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网约车司机因为与乘客发生口角,司机怒撞乘客致其死亡,目前司机已经被刑拘。
围绕滴滴公司应不应该承担责任网上展开讨论!
首先,司机故意撞死人,肯定触犯法律,是要按故意杀人罪判刑的。
除此之外,乘客与平台也不能完全脱离关系。
乘客要求司机不要打电话,但司机打了,于是发生口角,威胁投诉,还扔瓶子砸车。说明乘客并不是什么善茬。
首先,手机号默认就是第一联系方式,如果本人不拿手机会导致司机很难和乘客取的及时联系,获取最佳位置与时间,从而影响司机接送乘客。尤其是一些不能停车的路段,如果乘客迟迟不到,司机是等与不等,很可能因此而缴纳罚款。
电话沟通是最便捷的途径,短消息沟通有很明显的缺陷,一是必须停车占用很多注意力去操作,但电话不一样,可能一个红灯的几秒就可以。二是短消息一闪而过,并非所有人都能注意到。
因此仅用短消息沟通势必增添了接单的复杂程度。短消息沟通应该是辅助沟通方式吗,如果司机不打电话,乘客应该致谢,如果打了,也应该是乘客对自己的过错买单。试想,如果电话注册人与乘车人不是一个人,是不是也构成危险因素,是不是平台也应该拒载。
其次,就算司机有错,也不应该用投诉来威胁,我不知道滴滴平台对于该类事件如何判责,但根据以往,就算是乘客的原因大概率也会判司机有责。
投诉就投诉,客观投诉,以此威胁别人为自己服务,是不耻,是狂妄,也是愚蠢。
司机拒单,乘客用瓶子砸车,也是一个很不当的行为。司机取消订单,乘客可以投诉,但是用瓶子砸别人,试想,如果每次遇到这样的同类事件时,是不是都要上演这么一出,也有可能是瓶子砸惯了人。
乘客固然有错,也只是狂妄和情绪宣泄,不至于因此殒命,如果能对别人多一份理解和尊重,可能悲剧就不会上演。
滴滴的错就如美团一样,出了事称自己是平台,只是撮合交易,不是交易双方。但就平时判责,很明显的过份偏袒乘客,所以导致不管乘客的要求多么无理,司机只要不满足就会被处罚。既然只是一个撮合交易的平台,那么公平公正很重要,如果只是一味的压榨其中一方,就难以摆脱平台的身份,只能是雇佣关系,而且不是个什么好雇主。
再说司机,个人比较同情,虽然是要重判,但是希望不要判死刑。因为在这起悲剧中,其他两方也有责任。任何人都有情绪失控的时候,总有那么一些人在某些时刻崩溃。过激杀人总比蓄意杀人的更能的饭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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