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术是一种老少皆宜、雅俗共赏的表演艺术,她的魅力不仅在于看上去违反客观规律的、不可思议的表演,更在于她事先就清楚地告诉你:你所看到的,所有的眼见为实,都是假的。这种现象与本质间的强烈的反差和冲突,带给观众复杂的情感体验。
一个人在遭受复杂情感体验时的反应,则会充分暴露一个人的修养和层次,看完19年春晚中著名魔术师刘谦表演的《魔壶》之后,不同观众会有以下三种典型反应:
1、一笑而过型。
这一类观众,会投入地观看,看完后,惊叹一番,就此放下。其中有些善于观察细节的观众,还会注意到一些体现魔术师表演艺术和人格魅力的细节:
当刘谦请某位老年男性上台时,坐在前面的另一位男性以为叫的是他,抢先一步走上台来,刘谦只好将错就错,但之后,在变出啤酒之后,刘谦特意走到那位被他选定却未能上台配合表演的男性身边,将啤酒递给他喝。
这类观众,充分享受魔术表演和魔术师人格的当下魅力,然后继续过自己的生活。正所谓,吃饭就是吃饭,睡觉就是睡觉,看魔术就是看魔术。
2、八卦花絮型。
第二类观众,看魔术时未必全心投入,而会对诸如以下的周边问题感兴趣:
刘谦怎么很久没上央视春晚了?是不是13年春晚那一声“找力宏”惹的祸?这个《魔壶》他以前在哪里表演过了?还有谁也表演过了?某宝上卖的壶是真的么?
在这类观众眼中,一切都是八卦,漫天都是花絮,至于八卦的载体是一场魔术,还是一段婚外情,花絮是魔壶还是夜壶,并不是重点所在。
3、魔术揭秘型。
这一类观众,是本文要阐述的重点。明知眼见不为实,却也看不出破绽所在,这会激发起相当一部分普通观众探寻魔术背后的真相的好奇心。
好奇心在科技工作者那里,是一种优秀的品质,但好奇心同样可以成为春晚恶俗的一部分(关于春晚恶俗,可参见前文《过年的坐标系和仪式感》)。
首先,揭秘魔术缺乏实际意义。
魔术是事先声明“你看到的都是假的”的表演艺术,这就完全不同于类似“大师”王林以“大变活蛇”来证明自己法力高强的骗人玩意儿。前者是表演艺术,是用来欣赏的;后者是欺骗行为,需要揭露和批驳。普通观众揭秘魔术的动机,除了好奇心的驱动,大概在于以此展现智力上的优越感。
其次,揭秘魔术行为,对他人缺乏基本的尊重。
魔术作为一种表演艺术,其能够产生艺术魅力,与魔术背后的原理的保密性息息相关,对魔术的揭秘行为,会严重损害魔术艺术作为一个行业的表演效果。
从法律上而言,魔术作品属于杂技艺术作品的下位概念,受著作权法的保护。魔术道具若符合专利法要求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在理论上,可以申请专利,但如前所述,魔术的生命恰恰在于其神秘性,与专利法公开性要求相去甚远,因此,实践中,暗藏玄机的魔术道具,具备了秘密性特征,可作为商业秘密得到法律保护。当然,需要指出的是,普通观众或是无特定保密契约的同行通过自身的观察和分析,来揭秘魔术的行为,原则上并不违法,但在笔者看来,这种行为并不值得提倡。
再次,作为一名观众,观看一场魔术,本来是一种艺术享受,结果却不知不觉地转向对魔术揭秘的探究,这种偏离了初衷,对自身注意力和好奇心缺乏把控的个性特征,是造成很多挫折和误解的根源之一。
先说则新闻,说是一对夫妻,躺在床上幻想如果买彩票中了500万,结果小夫妻俩因为对这想象中的500万该具体怎么花,产生了严重的分歧,导致闹起了离婚。小夫妻俩躺在床上,天马行空地瞎想一番,本是放松心情,增进感情的事,或许也是挺好的前戏,结果呢,争执中的两人,显然忘记了初衷。
上述新闻的情节,是夸张的,但生活中类似的小事,则并不罕见。比如一对男女朋友吵架分手,又准备和好,约在咖啡馆见面,男孩先到了,左等右等,女孩姗姗来迟,结果男的先开始劈头追问为什么要迟到?是不是不想复合?女的也不甘示弱,迟到怎么了?不想复合又怎么了?双方陷入争执,不欢而散。本来是为了复合而见面的,迟到行为,无论是故意的,还是无意的,这样一件小事,显然都不应在根本上影响到双方是否复合的重大决策,但结果呢,双方都忘了初衷。
一个人做事时,能否有所敬畏和尊重,能否将注意力集中在当下,在情绪波动时,能否记起初心,调整情绪,能否将脱轨的注意力扳回轨道,代表了一个人的修养和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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