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男女相爱而结婚或同居,生孩子,好歹是一辈子的事,一对同性恋却似乎很难保持一生一世的关系。
B:那是一定的,因为异性的结合有家庭的鼓励、社会的保障、法律的约束、对儿女的牵挂等等因素把两人锁在一起。感情因素当然很重要,但夫妇关系的维系并不只单凭感情。相反地,一对同性恋人在一起生活,可以依赖的却只有互相的感情,而人的感情是多变的、脆弱的,往往经不起考验,再加上外界的压力,就更难长期的维持下去。因此,同性恋人要长久的在一起,必须克服加倍加倍的困难。不过,在同性恋人中也有白头到老、终身厮守的动人故事,我写过一篇谈《红楼梦》的文章,文中所论很能代表我对同性恋的看法,题目是《贾宝玉的俗缘》,希望你有机会找来看一看,我觉得人性是一个非常复杂、非常神秘的东西,古往今来,没有人敢说他真的百分之百的了解人性。人性中有许多可能性,男女之间的关系也一样,一百对男女有一百段不同的爱情故事。尽管在法律上可以规定一夫一妻、结婚年龄等等,人的感情却不可能因此而理性化、制度化。同性恋,同性之间所产生的爱情也许是人性中的一部分。同性恋不是一个突变,而是一种超文化、超种族、超宗教、超阶级、超任何人为界限、自古至今都一直存在的现象。其实我也不懂得其所以然,只知道它的存在。世俗的法律规定只是为了方便与管理一群人,这些规定往往能够适合大部分人,但不一定适合其余的那一小部分。法律如是,社会的习俗也一样。社会上发多数人是同性恋——金赛报告说,人类百分之九十以上是同性恋——因此也难怪全世界都以异性恋为正常,世界各国的法律都以异性恋为标准。然而,从来没有一套法律、没有一个社会能够消灭人性中同性恋这个部分。对于同性恋,像对人性中其他的因素一样,我们因该深入的去了解,了解也许可以助长人与人之间的互相容忍。同性恋者也有权去表达他们人性上的需求,因为他们也跟任何人一样,都需要爱情、友谊和沟通。我的看法是这样。我并不同意美国同性恋解放运动中某些人的言论,他们走到另一个极端,认为同性恋者高人一等。我并不认为有特别抬高同性恋的必要。其实,大家都是人,平等的人。最要紧的是互相了解,了解之后就会产生容忍。
P:虽说人人平等,但在实际的社会里,人却并不平等。在世人——社会上的大多数——的眼里,同性恋始终是一种异端邪行。你小说中人物,就往往处于“边缘人”的位置。
B:我就是觉得marginal man最有意思。我不会写中产阶级、“典型”夫妇的生活,可能我不擅于描写“大多数”。
P:在西方著名的文学家、艺术家之中,同性恋多的不可胜数,有人甚至认为同性恋是艺术家和作家的“理性人生”!
B:其实那也有点道理。同性恋一向是社会中的少数派,社会的道德习俗都不是为他们而设定的,有事甚至是反对他们的。因此,他们并不从俗,对事物有独特的看法。那的确是思想家和艺术家的材料。艺术家不能自囿于成例、俗见,必须有独来独往的感性,处于“边缘”的个人以及民族,如犹太人、爱尔兰人等,有大成就的着实不少。这同时也因为他们受到中心社会的排斥,经常要提高警惕,注意四周,因而对人和事物往往都比较敏感。
P:但被排斥,受压力,长期处于社会“边缘”的处境是不好受的吧?你从来没想过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随俗而安?
B:我当热体会到、感受到外界的压力。不过我想我自小便是一个满能保持自我的人,即是说,我不会因外界而改变自己,也不会有任何外来的压力足以改变我。
一九八八年七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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