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效能训练》之“第十一章”——“没有输家的冲突解决方法”
1、孩子有执行解决方案的动机。
①、因为这是他自己参与的方案,是他的主意,他渴望看到效果。
②、父母尊重了他的意见,孩子感到被信任。当孩子感到自己被信任时,就更有可能做出值得信任的行为。
2、更有可能找到一个高品质解决方案,能同时满足父母和孩子。
3、第三法发展了孩子的思考能力,孩子有了成就感。
4、少了敌意——多了爱。
这里面有多层意思。首先双方都解决了问题。其次自己都没有输。再次,双方会相互感谢,感谢对方对自己的体谅和包容,感谢对方的重视。基于以上双方合作的良好结果,彼此间常常会产生深深的爱和情。
5、孩子执行时对自己不需要过多的强制要求。孩子一旦同意了一个可接受的方案,他们就会愉快地执行。没有压力,没有情绪,所以不太需要自我管制,只需要稍微一点要求,让自己做就可了,这样就显得更轻松更容易,孩子自然不会反对。
6、第三法消除了对权利的需求,双方不存在斗争,只有合作。
7、第三法能触及真实的问题。第一法阻止了孩子讲话,阻止了孩子发泄情绪,孩子不愿意和父母沟通,父母看不到事情本质,往往以自以为是的判断强制孩子。第三法允许孩子自由表达,鼓励探讨,是一个解决问题的过程,能一层层剥开问题,最后看到真正的原因。8、把孩子当成年人对待。
从小学开始,孩子就有了“被当做大人对待”的需求,初中时会特别强烈,这种心理需求父母们要重视和接受,能很大程度上减弱孩子的叛逆冲突。
第三法的做法让孩子感受到了公平和信任,感受到了爱。父母们也能用第三法处理孩子青春期带来的烦恼。
9、第三法对孩子有心理治疗作用。心理治疗的作用之一是帮助求助者释放情绪。而第三法通过积极倾听和“我-情绪”法的表达,做到了坦诚交流,化解了孩子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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