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雾测试判定问题:部分五金件在盐雾测试后表面叻架油可能会出现起皮、脱落,导致试样在烘干过程中发生氧化变色现象,按QB/T 3832—1999 《轻工产品金属镀层腐蚀试验结果的评价》进行评价,是否应判定为腐蚀?
答:上述情况不属于QB/T 3832—1999规定的腐蚀情况,不应进行判定,在报告中描述试验现象即可。
磨损处的测试与判定:QB/T 1333—2010中五金配件耐腐蚀性为最后测试。经振荡冲击测试,包上五金件相互接触、碰撞或五金与皮革等其他材料接触后会有明显的磨损痕迹,甚至破坏镀层。这种情况是否测试五金配件耐腐蚀性,如何判定?
答:振荡冲击性能测试已对五金件镀层造成损伤的, 建议另外取样进行耐腐蚀性能测试。
非外露部位的测试问题:执行QB/T 1333—2010等标准时,五金配件的非外露部位(被皮革或织物部分包裹的部位和内侧面等),是否需要考核耐腐蚀性能?
答:非外露部位在实际使用过程当中接触腐蚀性空气较少,即便腐蚀也不影响使用,只考核暴露在空气中的部分。
大小套包的材质标注问题:如图所示的套包,材质该如何标注?
答:建议标注为:大包面层材料为牛皮革,里料为聚氨酯(PU)合成革;小包面层材料为牛剖层皮革,里料为织物。如抽查检验时客户标注为面层材料牛皮革/牛剖层皮革,里料聚氨酯(PU)合成革/织物或者面层材料牛皮革,里料聚氨酯(PU)合成革/牛剖层皮革/织物,建议判定为符合,并进行有效引导。
合成革/皮革双层材料的材质标注问题:上层是合成革、下层是剖层牛皮革的材料,如何出具材质鉴定结果?
答:建议按表层、底层进行标注,即:表层为聚氨酯 (PU)合成革,底层为牛剖层革。
人造革、合成革的区分问题:人造革、合成革属于一类跨行业的材料,相关标准中,如SN/T
4388—2015 《皮革鉴定扫描电镜和光学显微镜法》、GB/T 30695— 2014《聚氯乙烯、聚氨酯人造革(合成革)材质鉴别方法》等,对人造革、合成革的描述都不一致。GB/T 34443—2017《人造革与合成革术语》2017年9月29日发布,2018年4月1日实施。标准实施后,人造革、合成革该如何区分?
答:人造革、合成革无论采用哪种方式进行区分,各检测机构在材质判定上均应给予符合。
无发泡层材料的材质标注问题:目前市场上出现很多无发泡主体层的涂层面料具有如下特征:a)样品在外观、手感上无仿革特性;b)涂层非常薄,厚度在 0.03mm~0.05mm之间;c)从横截面显微图可见样品涂层结构与GB/T 30695—2014中人工革不一致。该类材料的材质是否可标注为人造革/合成革?
答:此类材料无仿革特征,不满足GB/T 30695—2014 中人工革“皮革代用品”的要求,建议归为涂层布,按纺织行业的规定标注。
Taber耐磨的结果评定问题:某些产品标准(如QB/T 2703—2005 《汽车装饰用皮革》)要求按QB/T 2726—2005《皮革物理和机械试验耐磨性能的测定》测试耐磨性能,产品标准中要求无明显损伤,如何界定“明显”?
答:表面有破损时判不合格,仅变色或轻微磨损时判合格。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