治理天下,让百姓都能安居乐业,这表达了马克吐温对平民的关怀。
【我的书评】
我觉得马克吐温之所以安排这么一出王子与隐士之家对话的剧情,是为了讽刺隐士那种假清高的志向吧。就马克吐温的性格和思想而言,他更倾向于儒家那种出仕兼济天下的志向。
【原文】
隐士皱起眉头,脸上显出阴沉的神色,复仇的冲动使他紧捏着瘦骨嶙峋的双手。他站了一阵,急促地呼吸着,不住地咽了几次口水,然后用喑哑的声音问: “你知道正是他把我们赶出来,使我们流落四方,无家可归的吗?” 没有回答。老人弯下身去,审视着孩子那平静的面孔,听了听他均匀的呼吸,“他睡着了——睡得很香呢。”他皱起的眉头舒展开了,换了一副快意而邪恶的表情。睡梦中的孩子脸上掠过一阵笑容。隐士喃喃说道,“嘿——他心里还挺快活呢。”便转身走开。他轻手轻脚地四下寻找什么东西;时而停下来听一听,时而猛地回头,向床上扫一眼;同时一个劲儿地喃喃自语。最后他找到了要找的东西——一把生了锈的旧屠刀和一块磨刀石。
【我的书评】
马克吐温写到这里的时候那种义愤填膺的愤慨心情力透纸背,对英国那些狠毒的制度的控诉淋漓尽致地展露了出来。
亨顿以惊人的坚韧精神,一声不吭地忍受鞭打,这种精神,加上他代孩子受罚的壮举,使得那些游手好闲、下流无聊的围观者也不得不对他肃然起敬。嘲笑和辱骂消失了,只听得见鞭子抽下去的声音。亨顿再次被戴上枷的时候,周围一片沉寂,这与不久前那种侮辱性的哄闹声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汤姆可怜的母亲和姐姐也经历了同样的过程,被排出他的心田。起初他惦念她们,为她们而悲伤,渴望见到她们。可是后来,想到她们有一天会穿着破烂肮脏的衣服来找他,亲吻他,因而使他原形毕露,把他从高位上扯下来,回到贫民区去过那贫困下贱的生活,他不寒而栗。最后他几乎完全不去想她们了。
这个假冒的国王兴奋得脸颊绯红,双眸闪亮,他的感情徜徉在快乐之中。就在这个时候,他正要举手再抛出一把赏钱,忽然瞥见一张苍白、惊讶的面孔从人群的第二排中使劲儿挤出来,一双凝神的眼睛紧紧盯着他。一阵惊慌的感觉掠过他的全身,使他头晕目眩,他认出那是他的母亲!于是他随即把手向上一举,手掌向外地遮住眼睛——这是他老早就有的下意识动作,原是由一件早已忘却的事造成的,后来成了习惯。转眼间,她已经从拥挤的人群中挣了出来,冲过了卫兵的行列,到了他身边。她抱住他的腿,一个劲儿地亲吻着,口中叫道:“啊,我的孩子,我的宝贝!”那张因欢喜和挚爱而变了形的脸向他仰着。这时护驾卫队里有一个军官大骂一声,揪住她用强壮的胳膊使劲儿一推,使她跌跌绊绊地回到原处去了。这件悲惨之事发生时,汤姆·坎第正在说:“我不认识你呀,你这女人!”可是看到她受到如此对待,他心里十分难过。人群把她拥走,快要看不到的时候,她转过脸来看了他最后一眼,她是那么委屈、伤心,他忽然感到羞耻,他的骄傲得意化为灰烬,窃取来的帝王威风也枯萎凋谢。眼前的荣华一下子变得分文不值,像破布片似的从他身上脱落掉了。
“英王爱德华万岁!”这响亮的呼声似乎震撼了大地,但是国王却没有反应。这呼声对于他,只像是远处传来的涛声,因为它被一种更近的声音——来自他自己心中的、来自他责难的良心的声音——所压倒。这声音不停地重复着这句可耻的话:“我不认识你呀,你这女人!”
每转一个弯,都有新的辉煌场面展示开来;新的奇观,新的美景不断扑入眼帘;积蓄了许久的热情被释放出来,新的狂喜不断从等候的人群口中倾泻出来;可是国王没有任何表示,他听到的只有那在他心中不安地呻吟的责备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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