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忽然想读余秀华的诗,想重温那些从泥浆里生长出来的文字。
拿出《摇摇晃晃的人间》,再次看到这段熟悉的话,泪水模糊了眼眶。或许每一个人对于诗歌的定义都不一样吧,我只知道,诗歌是没法解释的东西。
而诗歌是什么呢?我不知道,也说不出来,不过是情绪在跳跃,或沉潜,不过是当心灵发出呼唤的时候,它以赤子的姿势到来,不过是一个人摇摇晃晃地在摇摇晃晃的人间走动的时候,它充当了一根拐杖。
巧的是,晚上看蒋勋老师的读书日签,他引用的是王小波在《红袖夜奔》中的一段话。一个人要能品出生活中的诗意,他首先得是一个诗人。他得有劈开黑暗的力量,有超越痛苦的本领。他能在心底腾出一块地方,让希望生根发芽。
照我看来凡是能在这个无休无止的烦恼、仇恨、互相监视的尘世上感到片刻欢欣的人,都可以算是诗人。
在滚滚红尘中,拥有片刻的欢欣,刹那的宁静已经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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